《老子》要求统治者:“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就是生育万物而不将万物据为己有,畜养百姓而不对百姓自恃有恩,领导下属而不对下属任意主宰。应该说,老子的主观愿望相当不错,也看到了当时社会的许多根本性的弊端: 统治者将天下万物据为己有,自以为是人民的大救星,权力没有制约而常常为所欲为……
但如何才能改正这些社会弊端,而使统治者靠近“玄德”般的要求,老子提不出半点应对措施,“无为而治”的理想也不允许他提出有关的思想与措施。老子没有认识到: 首先必须改革当时的主要生产资料与财产王有制的观念与制度,才能逐渐将统治者畜养民众的观念改变为是民众养育着统治者的思维模式,在此思维逻辑的基础上提高民众的权利意识,由是逐渐采取有效办法来制衡统治者的权力,这样才能使统治者逐渐靠近“玄德”……
然而,由于社会文化与历史传统的局限,不要说老子,中国古代所有的思想者几乎都不能产生这样的思维推理逻辑,无法产生权利观念及对统治权力进行制约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