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6月22日 山西繁峙矿难承包人毁尸灭迹

2002年6月22日14时30分左右,山西省繁峙县义兴寨金矿孙涧沟矿井内违规储存的炸药发生爆炸,造成37人死亡。矿难发生后,矿主一方面向上级汇报时隐瞒事故真相,一方面开始秘密转移遇难矿工的遗体。

零号脉承包人殷三与有关责任人商议,纠集杨学斌等犯罪嫌疑人,先后10余次用汽车从事发现场将死难民工尸体拉出,隐藏或掩埋于义兴寨周边乡村的8处山沟、地里或洞内,又分别将埋藏的5具尸体挖出,将尸体焚烧。

涉嫌在山西省繁峙县义兴寨金矿爆炸事故中帮助毁灭证据的杨学斌等13名犯罪嫌疑人,被繁峙县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中国青年报》记者刘畅,凭借一篇调查揭露性报道繁峙矿难
(《中国青年报》记者刘畅,凭借一篇调查揭露性报道繁峙矿难)

山西繁峙矿难十一名记者受贿

“6·22”繁峙矿难发生后,非法矿主不是设法救人,而是与个别地方党政官员串通一气,隐瞒事故真相。

据有关媒体报道,事发当晚,涉案非法矿主殷三、杨海龙、杨治兴、王建勇等商定统一了“两人死亡、四人受伤”的事故口径,同时几人做了明确分工:王勇负责做繁峙县县长王彦平的工作;杨海龙负责做其他县领导的工作;殷三负责应付领导、记者的调查和遣散民工;杨学兵负责转移、藏匿尸体及与死难矿工家属私了。同时,殷三、杨学兵指使其他矿井的十名民工冒充逃生工人,向繁峙县调查人员作伪证。当天晚上11时,矿主将遇难矿工尸体陆续转移、掩埋。其后几天,当地政府有关负责人和职能部门置事实于不顾,按照矿主谎报出具了“两死四伤”的事故伤亡材料。

6月27日,陕西《华商报》和《中国青年报》接到举报,并先后赶到矿难现场。28日、29日,两家媒体先后披露了非法矿主转移、掩埋、焚烧死难矿工尸体和地方官员隐瞒真相的内幕。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其实早在6月24日,新华社山西分社的鄯宝红、安小虎、王东平、谭旭四名记者,已在接到繁峙死难矿工家属举报后赶到繁峙。但他们并未去矿难现场,而是先找上了繁峙县委、县政府,并受到了地方政府的盛情款待。县委书记王建华还专门把忻州市委宣传部胡某请到繁峙商量对策。胡某出主意说:“这事需要打点打点。”于是,县长王彦平从县财政上提出部分钱来安排。

酒足饭饱、吹捧承诺过后,胡某开吉普车将鄯宝红、安小虎、王东平、谭旭四名记者送往太原。

事后新华社披露说,“新华社山西分社记者鄯宝红、安小虎分别收受现金两万元、金元宝一个(价值约2400元)。记者王东平、谭旭各收受金元宝一个(价值约2400元)。”

据悉,真相大白后,鄯宝红曾向忻州、繁峙方面打探“如何办”,对方称:“只要我们不说,你们不说,事情不会暴露。”鄯遂放心;但安小虎则没那么大胆,尽管也得到了对方的“承诺”,但他还是于2002年7月10日,向太原市廉政账户上交了花剩的20800元。

据当时参与报道的《中国青年报》记者刘畅介绍,看到中青报报道后,新华社总社有关负责人曾问山西分社记者:“如此矿难,为何新华社只字未发?”

2002年7月3日,新华社推出《死不瞑目的控诉———山西繁峙6·22矿难追踪》的重头报道,署名记者是“刘诗平、鄯宝红、安小虎”。据介绍,鄯宝红当时曾告诉其他媒体的记者:“如果不是这篇报道压阵,说不定回去要受处分呢!”

2003年9月26日,新华社对外公布:根据调查结果,决定给予鄯宝红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给予安小虎开除留用察看处分,分别给予王东平、谭旭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