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3月16日 文革风云人物聂元梓蒯大富韩爱晶被判刑

1983年3月16日,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公开审理,开庭宣告对在“文化大革命”中积极追随林彪、江青反党集团进行反革命活动的聂元梓、蒯大富、韩爱晶的刑事判决。聂元梓、蒯大富被判有期徒刑17年,韩爱晶被判有期徒刑15年。

1983年3月16日 文革风云人物聂元梓蒯大富韩爱晶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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