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4月26日 战犯谷寿夫执行死刑

1947年4月26日,南京军事法庭将战犯谷寿夫绑赴刑场,执行枪决。成千上万南京市民,站在街道两旁及刑场周围,目睹屠杀南京人民的罪魁祸首谷寿夫的下场。

临刑前谷寿夫剪下自己十个指头的指甲和三束头发,装在用白手帕做成的小袋子里,并写下绝命诗:“樱花开时我丧命,痛留妻室哭夫君。愿献此身化淤泥,中国不再恨日本。”之后谷寿夫被押往南京雨花台刑场,很多人前来围观。谷寿夫一枪毙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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