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书》
作者:梁·沈约
字数:811893字
卷数:100卷
《宋书》是一部记述南朝刘宋一代历史的纪传体史书。梁沈约撰﹐含本纪十卷﹑志三十卷﹑列传六十卷﹐共一百卷。今本个别列传有残缺﹐少数列传是后人用唐高峻《小史》﹑《南史》所补。八志原排在列传之后﹐后人移于本纪﹑列传之间﹐并把律历志中律与历两部分分割开。《宋书》收录当时的诏令奏议﹑书札﹑文章等各种文献较多﹐保存了原始史料﹐有利于后代的研究。该书篇幅大﹐一个重要原因是很注意为豪门士族立传。
年代:记事始于宋武帝永初元年(公元420年),下迄宋顺帝升明三年(公元479年),记载了南朝刘宋政权60年的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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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本纪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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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本纪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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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本纪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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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本纪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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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本纪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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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本纪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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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七·本纪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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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八·本纪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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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九·本纪第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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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本纪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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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一·志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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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二·志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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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三·志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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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四·志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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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五·志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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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六·志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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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七·志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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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八·志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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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九·志第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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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十·志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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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十一·志第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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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十二·志第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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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十三·志第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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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十四·志第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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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十五·志第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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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十六·志第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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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十七·志第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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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十八·志第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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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十九·志第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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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十·志第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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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十一·志第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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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十二·志第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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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十三·志第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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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十四·志第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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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十五·志第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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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十六·志第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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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十七·志第二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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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十八·志第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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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十九·志第二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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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十·志第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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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十一·列传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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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十二·列传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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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十三·列传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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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十四·列传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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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十五·列传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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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十六·列传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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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十七·列传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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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十八·列传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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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十九·列传第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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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十·列传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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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十一·列传第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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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十二·列传第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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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十三·列传第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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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十四·列传第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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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十五·列传第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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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十六·列传第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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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十七·列传第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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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十八·列传第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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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十九·列传第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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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十·列传第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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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十一·列传第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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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十二·列传第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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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十三·列传第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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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十四·列传第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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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十五·列传第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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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十六·列传第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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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十七·列传第二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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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十八·列传第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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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十九·列传第二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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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七十·列传第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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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七十一·列传第三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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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七十二·列传第三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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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七十三·列传第三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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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七十四·列传第三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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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七十五·列传第三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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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七十六·列传第三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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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七十七·列传第三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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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七十八·列传第三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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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七十九·列传第三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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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八十·列传第四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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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八十一·列传第四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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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八十二·列传第四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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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八十三·列传第四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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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八十四·列传第四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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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八十五·列传第四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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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八十六·列传第四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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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八十七·列传第四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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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八十八·列传第四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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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八十九·列传第四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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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九十·列传第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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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九十一·列传第五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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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九十二·列传第五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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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九十三·列传第五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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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九十四·列传第五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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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九十五·列传第五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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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九十六·列传第五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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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九十七·列传第五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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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九十八·列传第五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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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九十九·列传第五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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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列传第六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