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听歌
动人的歌
它让我觉得爱是对的……
大学毕业后,我一直没找到工作。
每日所做的事除了上网,就是窝在沙发上看时尚杂志上的八卦新闻,翻无聊小报上的招聘启示,为了妈妈开心,再装模作样拨一大堆千篇一律的应征电话。
不过我也不是一分钱也不赚。每周有五个晚上,师大中文系毕业的我要陪安子读书,替她补习语文数学并教她一些简单的英语,做一个称职的万金油家教。
安子是一个正在念小学四年级的女生,我第一次到她家,她就坐在她家的书桌上摇着双腿问我:“童老师,你的裙子可是Gucci的?”
我微笑着说:“怎么会?老师是穷人,穿不起那样的名牌。”
“可是你穿出名牌的味道来了呀。”安子老道地拍我马屁说:“象你这样的美女,大汗衫穿在你身上也会好看的哦。”
我只好看着十一岁的安子傻笑,
然后她又问我:“你是不是可以把我的成绩提高很多呢?”
“我会尽力。当然也要你配合。”
“如果可以超过胡可凡,我当然要配合。”
“谁是胡可凡?”
“我的同桌,我们班最拽的男生。”安子用词夸张:“我要是学不过他死不瞑目!”
“为啥?”我奇怪地问。
安子把头高高地缓慢地抬起来,眼神里充满了不屑和轻蔑,末了,她笑着问我说:“有人这么看过你吗?”不等我回答,她又飞快地说:“如果有人这么看过你,你一定是拼了命也要超过他才行,你说对不对?”
“对。”我说。
我想我已经猜到八九,那个叫胡可凡的拽男生肯定这样看过她。
“不过,肯定也不会有人这么看你。”安子叹着气说,“像你这样的美女,人家拍马屁还来不及呢。”
被一个陌生的小丫头短时间内捧两次,弄得一向洒脱的我简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正巧这时,安子的妈妈从厨房里给我煮了咖啡出来,呵斥安子说:“怎么可以坐在桌上跟老师说话?一点礼貌也没有!”
安子朝我吐吐舌头,像离弦的箭一样冲进了自己的小屋。
“我这女儿,”安子妈妈摇头说,“没一天不让我头疼。”
“再过两年就好了。”我安慰她。她煮的咖啡相当好喝,我用眼角瞄到她的衣角,一看就知道价格不菲。看来安子的名牌意识,多半来自于她的母亲。
“童老师你要多费心了。”她柔声细语地说,“我事情多,没多少时间可以陪她,不过我会给你让你满意的报酬。”
言语精练而到位,一看就知道是个不一般的女人。但是我喜欢她的真实,她有高高在上的本钱。
“女人嘛,一定要三十以后才有味道!”我的好朋友叶阿朵叹着气说:“你和我呢,还须好好修炼才行!”
“我还以为你早就成精了呢。”我说。
“成什么精?”
“狐狸精喽。”
“呀!”阿朵用她尖尖的指甲气急败坏地抓我,却又忽然停下来盯着我的脸死死的看,然后再抓起我的右手来一阵乱摸,末了,总算说了句中听的话:嘉璇,你有富贵命,将来是要做阔太太的。
我凶巴巴地说:“阔不了我找你!”
那时我们正在大街上闲逛,阿朵的第二份工作也丢了,因为一件小事,那个日本老板居然骂她“人渣。”阿朵跳起来给了她一巴掌,就昂首走出了那个每月给她五百美金的大公司。
“好样的!”我对阿朵竖起大姆指:“我跟市政府去说说,怎么着也要颁你一个最爱国主义奖!”
“嘉璇你说点正经的。”
“好的。”我一口气说下去:“等咱有了钱,天天去做美体。咱想瘦哪里瘦哪里,想大哪里就大哪里。贵宾卡一次买两张,上半身用一张,下半身用一张……”
“好啦好啦,”阿朵打断我,“都是网上学来的吧,嘉璇我提醒你不要天天对着电脑,那样皮肤会衰老得快,当心以后被王乐平给甩了!”
阿朵不提王乐平我还兴高采烈,她一提王乐平我就焉了。
王乐平是我的男朋友,就像他的名字,他是一个很平常的男生。他也一丁点儿不像我,对工作不挑剔,也很努力,天天顶着烈日在苦干。大学本科生,从最底层的推销员做起,很劣质的产品,他认认真真地跟别人讲,别人动心了,他却又把东西往包里一塞说:“算了,这玩艺儿买回家也没啥用。”然后满脸通红地离开。
所以他每月挣的钱,只够在这座城市的郊区租间小屋,每天吃方便面或是泡饭。
呵,就是这样一个傻男生,居然泡到了我。
我和阿朵告别后拎着烤鸭敲开他小屋的门,他迎我进去,把那只打十次有九次接不通的破手机往床上一摔,无比开心地告诉我说:“嘉璇,我马上要买新手机了,以后发短消息什么的就方便许多了!”
“挣了多少钱?”我恶狠狠地问。
“五千。”他伸出五个手指头,财大气粗地说,“现在我替一家著名厂家做电器开关,运气特好,一开始就碰到大客户。”
“交出来!”我像恶霸地主。
“卡一起给你,留我买手机的一千二百块就行。”他可怜巴巴地往外掏钱包。
“算啦,跟你说着玩的。”我可不是那种喜欢花男朋友钱的女人。把他的钱包推回去,我好心劝他说,“平,租个好点的房子,至少离市区近点的。我每次来这里,都跟郊游差不多。”
“这里空气好么。”王乐平说,“再说了,现在将就点,钱存起来以后好买大房子给你,我一个人,好好歹歹不都是过?”
“那还买什么手机?”我没好气地说。
“不是找你方便么。”他轻轻环住我。
我心软。
是是是。王乐平一切都是为了我,不然他可以回到他的东北老家教书,那里虽然是一个小城镇,可是教师的待遇还算不错,最重要的是适合他。
但是可怜的他爱上我,一个看似平淡却不甘平淡高不成低不就的小资坏女生,生活就得呼啦啦转个大圈,没有办法。
“值得。”王乐平总是肉麻地说,“为了嘉璇让我干什么都值得。”
“去去去!”我一巴掌把他推得老远,他依然好脾气地笑。
好脾气的王乐平平视我如“掌中宝”,这年头很少有男人对女人这么痴情,所以虽然闺中好友都走马灯一样地换着男朋友,我还是一如既往地守在他的身旁,与他一起在潮湿阴暗散发着霉味的小屋子共享一只烤鸭,亲吻拥抱,偶尔也吵吵嘴,经营一份普普通通的爱情,期待一个美好的明天。
用阿朵的话来说:这简直就不是童嘉璇。
不是没有想过甩掉他,可是我寂寞。
我是一个很怕寂寞的女孩,这是我的致命伤。
无聊的时候,我依赖网络生存。
毫无疑问,网络是个奇妙的世界,我最初进入它的时候多半是玩QQ,好友上一大串的名字,我十指飞扬同时和无数陌生人讲话不断地挑战自我。这种文字游戏对于中文系毕业的我来讲可谓是驾轻就熟。最辉煌的时候,我在网上同时泡过三个GG,还有一个为了我差点自杀(当然是不是真的有待考证,呵呵),最刺激也最失败的一次是有一个同城的GG非要和我约会,就约在市中心的广场喷泉旁边,我受不了诱惑拉了阿朵和我同去。谁知道竟遇到正在广场上替公司搞促销活动的王乐平。弄得我手忙脚乱,只好做手势让阿朵去替我赴约。聪明的阿朵很快领会我的意思勇敢地去了,但是没过三分钟就尖叫着跑了回来,我问她:“咋了?”
阿朵趴在我耳边咬牙切齿地说:“你这天杀的丫头在网上都做了些什么呀,我才说第一句话他的手就放到我腰上来了!”
“哈哈哈,那人帅么?”
“呸,我光顾着逃了,没来得及看!”
色狼当道!
从此我再也不敢轻易见网友,倒是喜欢上了在论坛上发发贴子,我有一篇描写我和王乐平恋爱故事的贴子叫《我们的爱情是无耻的》在网上连载的时候曾经突破了十万次的点击率,这让我飘飘然好一阵子,差一点儿敢想自己能成为一名大作家。但网上的辉煌总是来得快也消失得快,论坛一日一日被飞快的刷新,最后只有王乐平把那篇文章给好好保存了下来,还兴奋地对我说:“等咱们儿子长大了给他看,瞧瞧他爸当年是怎么追他妈的!”
王乐平说这话的时候高高举着那张软盘,脸上的表情严肃得滑稽,让人感觉像是举着一个炸药包。
我抢白他:“谁告诉你一定是儿子?!”
“女儿也行。”他嘿嘿地傻笑。
我提高了声音:“谁告诉你我一定要嫁给你并且替你生孩子?!”
“你都徐娘半老了,不嫁我能嫁谁呢?”王乐平受我的影响,偶尔也能说两句有点“亮点”的话。不过我并不生他的气,我是徐娘半老了,这点我承认。
徐娘半老的我在玩腻了QQ和论坛后一发不可收拾地爱上了网游。我玩的第一个网络游戏是RO(仙境),那时网上有几个相熟的男生天天诱惑我说:“来玩啊来玩,GG我已经练到九十九级,可以带你打遍天下无敌手。”
我当然不是冲着九十九级的GG们去的,真正吸引我去的除了该死的寂寞之外是孙燕姿,孙燕姿是我最最喜欢的歌手,当她懒懒地唱着:“我走在每天必须面对的分岔路我怀念过去单纯美好的小幸福”的时候我就会觉得心被谁高高地拎起来再轻轻地甩了下去,一下一下又一下。
我的那些小幸福,只有在听她歌的时候才会重新出没于我的生活。
RO是她代言的游戏,于是我想去看看到底是什么样的。
我用的ID很简单:玫瑰。
玫瑰是我喜欢的花。
在这之前,我没有玩过网游。不过我很快喜欢上仙境美丽的画面以及它明亮和谐的气氛。网上的GG们是靠不住的,在我上网的时候他们多半在上班,聊天还凑合,带我练级就是天方夜谭了,我一个人很辛苦地练到十级,然后到吉芬城里想去转职为魔法师。
就是在那里遇到了糊涂的。
我没有想到转职还要考试,那个C要我去配四种魔药中的第三种混合液,我到书架上去一查傻眼了:杰勒比结晶六块,毛一团,裴扬水溶液(化学粉末,2750,催化物:蓝色魔力矿石)。
化学一向巨差无比的我立马狂晕。
更晕的是我才把以前打来的毛刚刚卖掉!
我做出一个可怜的表情说:哪位好心人给点毛?刚刚说完,电话响了,我只好去接电话。等我接完电回来,糊涂起码已经在我身边绕了三圈,不停地问小妹妹是不是要毛啊,白送哦,怎么不搭理我?
“要要要。“我赶紧说。
“玫瑰妹妹请收好。”他迅速与我完成交易。
“谢谢糊涂。”我说,“看来你一点儿也不糊涂。”
“你倒真像朵玫瑰。”这家伙看来挺能说。
“你也转职么?”
“不,带一个朋友转职,可是她居然掉线了,我只好在这里等她。”
“那先带我转吧,替我做个三号混合液可行?”我灵机一动。
他很爽快地答应。在他的帮助下,我终于顺利转职成功,他对我说:“快去打怪物吧,很快就可以升级学魔法了。”说完,他在我面前展示一个“怒雷强击”,刹那间我屏幕上火光一片,地动山摇。
“呵呵,卖弄一小下。”说完,他消失了。
我真想再玩下去,可惜没有时间了。电话是安子打来的,她说:“童老师,我今天放学早,你可不可以早点来我家?”
拿人钱财手软,安子妈妈一小时付我五十元,我当然得尽职尽责一些。公交车上一家伙老是有事没事往我身上靠,我忍不住大声问他:“你是不是肌无力啊,怎么站都站不稳?”
旁边的人偷偷笑起来,他的脸涨得像猪肝,第二站就逃跑一样地下车了。
要是王乐平在,这家伙估计会被打得真站不起来。王乐平这人平时斯斯文文的特别老实,可一遇到关于我的事就万分冲动,这点我大二时就知道了,那时有个外系的小子给我写情书,还在校电台给我点歌什么的,王乐平终于逮着机会在食堂外把那家伙痛打了一顿,差一点把人家打进医院。
后来我问他:“你干嘛打人家啊?”
“他老盯着你看。”王乐平喘着气说。
“是不是盯着我看的你都打啊?”
“不是,是盯着你看的男生我才打。”
王乐平的冲动不是没有收获的,本来我们学校盯着我看的男生就不多,那以后就更是少之又少了。谁会脑子进水,跟一个一米八五的东北大汉过不去呢?
阿朵评价说:“王乐平这才叫大智若愚,阴险狡诈呢!”
不过最好笑的还是那个外系的男生,我一直都记得毕业那天他探头探脑地走到我面前,我还一直以为他有什么深情的临别赠言要表达,谁知道他嘴里冒出来的一句话竟是:你要小心哦,北方男人是要打老婆的!
看着他拖着行李走了我就一直笑一直笑笑得腰都直不起来,阿朵好奇地凑过来问我你笑什么呢是不是要毕业了激动得抽风啊,我停下笑问她说:“你说王乐平以后会不会打我?”
阿朵想了一下,认真地说:“我估计他不敢。”
“为啥?”
“谁愿意有事没事去惹一只母老虎呢。”阿朵说完转身就跑,我跟在她身后追,王乐平一只手拎着我的一个大箱子站在那里远远地看着我们,脸上是很平和的微笑。
罢了,别去想它。这些都已经是往事,生活还给我们本来的面目,年少时的风花雪月早已被现实吹了个花落流水。这不,我下了公车给王乐平打手机,他又是老样子,不接,再用公司的电话回过来。
我不再有说任何话的冲动。
“嘉璇你怎么不说话?”
“没什么好说的!”
“你怎么了?又犯什么毛病?”
“你才有毛病,再见!”
他再打来,我没接,心情坏到极点,像是提前进入更年期。
到了安子家,人小鬼大的安子察言观色:“童老师,你有心事?”
“没。来来来,我们来看ontopof以及onthetopof有什么区别。”
“得了,有心事就要放假!”安子把书一抽说,“我妈妈反正也不在,我们聊聊吧,工钱照算给你。”
“什么话!”我脸一板:“不想超过胡可凡啦?”
“都是胡可凡给闹的!”安子低声说,“童老师我今天根本就没有心思上课,既然我没心思你也没心思那我们聊聊不是蛮好吗!”
“说吧。”我合上书。
“我们去新天地吃提拉米苏?”
“做完作业可以商量。”
“童老师。”安子睁大了眼睛期待地看着我。
“不干!”
“童美女~”她变本加厉。
“没用!”
她越搞越离谱,竟然哭起来,一开始我以为她是装的,所以起身去给自己倒了一杯水喝,回来后发现她是真哭,头伏在桌上,双肩抖个不停,有泪水已经滴到地板上。
“呀!”我推推她:“来真的?”
“我失恋了,童老师,他不喜欢我,他喜欢丁雯都不喜欢我,我好失败!”安子把头抵在我胸前,双手死死地抱住我,一阵乱喊乱叫。
我拍拍她的后背示意她冷静。
等她终于哭完,我才教她说:“你要记得一点,想要赢得别人的尊敬就一定要想尽办法比别人强,强不过别人就得认栽!哭是没有用的。”
“有哲理。”安子把泪抹干,对我乱崇拜地点着头。点完又补充说:“童老师我一定会努力的。”
好不容易回答完完安子许多稀奇古怪的问题,比如“男朋友是帅好还是不帅好,日记本藏在哪里最最安全脚指甲抹什么颜色看上去最有个性发什么样的短信才算是最酷”等等等等,从她家走出来已是夜深人静。安子妈妈正好驾车回家,见了我,她打开车窗朝我招手说:“童老师,我送你回去。”
“不用了,搭公车很方便的。”
“就让我送吧。”她说,“我正想和你聊聊安子。”
再推托下去就显得做作了,我坐上了她的车,她将车弄得极为平稳,对我说:“安子和你挺有缘的,还要谢谢你多照顾她。”
“这是我的职责,你尽管放心。”
“哎~”安子妈妈忽然叹息一声:“你是我今年替她请的第九个家教,没一个能超过一个星期,第八个的结局是被她用晾衣服的竿子从家里打出来。”
“呵呵,很荣幸。”我尽量做到宠辱不惊。
“找到一个她喜欢的老师,我总算安心。”安子妈妈说。
“喜欢我什么?”我自我解嘲说,“够自由够散漫?呵呵。”
安子妈妈说,“年轻多好啊,有的是选择的机会。”
“可我宁愿老一点。也许才有机会驾乘自己的宝马。”
“哈哈。”千穿万穿马屁不穿,她笑得什么似的。
反正有顺风车,我忽然改主意,说出王乐平的地址,她问我说:“会男朋友去?”
我点点头。
“有爱情真好。”她感慨说。
我不敢吱声,早知道她和安子的爸爸离婚,有一次我去安子家,安子放学了。她正在看宫崎骏的《千与千寻》。还是日文版,只有中文字幕。
“为什么喜欢宫琦骏?”我好奇地问。
“我好想有一天我爸爸妈妈都变成猪。”她恶毒而又痛快地说。
她脸上的表情让我吓了一大跳,那是她第一次在我面前提起她的爸爸。我从来没有见过安子的爸爸,安子妈妈告诉我,安子没有爸爸。
单亲的孩子,总是早熟而让人心疼。
单身的女人,是不是也总是让人同情呢?
她仿佛看穿我心思,淡淡地说:“合不来,就只好分开过,只是对不起安子,我只希望有一天她会理解。”
“会的。”我这人平时嘴还挺能说,一到关键时刻就言语苍白。
下了车来,我跟她告别,对她说谢谢。她抚一下后颈跟我说再见,一个小小的动作,胜却人间无数。
我自愧不如。
但纵是这样的女人,也有人舍得不要她。
我胡思乱想中敲王乐平的门,他竟然不在家。真是怪事,快十一点他不呆在家里会去哪里呢?拔通他的手机,他含糊不清地告诉我他在喝酒,而且喝多了。
王乐平酒量挺大,要让他醉真不容易。
“不会吧。”我吓丝丝地说,“受什么刺激了!”
“客,客户要喝,所,所以……对,对不起嘉璇……”
我挂了电话,有一瞬间,我还以为他是为了我而买醉。忘掉他是那么实在却又聪明的孩子,总能以不变应万变,对付爱情里的大小风波。
乏善可陈。
一世英名的童嘉璇,就这样和乏善可陈的王乐平死心塌地地恋爱,只因感动于他大二的那个冬天买给她的一个热乎乎的烤红薯。
我下楼来,搭最后一班公车,回家。
车窗外灯火辉煌。不知何时,这座城市开始整夜不睡,人人都担心时间不够用,恨不得连日连夜拼命工作拼命享受。
只有我一日恍惚超过一日。
妈妈正在客厅里和另外三个老阿姨一起摸八圈,见我回去,说:“饿了冰箱里有蛋炒饭。”还有一个阿姨抬起头说:“嘉璇真是越来越漂亮了。”
另外两个专心致志地酣战,没顾得上理我。
我觉得自己很疲惫,洗完澡倒在床上就睡,却怎么也睡不着。我开了CD机,孙燕姿在唱:喜欢听歌,动人的歌,它让我觉得爱是对的,睡不着,也就醒着,不去触碰到我的需要……
爱到底是不是对的?我不明了。
也许,我一直都不明了自己真正需要的是什么。
我又进了RO,迎接我的是一个诱人的广告:月光,星星,海滩,烟火,约会圣地尽在“梦幻之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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