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表是根据《汉书·地理志》元始二年提到的一些地名(凡《汉志》地名有误而本书已纠正者,则依本书地名)——郡国、县道侯国、司隶部及十三刺史部(州)编制的。编制的方法是按汉代地名首字笔画多少为序,笔画相等者则以“—”、“丨”、“丿”、“丶”为序。首字笔画相同者以第二字笔画为序。
二、制作本表时,参考了谭其骤主编的《中国历史地图集》及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年版的《辞海》。 (延伸:中国历史地图)
按地名笔画数和笔画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