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凤翥:解读契丹文证明辽朝曾实行双国号制度

契丹文字

契丹文字的解读经历了四次高潮时期。

第一次高潮发生在1932-1935年间。王静如、罗福成、厉鼎煃是最早研究契丹文字的一批学者。由于辽墓出土了分别用契丹文和汉文书写的哀册,因而学者们在研究时采取了比较的方法进行解读。在五件材料中,除《郎君行记》外,其余四件哀册都不是互相对译的。这给释读带来了一定难度。但其中还是有一些相互对应的内容,如皇帝和皇后的死亡日期、埋葬日期等等。王静如还把契丹小字的最小读写单位命名为“原字”。经过反复对比,中国学者初步释读出了部分年号、干支、年月日等契丹小字单词的词义。“三位学者在大致相同的时间用大致相同的方法得出了大致相同的结果,可以说是英雄所见略同。”刘凤翥先生说道。

1951-1956年间,日本学者掀起了契丹文字研究的第二次高潮,代表人物有村山七郎、山路广明、长田夏树、爱宕松男、田村实造等人。日本学者解读契丹文字并没有采用更为高明的办法。他们并没有重新认字,而是把中国学者已经认出的字想方设法用蒙古语和满语进行拟音。契丹语、蒙古语、满语同属阿尔泰语系,有一些单词的读音存在一致性。但契丹语、蒙古语、满语毕竟是互相独立的语言,虽然有一些读音相同之处,但读音不同之处也很多,无法等同。日本学者为100多个契丹小字的原字所构拟的读音,经过后来的验证,构拟对的或者接近构拟的读音只有30多个。其中,山路广明考虑到用契丹语与蒙古语的比较,又考虑到契丹语中可能会有汉语借词的情况,像契丹文的“哀册”、“宣懿”等有可能是汉语借词,因而他所构拟的读音比其他人的要正确得多。

20世纪50年代以后,全世界对契丹文字的解读都处于停滞状态。真正的转机出现在1970年代。1972年,刘凤翥先生在“五七干校”期间开始学习研究契丹文字,并从《郎君行记》的90多个契丹小字、100多个汉字中,找到了解读契丹小字资料中汉语借词来构拟契丹原字音值的方法,解读出其中的人名、地名、官名等契丹小字,做到了一通百通。

1975年,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前身)与内蒙古大学合作成立契丹文字研究小组。刘凤翥先生结合新出土的其他契丹文字资料,对契丹文字中的汉语借词进行了全面的解读,成功构拟出110多个契丹原字的读音,并相继解读了400多条词语,还分析了它们之间的语法关系。这就是契丹文字研究的第三次高潮。1985年,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了由清格尔泰、刘凤翥、于宝林、陈乃雄、邢复礼合著的《契丹小字研究》(16开本,800页),集中体现了研究小组的解读成果。
1993-2002年是中国契丹文字资料出土最为活跃的阶段。由于考古发掘的进展,以及盗墓之风的盛行,契丹文字资料大量出土。本世纪以来,《文史》、《燕京学报》(新)、《民族研究》、《民族语文》、《国学研究》等刊物陆续发表了有关契丹文字解读的文章。目前发表的契丹小字碑刻资料有32件,契丹大字碑刻资料有12件。经过对以上材料的研究与综合,刘凤翥先生于2014年在中华书局出版了《契丹文字研究类编》(以下简称“《类编》”)一书,标志着契丹文字研究第四次高潮的到来。上世纪和本世纪发现的契丹文字资料以及研究成果,都汇总到了《类编》一书中,体现了百年来契丹文字解读的所有成果。

辽朝曾实行双国号制度

契丹文字的解读对于研究辽史有什么重要价值呢?由于近年来契丹文字的研究取得了很大进展,辽史研究中的诸多疑团都可以借由契丹文字的解读成果而得到破解。刘凤翥先生举出了两个例子:契丹的国号问题,以及“哈喇契丹”与双国号问题。

关于契丹的国号问题。《辽史》记载,公元947年,“改国号为大辽”。这句话本身并不错,但此处所指的“改国号为大辽”,并不是指改契丹国的国号为大辽,而是改后晋的国号为大辽。石敬瑭曾为辽朝的“儿皇帝”,他死去之后,继位的皇帝石重贵要求对辽称孙而不称臣。947年,契丹出兵灭掉后晋,改后晋国号为大辽,将后晋囊入大辽的版图之中。这就解释了为什么契丹在938年已经改国号为大辽之后,还会有947年“改国号为大辽”的举动。

其次,关于“哈喇契丹”与双国号问题。辽朝灭亡后,耶律大石建立了西辽。但“西辽”并不是它自身的国号,是历史学者为了与原来的“辽”相区别而起的名字。西辽本称“哈喇契丹”。陈述先生在1956年的《哈喇契丹说》一文中提出,不仅西辽自称“哈喇契丹”,辽朝也称“哈喇契丹”,但说理和证据并不充分。当时的《光明日报》“史学”副刊组织稿件对陈述先生的观点进行商榷,陈述先生的答辩文章也被退回。现在看来,陈述先生的意见是正确的。已故北京大学历史学系刘浦江教授在冯家昇先生研究的基础上,得出了辽朝本无“辽”的国号的观点,“辽”的国号用于汉人居住的燕云十六州地区,不用于契丹人居住的地区。

1991年,契丹小字《耶律宗教墓志铭》出土,墓志铭中出现了“大中央契丹哈喇”的写法,曾使学界一度陷入困惑之中。2005年,刘凤翥先生在研究契丹大字《耶律祺墓志铭》时,终于从双国号的角度解决了这一难题。

学界一般认为,“哈喇”作为修饰语,修饰“契丹”,“哈喇”就是“黑”的意思,“哈喇契丹”也就是黑契丹。而《耶律祺墓志铭》的头四个契丹字中,第一个字与第四个字分别是“大”与“国”的意思,那么,在这两个字之间的契丹文字不可能是修饰语,只能是国号。辽朝的国号只有“契丹”和“辽”,而“契丹”一词已经被解读出来,这里的文字只能是“辽”。

那么,“辽”的读音是不是就是“哈喇”呢?刘凤翥先生通过对蒙古语的考察,以确凿的证据证明了音译的“哈喇”就是意译的“辽”,“哈喇契丹”就是“辽契丹”之意,证明辽朝曾实行双国号制度。在983-1066年间,不管是大字还是小字,都写作“契丹辽国”,将“契丹”置于“辽”之前。1066年之后,不管是大字还是小字,都写作“辽契丹国”,将“辽”置于“契丹”之前。

由此,刘凤翥先生得出一个结论:凡是汉字文献中称国号为“契丹”的时期,在契丹文字中都称为“契丹辽国”,“契丹”置于“辽”之前;凡是汉字文献中称国号为“辽”的时期,在契丹文字中都称为“辽契丹国”,“辽”置于“契丹”之前。

带契丹文字的文物多赝品

刘凤翥先生指出,现在市场上所能见到的来路不明的、带有契丹文字的物品,无论墓志铭、佛经、佛像、金版画、印版画、书法、绘画、铜镜、印章、钱币、丝织品、木活字、铜活字,都是赝品。尤其是像木活字等印刷材料,稍有印刷知识的人即可判定是赝品。因为活字都是同一个字堆成一盒,才能便于捡用,而市面上的活字,都是不同的字乱七八糟地混在一盒之中,这不符合起码的印刷知识,必然是赝品无疑。

2007年春节期间,北京石刻艺术博物馆准备从文物贩子手中以6万元的价格购入一方带有契丹文字的墓志。馆方请刘先生前往进行鉴定。刘先生一看墓志盖便知是赝品,他解释说,契丹人只有两个姓氏,皇族姓耶律,皇后姓萧。皇族墓志中很少出现“耶律”的说法,一般用“横帐”指代。该墓志盖第二行写有“横帐”,表明墓主人是皇族,又写有“国舅”,表明墓主人又是后族。一个人怎么可能既是皇族(姓耶律)又是后族(姓萧)呢?因此该墓志肯定是赝品。

没有赝品意识,也没有鉴别能力,最容易上当受骗。刘凤翥先生坦言,他自己也曾上过当。因此他告诫诸位,在鉴定时一定要首先询问文物的来源,凡是来路不明(祖传的或者征集的)、带契丹文字的物品都是赝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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