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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陆贾和晁错的社会史观

  陆贾和晁错的社会史观有一些合理的因素,但也存在某些糟粕。其合理因素主要有三:

  (一)进化史观

  陆贾在(道基)篇中有所谓"先圣"、"中圣"、"后圣"之说,反映了他的社会进化思想。陆贾讲的"先圣"时期,大概阶级已经出现,因为这时"民始开悟,知有父子之亲,君臣之义,夫妇之别,长幼之序,于是百官立,王道乃生。"所谓"王道"一词本身就表明,统治阶级已经出现。而陆贾关于这个时期一些历史人物的叙述,也是传说中的古代帝王。如神农"以为行虫走兽难以养民,乃求可食之物,尝百草之实,察酸苦之味,教民食五谷。"黄帝鉴于"人民野居穴处,未有室屋,则与禽兽同域","乃伐木构材,筑作宫室,上栋下宇,以避风雨。"后稷看到"民知室居食谷而未知功力",于是"乃列封疆画畔界,以分土地之所宜,辟土殖谷,以用养民,种桑麻致丝枲以蔽形体。"后来大禹看到"四渎未通,洪水为害","乃决江疏河,通之四渎,致之于海。大小相引,高下相受,百川顺流,各归其所。"奚仲鉴于"川谷交错,风化未通,九州绝隔,未有舟车之用,以济深致远",于是"乃挠曲为轮,因直为辕,驾马服牛,浮舟杖楫,以代人力,铄金镂木,分苞烧殖以备器械。"上述"先圣"的功绩主要在于物质文明的创造发明方面。到了皋陶便开始在制度文明方面有所建树。这也符合历史发展的逻辑,因为当物质文明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人民便会"知轻重,好利恶难,避劳就逸"。正是针对这种情况,所以皋陶"乃立狱制罪,悬赏设罚,异是非,明好恶,检奸邪,消佚乱,民知畏法。"历史发展到了皋陶"立狱制罪",说明阶级斗争日趋尖锐,因此才有必要用法制来制约人民的行为。但法制的作用毕竟是消极的,它只能禁止人民哪些事不能做,而不能从积极方面指导人民应该如何做,这便是陆贾所说的"民知畏法而无礼义"。这时便出现了所谓"中圣"。"中圣"的历史功绩就在于从积极方面发展了制度文明--礼。陆贾说:"中圣乃设辟雍庠序之教以正上下之仪,明父子之礼,君臣之义,使强不凌弱,众不暴寡,弃贪鄙之心,兴清洁之行。"这里讲的"上下之仪"、"君臣之义"、"清洁之行",总的都属于礼的范畴。随着社会的发展,出现了"礼义不行,纲纪不立"的衰败现象,于是"后圣乃定五经明六艺,承天统地,穷事察微,原情立本,以绪人伦。宗诸天地,□修篇章,垂诸来世,被诸鸟鲁,以匡衰乱。天人合策,原道悉备。智者达其心,百工穷其巧,乃调之以管弦丝竹之音,设钟鼓歌舞之乐,以节奢侈,正风俗,通文雅。"可见,"后圣"的历史功绩就在于他们创造了精神文明。这里讲的"五经"指吉、凶、宾、军、嘉五礼。《礼记·祭统》:"凡治人之道,莫急于礼。礼有五经,莫重于祭。""六艺"则是指礼、乐、射、御(驭)、书、数。《周礼·地官司徒·保氏》:"保氏掌谏王恶;而养国子以道,乃教之六艺。"礼的政治方面的内容,虽属制度文明,而其伦理方面的内容及有些仪式,则属于精神文明。至于乐、射、御、书、数则显然都属于精神文明的范畴。

  透过陆贾对"先圣"、"中圣"、"后圣"的分析可以看到,他关于文明发展的具体进程的论述不一定完全符合事实,但是从总体上来看,他认为文明是在不断进步的。胡适曾经认为,陆贾的进化思想与韩非的"上古"、"中古"、"近古"之论相同;而熊铁基则认为,陆贾"叙述文化起源,更象是以《老子)'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十八章)的思想为指导的(《秦汉新道家略论稿》第70 页),我认为熊氏这一论断是有道理的。因为韩非的"上古竞于道德,中世遂于智谋,当今争于气力"(《韩非子·五蠹)),是从政治斗争的不同侧重点立论的,而老子的"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则涉及到了道德(作为本体论的道德)与仁义产生的先后问题。不过老子是对文明持否定态度的,他主张的是一种归真返朴论的历史观,陆贾则对文明的进步持肯定态度,所以是一种进化论的历史观。正因为如此,他才反对厚古薄今,批评"世俗以为自古而传之者为重,以今之作者为轻"(《术事》)的错误态度。

  晁错在《举贤良对策》一文中所讲的五帝、三王、五霸,实际上也涉及到历史观。从表面看来,这种历史观似乎认为古代帝王一代不如一代,如说"五帝神圣,其臣莫能及,故自亲事";"三王臣主俱贤,故合谋相辅";"五伯不及其臣,故属之以国"。其实,这不过是一种表面现象,就其实质来说,晁错也是承认历史是进化的。这是因为所谓"五帝"不过是传说中的历史人物,古人把他们说得很神圣,正反映了对一种理想政治的追求。晁错既然认为三王、五伯均不及五帝,而又认为当今的帝王经过主观努力可以达到五帝之治,这就说明他对现实政治是充满信心的,认为它可以达到前所未有的新水平和新高度。

  (二)民本思想

  陆贾和晁错继承了先秦时期的民本思想、并结合秦末汉初的现实加以发挥。陆贾说:夫欲建国强成辟地服远者,必得之于民;欲立功兴誉垂名流光显荣华者,必取之于身。故据万乘之国,持百姓之命,苞山泽之饶,主士众之力,而功不在于身,名不显于业者,乃统理之非也。天地之性,万物之类,穰道者众归之,恃刑者民畏之;归之则附其侧,畏之则去其域。故设刑者不厌轻,为德者不厌重,行罚者不患薄,布赏者不患厚。(《至德》)

  显然,陆贾这一认识是从秦王朝严刑峻法导致农民起义这一现实的教训中得出的。为了矫正这种弊端,他认为统治者除了从根本上实行"以道德为上"和"以仁义为本"的仁政外,还要实行一些具体政策,使"仁政"落到实处。其一,是不要扰民。所谓"君子之为治也,块然若无事,寂然若无声"(《至德》)的无为政治,实质上是反对扰民。

  其二,不要"轻用师"。因为战争,不论是对内还是对外的战争,总要动员人民的物力、财力,还要牺牲人民的生命,故非到万不得已时,要尽量避免。否则,劳民伤财,只能给人民带来苦痛,引起人民的不满。陆贾认为,战国时的晋厉、齐庄、楚灵、宋襄诸君,就不懂得这个道理,他们"秉大国之权,杖众民之威,军师横出,陵轹诸侯,外骄敌国,内剋百姓,邻国之仇结于外,臣下之怨积于内",结果宋襄公死于泓水之战,其他三君弑于臣子之手。究其原因,就是由于他们"皆轻用师而尚威力以至于斯。"(同上)其三,不要与民争利。陆贾认为鲁庄公在这方面的失误,是可以引以为鉴的。鲁庄公"一年之中以三时兴筑作之役,规固山林草泽之利,与民争田渔薪菜之饶;刻桷丹楹眩耀靡丽,收十二之税不足以供回邪之欲,缮不用之好以悦妇人之目。财尽于骄淫,人力罢于不急,上困于用,下饥于食,乃遗臧孙辰请来于齐,仓廪空匮,外人知之,于是为宋陈卫所伐。"(同上)这段话表明,人君之所以汲汲与民争利,目的在于"供回邪之欲"。为了防止人君与民争利,所以陆贾反复强调人君应该重义轻利。他说:"察于财而昏于道者,众之所谋也;果子力而寡于义者,兵之所图也。故君子笃于义而薄于利,敏干事而慎于言。"(《本行》)又说:"欲理之君闭利门,积德之家无灾殃,利绝而道著,武让而德兴,斯乃持久之道,常行之法也。"(《怀虑》)陆贾要求人君重义轻利,这对于防止统治阶级与民争利还是有一定的积极意义的。

  其四,不兴无事之功。统治者为了满足其"回邪之欲",不仅要与民争利,往往还要驱使人民去从事那些对社会无益的劳动。例如,统治者为了极耳目之好,快淫邪之心,便迫使"民夫释农桑之事,入山海采珠现,求瑶琨,探沙谷,捕翡翠,□瑇瑁,搏犀象"。陆贾认为,这些东西"非所以厚于己而济于事也",它徒以"疲百姓之力,非所以扶弱存亡者也",所以为圣人所不取。因为圣人生活是很俭朴的,他们"卑宫室而高道德,□□服而谨仁义。不损其行以增其容,不亏其德以饰其身。国不兴无事之功,家不藏无用之器,所以稀力役而省贡献也。壁玉珠玑不御于上,则玩好之物弃于下;雕刻綪画不纳于君,则淫伎曲巧绝于民。"(《本行》)陆贾要求统治者带头过俭朴的生活,罕兴力役、这样不仅可以为社会移风易俗树立榜样,而且可以保证以更多的劳力投放于农桑之事,老百姓便会家给人足,国家也才能长治久安。

  晁错的民本思想也比较鲜明。在《举贤良对策》一文中,他在总结秦王朝兴亡的历史教训时指出,关键的因素是老百姓的态度。秦之所以能并六国,除了"地形便,山川利,财用足"之外,就是"民利战"。六国之所以为秦所兼并,除"臣主皆不肖,谋不辑"之外,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民不用"。当秦之未途时,"法令烦憯(惨),刑罚暴酷,轻绝人命,身自射杀,天下寒心,莫安其处",结果造成"吏不平,政不宣,民不宁"的严重局面,其灭亡也就是必然的了。正是总结了这类历史教训,晁错认为要使汉王朝长治久安,为政就必须本于人情。他以古代的禹、汤、文王这三王为例,指出:人情莫不欲寿,三王生而不伤也;人情莫不欲富,三王厚而不困也;人情莫不欲安,三王扶而不危也;人情莫不欲逸,三王节其力而不尽也。其为法令也,合于人情而后行之;其动众使民也,本于人事然后为之。取人以己,内恕及人。情之所恶,不以强人;情之所欲,不以禁民。是以天下乐其政,归其德,望之若父母,从之若流水;百姓和亲,国家安宁,名位不失,施及后世。此明于人情终始之功也。在第十二章我曾指出,晁错这种王道"莫不本于人情"的思想是来自法家,但法家是主张逆人情而行重罚,而晁错则主张顺人情而罚当其罪。除此之外,晁错认为要顺民情,还必须注意做到以下几点:

  一、务农桑,薄赋敛,广蓄积。晁错说:"民情,一日不再食则饥,终岁不制衣则寒。夫腹饥不得食,肤寒不得衣,虽慈母不能保其子,君安能以有其民哉!明主知其然也,故务民于农桑,薄赋敛,广蓄积,以实仓廪,备水旱,故民可得而有也。"(《论贵粟疏》)古语说,"民以食为天",老百姓如果吃不饱,穿不暖,社会是无法安定的。晁错提出的"务农桑,薄赋敛,广蓄积",正好抓住了顺民情的基本方面。

  二、号令有时。注意农时,是古人根据农业生产季节性很强这一特点而总结出来的重要经验。这就要求统治者的政治活动不要影响农时。晁错说:"号令不时,命曰伤天。焚林斩木不时,命曰伤地。断狱立刑不当,命日伤人。"(马总《意林》卷二晁错《新书》)这里的所谓"伤天"、"伤地",不仅仅是一个政治问题,而且涉及到生态平衡、环境保护的问题。因为当动植物正在繁殖、生长时,去砍伐或捕杀它,势必影响其下一代的繁殖生长,搞得不好将断子灭孙。所以晁错说:"善为政者,士实于朝野,牛马实于陆,鸟兽实于林;上及飞鸟,下及虫鱼;载之如地,包之如海。陛下之地,东西尽冠盖之民,南北极寒暑之和。"(同上)这种六畜兴旺,百业繁荣,士民乐业的景象,正是号令有时的结果。

  三、利民欲,即满足人民的**。晁错说的民情"莫不欲寿"、"莫不欲富"、"莫不欲安"、"莫不欲逸",便是民欲的一些基本方面。他说的"情之所欲,不以禁民",说明满足人民**的必要性。晁错说:"利民欲者,莫如用爵致粟矣。能以粟拜爵者,皆民之有余者也。取有余以给塞下之食,则富人有爵,而贫民损益于征赋矣。此以有余补不足,而贫富之民各得其愿也。"(《艺文类聚》卷八十五引晁错《新书》)这说明所谓"利民欲"就是要给老百姓以看得见的物质利益。晁错的这种"利民欲"思想,和他以后的董仲舒等只强调正谊明道,显然是有区别的。

  (三)历史发展的规律性

  陆贾承认人类社会的历史发展存在某种规律性。他说:"文王生于东夷,大禹出于西羌,世殊而地绝,法合而度同。故圣贤与道合,愚者与祸同。怀德者应以福,挟恶者报以凶;德薄者位危,去道者身亡。万世不易法,古今同纪纲",(《术事》)这里讲的"万世不易法,古今同纪纲。"决不是说天不变道亦不变,而是讲社会生活中的一些基本道理或法则,如"怀德者应以福,挟恶者报以凶;德薄者位危,去道者身亡"之类,是不分地域,不分古今地相通的。这说明陆贾看到了社会生活有其规律性可循。他认为,人们的任务就是要透过变动不居的社会现象掌握其规律,并且按规律办事。所以他说;"夫长于变者不可穷以诈,通于道者不可惊以怪。??是以君子广思而博听,进退循法,动作合度。"(《思务》)正是由于陆贾承认社会历史发展有其规律性可循,所以他反对灾变理论。他说:夫世人不学诗书,行仁义,□圣人之道,极经艺之深,乃论不验之语,学不然之事,图天地之形,说灾变之异,乖先王之法,异圣人之意,惑学者之心,移众人之志,指天画地,是非世事,动人以邪变,惊人以奇怪,听之者若神,视之者如异,然犹不可以济其厄而度其身。(《怀虑》)

  这就是说,灾变之说不仅是"乖先王之法"的,而且也无法"济其厄而度其身"。陆贾这一认识显然是正确的。

  可是,在另外一些场合,陆贾又宣扬灾异谴告之说,为什么会出现这种自相矛盾的现象呢?我认为这是因为陆贾虽然承认社会历史的发展有其固有的规律性,但同时又认为人具有主观能动性,因而能反作用于客观世界。当人们严格地按照客观规律的要求办事时,其行事就比较顺利,即使出现某些个别失误乃至自然灾害的干扰,也不能影响其大局,在这时陆贾便反对灾异谴告之说,要求人们按规律办事。可是当人们违背了规律("道")时,就不仅会导致事业的失败,而且往往由于社会政治方面措施的失误,又会加重自然灾害所造成的危害。这时,陆贾便很强调灾异谴告说。如陆贾在《明诫》中说:"夫持天地之政、操四海之纲,□□不可以失度,动作不可以离道。谬误出于口则乱及万里之外.况刑及无罪于狱,而杀及无辜于市乎?故世衰道亡,非天之所为也,乃国君者有所取之也。"这段话的基本精神就是强调人的主观能动性,认为人们不能把"世衰道亡"的责任归之于天,而要求国君对此负责。接着,陆贾便讲了一段灾异谴告的话:"恶政生于恶气,恶气生于灾异,蝮虫之类随气而生,虹蜺之属因政而见。治道失于下则天文度于上,恶政流于民则虫灾生于地。贤君智则知随变而改,缘类而试,思之于□,□□变圣人之理,恩及昆虫,泽及草木。乘天气而生,随寒暑而动者,莫不延颈而望治,倾耳而听化。"显然,陆贾这种灾异谴告说的认识错误,就在于倒果为因。本来应该是"恶政生恶气,恶气生灾异",即政治上的**必然加强乃至在一定范围内导致天灾**。可是陆贾却说"恶政生于恶气,恶气生于灾异",这岂不是把事情弄颠倒了吗?这种倒果为因的灾异谴告说,从理论上来说虽然是十分荒谬的,但陆贾宣传这一理论的初衷,却是为了告诫人君"随变而改,缘类而试",即应根据灾变的出现,而自我反省政治上的失误,并及时予以纠正。这便是《易》经上所说的"天垂象见吉凶,圣人则之;天出善道,圣人得之。"陆贾据此进一步加以发挥,认为这是"言御占图历之变,下衰风化之失,以匡衰盛,纪物定世,后无不可行之政,无不可治之民。故曰则天之明,因地之利,观天之化,推演万事之类,散之于弥漫之间,调之以寒暑之节,养之以四时之气,同之以风雨之化。"由此可见,陆贾宣传谴告说的目的,归根到底还是要求人们,特别是人君严格尊重客观规律,既要注意天出之"善气",也要注意天出之"恶气",从而相应地加强自身的修养,及时纠正工作中的失误;要懂得"善者必有所因而至,恶者必有所因而来,善恶不空出,祸福不妄作,唯心之所向,志之所行而已。"(《思务》)能否避祸求福或因祸得福,关键在于人君的努力。就这一点来说,陆贾的灾异谴告说在当时对制约那些权力正在无限制地膨胀的封建君主,使之适当地加以收敛,还是有其积极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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