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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化的事业管理(3)

  科学化的事业管理(3)

  第二章 科学管理之原则

  工商事业之兴衰,固以管理之良窳为断,而管理之良窳,全视其是否违背科学原理为准,此乃不易之道也。著者尝读科学管理诸书,学说纷歧,理论不一,大有无可适从之劳,兹将各种原则,分析综合,详为推求,乃得最后之归纳,约可分为总原则三条,名之谓科学管理之原则。凡工商界处理其事业,能按照此项原则,循序采用者,则其事业即可称为科学化矣。兹将其原则分述于后:

  一、彻底分析以达科学标准;

  二、由科学的训练而达到标准之实行;

  三、用科学方法协调各部分以贯彻管理。

  以上三项原则,简言之即(一)求得标准;(二)实施标准;(三)贯彻管理。

  关于科学的方法,著者业已于本文第一章中说明,兹不赘述。至对于所谓三大原则,均须按部就班进行。譬如有一工厂,制造一种货物,极为雇主爱用,于是厂主即将制造之方法、原料等事实,一一分析规定,俾能得到标准,而此后即可依据标准,随时制造,斯之谓科学化。然在工人方面,仍须受切实之训练,始能实施标准,否则即不能产生同样之货物。更进而言之,标准虽已求到,工人虽已训练成熟,而管理不周密者,如对于工厂之气候、热度、光线、湿度等皆无适宜之配备,则其货物仍不能制造成功也。所以科学化的事业管理,必须逐步履行以上三项原则,始能达到目的也。

  各种原则之比较

  本书所述之三项原则,为著者研究所得,如能施行于工商管理,非必不能证明其为合理。但研究科学管理者各有举张,学说纷歧,莫衷一是。兹特胪举各专家所提出之原则于后,以资比较。

  白生君(Carl O. Parons)谓:

  “一切事业之组织,均基于一总原则,即为所有权之管理权威集中于一中央当轴之手。”

  按此项原则,似甚简而易行,然究其实际,难于施用,须知管理权者系组织中最末后之一步也。

  琼斯君(H. D. Jones)谓:

  有效之组织,须具下列六项特点:(一)决断;(二)创造力;(三)预计;(四)不计琐碎;(五)纪律;(六)专心。

  按琼氏所称之六种性质,大都系主观的,而偏重于管理方面,如决断、创造力、专心三项,俱为管理所应具之条件,唯预计一项含有先见与分析之意,而不计琐碎及纪律,则亦为管理之要素也。

  爱麦森君(H. Emerson)谓有下列之十二项原则:

  (一)高尚的目标(原动力);(二)常识(管理);(三)合格之顾问(分析后之专门化);(四)纪律(管理);(五)公正交易(管理);(六)可靠之记录(分析与管理);(七)计划与推选(管理与实施);(八)标准与日程(分析以得标准);(九)标准的环境(分析以得标准);(十)标准的工作(分析以得标准);(十一)书面标准与指导(训练实施标准);(十二)效率的奖励(管理)。

  爱氏之十二项原则,极为琐碎,殊难捉摸,无所适从,然以之归纳,则六、七、九、十等四项为分析以达标准,第十一项即由训练而实施标准也。其他如第二、三、五、十二等项,皆可谓之贯彻管理,因为均系对人之问题也。至于第三项即为分析后之分工与专担,第一项亦属于管理,但参有动机之意义,其动机或为生利,或为效率,或为管理,殊难断定耳。总之此十二项原则,均可归纳于著者前述之三大原则中。

  泰勒氏(F. W. Taylor)著有科学管理之原理一书,其中所举原则,略有不同,但亦不能越出前述三大原则之范围。兹特比较如下:

  (一)启发真科学;(二)以科学方法选择工人(此二原则即为分析以达科学标准);(三)用科学方法教育工人(科学训练);(四)当局与工人宜有友谊而亲密之合作(管理)。

  泰氏之第一、第二原则即为彻底分析以达科学之标准,亦不必限于工人之选择,因材料机械及工作方法,均宜有科学之标准也。至第三原则与著者之第二原则相同,而其第四原则亦与著者之第三原则相吻合。

  泰勒氏在其《工厂管理》一书中,更列举四项原则如下:

  (一)工作宜重大而分明(实施与管理);(二)有标准之环境(分析以达标准);(三)达标准者赏之(管理问题);(四)不达标准者罚之(管理问题)。

  白郎氏(Brown)之四项原则如下:

  (一)启发原理以替存规(分析以达标准);(二)训练与选择工人(训练实施);(三)当局与工人以程序热心合作。

  美亚氏(G. J. Meyers)有七项原则:

  (一)先决定做何事(分析标准);(二)先训练后工作(训练实施);(三)机器与机件(分析标准);(四)工人(分析标准);(五)切实履行指导书(实施与管理);(六)存本(管理);(七)研究如何改进(分析)。

  夏氏(A. W. Shaw)将科学管理分析为五步:

  (一)军队式之组织之外附加参谋部(管理);(二)树立暂时之标准;(三)以科学方法纠正标准(分析以达科学标准);(四)规定奖励法以达标准(管理);(五)工人宜有正确之智识(训练与实施)。

  美国工程学会之报告有下列四项:

  (一)工作程序与方法之计划(分析标准);(二)以机能组织替代军队式之组织(分析与专门);(三)公允之工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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