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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曹云祥的早期经历(27)

  第二章 曹云祥的早期经历(27)

  对于关税会议,他以为,“中国欲将治外法权与不平等条约加入,但各国之态度,咸以为与关税无直接关系。然如交涉得有妥善效果,亦有间接之影响”;“至中国之态度,希望关税自主权之收回,可以自由增加关税,此点我人应特别注意。盖加税必提高生活程度,与人民生计大有关系。即使增收之税,用于建设国家之途,亦为艰苦之事。若用之不当,则非徒无益而有害之”。 曹云祥深刻认识到,“如中央政府仍旧不能巩固而有力,不能负责整顿,军阀专事内争社会领袖,不能提起真精神指导群众,国民不能牺牲私利共谋公益,则可谓全无准备,毫无自助,决不能收会议之实在效果” 。曹云祥痛彻地指出:“民国之民为国之主人翁。若听凭军阀内争不已,政客捣乱不已,盗匪横行不已,而不图自救,则国将不国,民将不堪其苦。盖主人翁既不思振作,则国家无由振兴也。”他提出救国之方四个:

  (甲)以武力统一中国后,组织相当之政府,此法为最快,但非有真英雄真领袖人才,不能办到。而此项人才,亦不易得。

  (乙)增进人民智识,并改良政府。此法最慢,恐缓不济急。

  (丙)道德之猛醒,如设元老院,立御史制,以监督指导政府。此法非有道德家,不易办到。

  (丁)农工商学各界,要求警察之增加及改良,并组织自卫团,以固民力。而后裁兵,此非有健全之国民领袖不可。

  曹云祥任职时的外交部,其官员级别排序是:总长、次长,参事,政务司长,通商司长,交际司长,条约司长,秘书 。当时的外交部,参事的地位仅次于次长,高于司长。

  我们在民国时期的外交部档案里,查到1919年至1924年曹云祥人事调动的主要情况:

  驻丹麦代办使事,曹云祥,1919年7月19日任命,一等秘书官代办使事。1921年7月22日免。

  1921年,总长颜惠庆5月14日任,12月25日免。次长刘式训,参事刁作谦(张煜全3月4日代)、曹云祥8月14日任(到任前朱鹤翔代)、岳昭燏。

  1923年,总长王正廷1月4日免,施肇基1月4日任(未就),2月3日辞免,黄郛2月3日任,3月25日请假(沈瑞麟代),4月9日辞免,顾维钧4月8日任(7月23日到职),次长沈瑞麟,参事岳昭燏、唐在章、张煜全、曹云祥,秘书朱鹤翔。

  1924年,总长顾维钧1月12日免,同日任,9月14日免,同日任,10月31日辞免。王正廷10月31日任,唐绍仪11月24日任(未就),11月25日次长沈瑞麟暂代。次长沈瑞麟。参事唐在章、张煜全、曹云祥。曹云祥5月12日免去参事,调任清学校长。

  1921年,曹云祥应召返国,被任命为外交部参事,旋被派赴出席华盛顿议会任中国代表团副秘书长。到1922年任清华学校代校长,其外交生涯结束。

  正当曹云祥在外交之路上慢慢走向成熟,担任级别很高的参事之时,一个新的任命在等待他了,那就是在耶鲁大学毕业的时候,校友提到他愿意从事的工作——到清华学校担任了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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