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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 茹:周恩来农业经济思想探析

  周恩来十分重视农业、农民问题,重视对农村工作的指导。他常常从整个国民经济全局出发,从经济建设大政方针和政策目标高度审视和研究农业问题。他在认识农业与经济发展关系,促进农业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等诸多方面的基本论点对于当前的农村经济改革仍有不可低估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指导意义。

  强调农业的基础地位和作用

  周恩来在经济恢复、“一五”计划、经济调整、“文化大革命”等不同历史时期始终坚持了农业是基础的思想,而且善于结合不同时期的特定条件,不断深化和拓宽对农业基础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其主要论点有:(1)农业是粮食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的来源。“工业人口和其他城市人口所需要的粮食、油类和其他副食品都依靠农业”〔1〕,“没有饭吃,其他一切就都没有办法”〔2〕。(2)“工业离不开农业而且要以农业为基础”。“轻工业的原料,输出的产品,绝大部分都要依靠农业”;〔3〕“许多工业产品的主要市场是农村”〔4〕,只有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的购买力,增加他们对工业品的需要,才能扩大工业的发展规模。总之,“如果没有广大农业的发展,工业发展是不可能的”〔5〕。(3)农业是国家财政税收的主要来源。“我们开源主要依靠人民”,首先便是“来自农村的负担”。“将来在一个相当的时期内,农民大概还要拿出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左右作为负担。这个事实也可以说明中国农民的伟大”〔6〕。(4)农产品是出口换汇的主要物资。在对外贸易中“我国出口的主要是农产品”〔7〕。(5)农业是发展工业和其他事业所需劳动力的的主要来源,只有农业发展了,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了,“才可能解放劳动力参加工业生产”〔8〕。(6)农业状况决定着国家基本建设规模的大小。基本建设、工业发展规模“绝不能超过农业提供的粮食、工业原料和其他农副产品的可能性,也绝不能挤掉农业所需的劳动力”〔9〕。(7)粮食等主要农产品是保障物资供应,维持市场物价稳定的基本前提。建国之初,周恩来就指出全国市场物价趋稳的重要原因就是因为“中央人民政府在全国范围内掌握了充分的粮食、花纱布、食盐等民生必需品”〔10〕。

  总之,周恩来认为:“农业是工业发展以至整个国民经济发展必不可少的条件”。延缓农业的发展,不仅直接影响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而且会“影响工农联盟的巩固”〔11〕。由此他不仅从经济的角度,而且还从政治的角度高度评价了农业的基础地位及重大作用。基于这样的认识,他多次强调各级党政干部都“必须随时注意粮食问题,不能疏忽〔12〕。他还从我国人口基数大,增长速度较快,而农业生产力水平相对落后的基本国情出发,指出了搞好农业尤其是粮食生产这一任务的长期性、艰巨性。他说:“我们在相当长的时期内,还会感到粮食不足。所谓不足,不是和过去的水平比较,而是从逐步提高人民生活的水平来要求”〔13〕。就是从数量上看,“我国人口现在平均每年增长百分之二左右,每年增加一千多万人,……而我们的粮食产量总是增加的慢。”因此,任何时候都“不能把这方面的工作看得那么容易”〔14〕。

  农业是立国之本,农业问题是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一个带根本性的重大问题,而农业中的粮食问题更是中国持续稳定发展的根本之根本。解决占世界1/5人口的吃饭问题,只能依靠我们自己。任何时候重视农业的基础地位,经济就发展;忽视它则倒退,这已为我国40余年的社会主义建设实践所证实。

  切实维护农业劳动者利益,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周恩来的农业经济思想中,维护农民利益并最大限度地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始终是他思考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准绳。以此为出发点,他提出了许许多多维护农民利益,保护和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的有益措施。

  (1)在农业税收方面,他主张要“稳定农业税负担,并且适当地提高粮食的收购价格,使农民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改善生活。强调唯有如此,才能“安定农民的情绪,提高他们的生产积极性”〔15〕。为帮助经济贫困的老根据地人民迅速恢复元气,发展生产,重建家园,他还特别提出,应减免农业税负担,“特别困难的老区,可宣布免纳一定时间的公粮”〔16〕。

  (2)他一方面指出:对粮食,油料,棉布的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以及对棉花的计划收购是稳定市场,保障人民的生活和国家的建设特别是保障广大农业生产者利益的“必要的、适时的措施”〔17〕;另一方面,更在具体实际工作中强调“对于农副产品和三类物资的收购,要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方面的利益,恰当地规定购留比例,并且努力改进收购办法”〔18〕。“各级政府在安排农产品收购任务的时候,要同时安排好群众的生活”〔19〕。并引用毛泽东“藏富于民观点”,重申“能少购就少购一点,藏富于民是好事”〔20〕。

  (3)建国之初,他明确指出:我国最需发展的农村供销合作社和城市消费合作社的主要任务是保护小生产者和消费者少受或免受中间剥削,促进生产的发展,并把这一保护农民和城市居民的措施视为“我国劳动人民的经济生活和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21〕。

  (4)重视工农产品比价问题,强调要适时调整差价,保护农民利益不受损害。这一问题早在建国之初他就已经认识到了。他说:“最近农产品和工业品的差价有些增大,中央人民政府正在设法调节,以免农民和一部分以粮食计算的工资生活者的生活受到影响。”〔22〕

  (5)为了防止农业自然灾害给农民带来的损失,周恩来还提出了农业储备观点。指出:“今后若干年内,我国农业生产受自然灾害的影响还会是很大的,为了应付歉收,就必须有粮食和主要经济作物的储备。”〔23〕

  (6)最为重要的是,周恩来还提出了改革人民公社分配制度是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生产积极性的重要手段的思想。1961年他在河北邯郸地区农村调查期间,在给毛泽东的电话汇报中说到:“社员群众迫切要求恢复到高级社时评工记分的办法,但是已有发展。办法是:包产到生产队,以产定分,包活到组。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多劳多得的原则。因此,这个办法势在必行。只有这样,才能提高群众的生产积极性。”〔24〕

  生产关系的变革要“根据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农民的觉悟程度来决定”

  新中国成立初期,周恩来反复阐述和强调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这个问题,并鲜明提出:“我们必须用全力来实现宪法所规定的我们在过渡时期的总任务,而这里最主要的事情,就是我们人人都要关心提高我们国家的生产力。我们必须了解,增加生产力对于我们全体人民,对于我们国家,是具有决定意义的”。因为,“只有生产不断增加,不断地扩大,才能逐步克服我们人民的贫困,才能巩固我们革命的胜利,才能有我们将来的幸福”〔25〕。这里用一个“只有”、三个“才能”,精辟地阐明了提高生产力“具有决定性意义”的道理。围绕发展生产力这个根本任务,他提出了“社会改革”这一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根本性措施”,并指出:“社会改革”主要指“经济改革”。“经济改革”分两步:“第一步是民主改革,即土地改革,第二是实行社会主义改造”。而实施土地改革,主要就是要“解放被封建生产关系所束缚的农业生产力,并从而为中国的迅速工业化准备条件”〔26〕。他一再强调“如果不进行经济改革,生产力就不能解放,农民就不可能有增产的积极性”〔27〕,并坚信实行土地改革进而完成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后“就一定会使农民的生产力得到解放,能够在合作化的社会主义集体经济基础上大大增产”〔28〕。

  不容置疑,建国后对农业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对解放农业生产力、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迅速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所起的重要作用。但是,从1955年下半年起,各地在公有制的实现上不同程度地出现了脱离实际、盲目求大求纯,工作过粗,改变过快,形式过于简单划一等问题。周恩来及时发现了这些情况,并在纠正上述偏差时,提出了生产关系变革必须适应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思想观点。指出:在农村“所有制的改变要根据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农民的觉悟程度来决定”,他同意毛泽东提出的“对个体农业,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比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更为繁重的工作”的观点,并进一步指出“个体农业、手工业是两个大海,要做的工作还很多。因此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才能完成过渡时期”。因此,农业合作化必须有步骤地进行,“要根据自愿两利的原则逐步由低级到高级,不能性急”〔29〕。他的这些“要有一个相当长时间”、“不能性急”的观点,归根到底也是从我国当时农业生产力水平落后的现状出发的,事实证明: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之后,企图通过频繁变革生产关系来提高生产力的作法,无异于拔苗助长。比较而言,周恩来在领导经济建设过程中,常常侧重于从生产力发展的角度思考问题,解决问题,这也反映了他对唯物主义基本原理的确认和遵循。

  从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角度,他还提出了“在社会主义经济中,活一点有好处”的重要观点。他说:“大概工、农、商、学、兵除了兵以外,每一行都可以来一点自由,搞一点私营的。在社会主义建设中,活一点有好处”。“主流是社会主义,小的给些自由,这样就可以帮助社会主义发展”〔30〕。因此,他不仅反对农业生产资料所有制改革中脱离“生产力水平和农民觉悟”的盲目求大,不顾实际搞“穷过渡”,而且反对把农业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搞得纯而又纯,而主张搞一些个体生产。1956年9月在党的八大会议上,他指出:“凡是不必由合作社统一经营的农家副业,应该由社员单独经营”。要“允许社员经营少量的自留地和小规模的家庭副业〔31〕”。

  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有什么样的生产力就要求有什么样的生产关系与之相适应。落后于生产力的生产关系是生产力发展的桎梏,超越生产力的生产关系,同样是生产力发展的障碍。因此,生产关系的变革必须紧紧围绕生产力发展实际,围绕有利于促进生产力发展这个基本准则进行。周恩来所说的:“人人都要关心提高生产力”、“所有制改变要根据生产力水平和农民觉悟程度来决定”、“不能性急”,“需要相当长的时间”以及“经济建设中活一点有好处”等重要思想观点正是马克思主义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基本原理在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的具体运用。

  “先抓吃穿用,实现农轻重”,确保国民经济的健康协调发展

  周恩来在1962年3月陈云的一次讲话时插话说:“可以写一副对联,上联是先抓吃穿用,下联是实现农轻重,横批是综合平衡。”〔32〕生动地表述了他对调整经济的基本认识,也反映了他对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长期坚持的一个指导思想。

  一方面,周恩来认识到:改变中国贫穷落后的农业国面貌必须大力发展工业,推进国家工业化的发展;另一方面他也同时认识到农业对工业化的重要支撑和制约作用。为此,他始终强调要处理好工农两大产业之间的协调发展问题,态度鲜明地反对借工业化之名只注重发展工业,而丢下农业不管的做法,最早提出了“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先导”的这个被称为发展国民经济的总方针。他说:“我们必须在发展农业的基础上发展工业,在工业领导下提高农业生产的水平。没有农业基础,工业不能前进;没有工业领导,农业就无法发展。这个辩证的正确方针是毛泽东思想在工农关系,城乡关系上的运用”〔33〕。在分析苏联以及其他一些社会主义国家优先发展重工业的经验教训时说:“这个原则是对的”,但如果在发展中忽视农业“就会发生经济上的严重不平衡”,并提醒全党这是一条值得我们在经济建设中必须“经常想到的经验”。从当时我国国民经济出现不协调的原因主要是农业产量下降这一基本情况出发,他指出农业的恢复发展是国民经济调整的中心环节,“没有农业的恢复和发展,就不可能有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34〕。为了迅速恢复和发展经济,他一方面指出:“我们应该继续努力发展农业,求得农业和工业的发展相互配合〔35〕。”另一方面更是强调工业尤其是重工业的发展不能脱离农业发展现状一味超前。在指导国民经济计划时,必须“把农业放在发展国民经济的首要地位,按照农业,轻工业,重工业的次序来安排经济计划”。他说:“我国有广大的农业,农业现在的生产水平又是很低的,在这种情况下,工业的发展不能不受农业的限制,也就是说,工业的发展规模,绝不能超过农业提供商品粮食、工业原料和其他农副产品的可能性,也绝不能挤掉农业所需要的劳动力”〔36〕。因此,在经济调整时期,“我们必须放慢重工业的发展速度,有些重工业部门的生产指标,必须大幅度下降。这样做,是十分必要的”,“是为了使整个国民经济在长远时期内能够更好地前进,使现有的生产能力真正发挥它的作用”〔37〕。此外,还应缩短工业生产和基本建设的战线,减少城市人口,以便“集中主要力量,逐步解决人民的吃、穿、用方面最迫切的问题,并且逐步地在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建立新的平衡”〔38〕。

  值得一提的是,周恩来对工农两大产业之间比例关系的研究,不是从书面的经验教条出发,而强调实践的重要性,强调以动态的,发展的眼光分析问题。他曾说过:“农、轻、重的比例究意如何才恰当?现在还不可能回答得很完满,必须经过多次反复摸索,才能使三者的比例安排得比较恰当。一个时候恰当了,过一个时候还要修改”〔39〕。因而必须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调整各产业间的关系,以达到相对平衡。

  历史证明了工农两大产业相互关系是否合理,农、轻、重比例是否协调,对于宏观经济效益和整个国民经济发展所具有的重大影响。“先抓吃穿用,实现农轻重”,不是简单应付当时严重经济困难的权宜之计,而是根据中国现实生产力水平以及农业和农村市场占有极大比重这个客观情况所提出的中国工业化和现代化的一个长期的根本方针。特别是“先抓吃穿用”具体突出了“实现农轻重”的目标和要求,对于改善人民生活,协调工农业发展,反对重工业孤立发展,促进整个社会再生产的良性循环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增加农业投入,改进农业生产条件”,走科技兴农的农业发展之路

  周恩来认为:我国在人多地少,开垦荒地难度大、时间长,耕地面积一时难以扩大的条件下,应把提高单位面积产量作为增加农产品总量的主要途径。他说:“耕地面积有一定的限度,开垦荒地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因此,增加农产品数量,“首先要在原有基础上提高单位面积产量”〔40〕。他把水利和化肥视作与提高单产增加总产量密切相关的两项举措。对于水利,新中国刚刚成立,周恩来就指出,在我国“农业方面,要水利与农业生产并重”〔41〕。在以后的各个历史发展时期他都反复强调兴修水利对“减轻自然灾害,保障农业生产能起很大的作用”。“尤其是对棉田有很大好处”〔42〕。为了搞好水利建设,他又指出“兴修水利,我们不能只求治标,一定要治本”,“需要有长远的计划”〔43〕。要增加对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中央人民政府的经济投资,应着重用在发展工农业所首先需要的水利事业、铁道事业和交通事业方面”〔44〕,金融机构也应“根据当地条件举办养牧畜、修水利,修梯田,购买农具等特殊贷款”,并要“注意适当延长期限,简化手续,及时放发”〔45〕。他在1950年的一份中史文件指示中甚至具体指出了搞好农田水利建设的具体内容包括:“修塘、筑坝、开渠、打井,扩大灌溉面积;治河,防洪、闸山沟,修水库,做好水土保持”〔46〕。对于化学肥料的增产作用,是他在对国外农业的发展经验分析中得出的。1957年11月28日周恩来接见日本社会党亲善使用节团以及1962年9月同松村谦三会谈时都谈到,日本农业发展快,主要与使用化肥、使用机械、改良品种、重视水利工作等有关,日本的农业生产有六点经验值得我们学习,第一是水利化,而第二就是多使用化肥。为了克服当时农业生产的肥料不足,他一方面提倡,农民要多增加耕畜,养猪积肥;另一方面更是强调,“我们要大力发展化学肥料工业”〔47〕,要加大对化肥工业的投资力度。

  从坚持走提高单产进而增加总量的内涵式农业发展道路出发,周恩来还特别强调农业科技进步的重要作用。他指出,除了“增施肥料”外,还应“有系统地推广新式农具、推广抽水机和水车、推广良种,改进农作技术,防治病虫害”〔48〕。并要注意培养农业专业技术人员,注意通过举办多种形式的业余学校、补习班等提高农民的文化知识水平,提高他们接受和掌握运用新科技的能力。此外,他还大力提倡学习国外先进的农业生产管理经验,“国外一切好的经验,好的技术,我们都要吸收过来,为我所用”〔49〕。并在消化、吸收、利用引进的新技术、新品种、新管理经验上提出了“一学、二用、三改、四创”的完整方针,这些方针对我国的农业乃至整个经济建设都具有永远的指导意义。

  周恩来倡导的中国农业必须走提高单产增加总产道路的思想与毛泽东曾说的“中国就是要靠精耕细作吃饭”和邓小平讲的“农业最终要依靠科学解决问题”之思路是一脉相承的。实践证明,这是一条唯一正确的道路。

  因地制宜安排农业生产,妥善处理粮食和多种经营的关系

  “经济工作要实事求是”是周恩来经济思想的原则,从这一基本思想观点出发,他在指导农业和农村具体工作的实践中,始终坚持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安排农业生产。他说:“应该本着解决群众当前生活困难与长期建设相结合的方针,因地制宜,有计划地有重点地恢复与发展农林畜牧与副业生产。一般地区应以农业为主,不宜耕耘的山岳地带应以林业与畜牧业为主”〔50〕。不仅如此,在安排具体的农产品品种方面,同样主张要遵循因地制宜的方针。如在农业生产方面“在粮食缺乏的地区,应提倡增种多产作物如红薯、马铃薯、南瓜等;在不缺粮食的地区应有计划地提倡栽种经济作物如棉、麻、烟等,以增加群众收入。”又如“农村副业和手工业是多种多样的,必须因地制宜有计划地加以恢复与发展。有些地区应该特别提倡土特产与农产品的加工,如造纸浆、缫丝、烧酒、打蛋等。”〔51〕此外,在农业生产计划的制定上“也得看各地的条件”要有利于“因地制宜”。与之同时,周恩来又从我国人口众多,粮食必须立足自给的基本国情出发,强调粮食生产的重要性,提出要妥善处理好粮食生产与发展多种经营的关系。在两者关系上,他认为粮食是根本,是发展多种经营的基本前提条件,1961年他曾明确提出,“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首先必须增产粮食。有了粮食才能比较迅速地恢复经济作物的生产,才能保护和增殖耕畜,发展家畜和家禽。”另一方面,他又从保障城乡市场的供给角度出发指出:“在努力增产粮食的同时,要适当安排棉花、油料等经济作物的播种面积,保证它们逐年有所增加,以便逐步增加城乡人民的布匹、食油等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他认为妥善处理粮食与多种经营的关系,合理安排种植面积和人力、畜力“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52〕。此外,从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的角度出发,他还提倡无论在粮产区、畜牧区、林区、水乡区,在相应安排好适宜当地实际情况的主业生产的同时必须“极力注意利用当地一切条件发展当地有可能发展的手工业和副业”〔53〕。总而言之,“各地方以及每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在规划自己生产的时候,都应根据当地的历史情况和当前情况,自然条件和经济技术条件,农民的生产习惯和生活习惯等等对农业的发展进行全面规划,以免发生单一化和片面化的倾向”〔54〕。

  为了努力搞好粮食生产及棉花等经济作物的生产,他还强调:“抓粮食要抓两头,一头是商品粮食基地,一头是灾区”〔55〕。并应尽可能地扩大耕地面积;另一方面,针对棉花恢复比粮食还要慢的特点以及对工业生产的制约作用,指出必须在稳定粮食生产的同时适当地增加棉花的播种面积,提倡农民在“自留地上种点棉花”,并建议,“自留地种的棉花不要收购。返销农村的粮食,首先要照顾棉农”,从而最大限度地调动棉农生产积极性,增加棉花生产。

  “各行各业都应该面向农村,为农业服务”

  周恩来曾号召:“各行各业都应该面向农村,为农业服务”〔56〕。在他的整个农业经济思想中,面向农村,支援农业的思想观点是非常鲜明的,而且始终如一。早在1949年在对参加全国农业会议、钢铁会议、船务会议人员的讲话时他就说:“工业生产要照顾到农村的需要,如修铁路,首先要想到这条铁路在城乡交流、工业品与农产品的交换中所能起的作用。”〔57〕1952年为了大力扶持老根据农业生产和经济建设,他建议增设国家贸易机构与供销合作社,建立商业网点,促进城乡物资交流。不仅如此,他还进一步明确指出:“贸易公司,合作社应在对老根据人民不挣钱,甚至采取若干贴补办法的精神下,收购山货、土产,并解决油盐等日用必需品〔58〕”。这些建议和指示标志着周恩来面向农村,支援农业思想的初步形成。到了60年代以后,他的这一思想更为成熟,也更为明确化了。在1962年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政府报告》中,周恩来对此问题阐述得十分详细。他提出,首先,思想上各级政府要端正认识,统一行动,切实组织各方面的力量,加强对农业的支援。“对于农业所急需的生产资料,特别是制造和维修中小型农具、车、船的材料,制造化肥、农药的原料,要尽可能优先保证供应”。其次,生产上要加强工业对农业的支援。重工业部门的首要任务是保证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为农业提供越来越多的各种农具,农业机械、化学肥料、木材、燃料等来不断地提高农业的劳动生产率,使农业能够为工业和城市提供越来越多的粮食、原料和其他农副产品”。轻工业部门也“必须尽可能为农村提供越来越多的日用品,以利于发展城乡交流,逐步改善城乡人民的生活,增加国家建设资金的积累”。第三,“国营商业部门要尽可能多地组织切合农村需要的工业品下乡,凡是农村急需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应该优先供应农村,以适当地满足农民的生产和生活需要,促进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第四,基本建设方面应进一步缩短战线,“减少一些不是十分必需的基本建设项目”,以“腾出一定数量的材料,设备和人力,用到最急需的方面,特别是农业生产方面。”第五,“压缩城镇人口,精简职工”,认为这不仅有利于减缓农业承受的提供商品粮、及其他农产品来供养城镇人口的压力,而且还“可以加强农业生产战线”,“农村很需要他们”〔59〕。时隔两年,在1964年的三届全国人大会议《政府报告》中,更进一步简单明了地概述为“各行各业都应该面向农村,为农业服务”,标志着他的这一思想观点的最终形成。

  周恩来的农业经济思想博大精深,内容十分丰富,决非是在这短短的篇幅中能够概述得全面的。研究周恩来的农业经济思想,关键要把握“一点”、“一线”、“一原则”。即以中国的基本国情及落后农业生产力水平的实际为基本出发点;以发展农业生产力,维护农民整体利益,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生产积极性为主线;以实事求是、因地制宜为解决农业问题的指导思想和根本原则。把握了这“一点”、“一线”、“一原则”,我们就能比较系统、比较全面地认识和把握周恩来农业经济思想的主要内容和精髓,就能理解他为什么如此重视农业的基础地位和作用,重视农民积极性的发挥;为什么提倡中国农业必须走依靠科学技术的内涵式发展道路;为什么坚持“要以生产力水平与农民觉悟程度”作为变革生产关系的主要依据了。

  (作者单位:江西省社科院农经所)

  注释:

  〔1〕〔2〕〔3〕〔4〕〔5〕〔6〕〔7〕〔8〕〔9〕〔10〕〔11〕〔12〕〔13〕〔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3〕〔34〕〔35〕〔36〕〔37〕〔38〕〔39〕〔40〕〔41〕〔42〕〔43〕〔44〕〔45〕〔46〕〔47〕〔48〕〔49〕〔50〕〔51〕〔52〕〔53〕〔55〕〔56〕〔57〕〔58〕〔59〕《周恩来选集》下卷,第137页、第5页、第5页、第137页、第8页、第5页、第87页、第264页、第371页、第43页、第226页、第110页、第110页、第231页、第216页、第79页、第139页、第382页、第378页、第459页、第45页、第44页、第221页、第315页、第144页、第41页、第265页、第264页、第7页、第10页、第371页、第226页、第371页、第372页、第375页、第232页、第111页、第7页、第22页、第25页、第46页、第79页、第77页、第77页、第138页、第440页、第77页、第77-78页、第377页、第77页、第410页、第440页、第9页、第78页、第371-382页。

  〔30〕〔31〕《周恩来经济文选》第350页、第312页。

  〔32〕《陈云文选》第三卷,第210页。

  〔54〕《人民日报》1995年3月3日。

  2007/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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