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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一颗原子弹爆炸时机的选择

  (一九六四年九月二十一日)

  【题解】

  这是致毛泽东的一封信。

  【正文】

  瑞卿同志送给主席的这个报告〔1〕,想已阅及。

  中央十五人专门委员会〔2〕于本月十六、十七两日开了两次会,讨论了关于核爆炸及其有关问题,急需待主席回后当面报告,以便中央早作决定,时间以不迟于二十四日为好。因为如决定今年爆炸,以十月中旬到十一月上旬为最好,而事前准备时间至少需二十天;如决定明年四五月与空投航弹连续试炸,也需要在十月作过冬准备;如需从战略上进行考虑,推迟爆炸,使之与第二套新的基地的建设和导弹及核弹头生产相衔接,也需要有方针上的决定。

  同时,瑞卿同志拟于明(二十二)日出外视察,国庆节前回来,如主席能于明日约谈,可告他晚走一天;如明天分不出时间,他出去后,还有张爱萍、刘西尧、刘杰〔3〕等同志可以报告。开会时,除常委外,还请约彭真、贺、陈〔4〕三同志参加。

  究如何,请告林克或徐业夫〔5〕以电话告瑞卿和我。

  【注释】

  〔1〕瑞卿同志送给主席的这个报告

  指一九六四年九月二十日罗瑞卿向中共中央、毛泽东呈送的《关于首次核试验时间的请示报告》。

  〔2〕中央十五人专门委员会

  中央十五人专门委员会,简称中央专委。成员有周恩来、贺龙、李富春、李先念、薄一波、陆定一、聂荣臻、罗瑞卿、赵尔陆、张爱萍、王鹤寿、刘杰、孙志远、段君毅、高扬。周恩来为主任。

  〔3〕张爱萍、刘西尧、刘杰

  张爱萍,当时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副总参谋长、国防科委副主任、中央十五人专门委员会委员兼办公室副主任和首次核试验委员会主任委员。

  刘西尧,当时任第二机械工业部副部长、首次核试验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刘杰,当时任第二机械工业部部长、中央十五人专门委员会委员兼办公室副主任。

  〔4〕彭真、贺、陈

  彭真,当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

  贺指贺龙。当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中央军委副主席。

  陈指陈毅。当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兼外交部部长。

  〔5〕林克、徐业夫

  林克、徐业夫,当时是毛泽东的秘书。

  2007/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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