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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七彩旱蚂蝗

  “还不是你这臭小子惹出来的事情。”刘权将手负在身后,没好气的道:“你在沙子地种莴笋的事情,经过电视台这么一宣传,现在上至九十岁老奶奶,下至会走路的小毛孩,有哪一个不知道特立独行的刘星你。”

  刘权这话说得虽然有点夸张,但是湘南电视台的广告效力,的确让全湘南超过百分之八十的人,都知道了刘星在沙子地中莴笋的事情。

  以至于现在在湘南省的大街小巷,大家伙茶前饭后坐在一起,超过半数聊得就是‘傻逼’刘星在鸟不拉屎的沙子地种莴笋的事情。

  不过

  他的农家乐,有几个人知道和注意,那就不得而知了。

  刘星听见刘权刚才的话却是一点都不生气,他打趣的道:“我要的就是这个效果,所谓人怕出名猪怕壮,我却是人要出名猪要壮。您啊,把他们那些闲话当做耳边风就行了。不过我估计不错的话,您这几天西瓜的销量一定很红火吧?”

  刘权嘿嘿笑着连点头。

  刘星说的不错,这几天只要他的西瓜一到市场,里三层外三层就会围得水泄不通。所有人除了问刘星的事情,顺便还带走了一个个西瓜。

  别的西贩子西瓜都还没有开张,他的西瓜却是再就卖完了。以至于原本计划要卖一个月的西瓜,现在照这样的势头,估计只要再卖个四五天,他的西瓜就会卖完了。

  还有一点,是刘星没有想到的。

  他先前不是担心连续的大雨来临天气转凉,父亲的西瓜没人吃会卖不掉吗,或者吸多了水会炸瓜吗?

  现在这个情形看来

  电视台的报道,倒是将他心中的那一层深深的担忧给无声无息的带走了。

  他老爸这几天西瓜的销量,已经不是火爆这个词所能形容的了。

  真的是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

  “好了,臭小子,你忙你的,我还要去买西瓜去。”知道事情原委的刘权,美美的吸了几口旱烟,歪头叫了一声祝玲,笑眯眯的走了。在刘权心中,他这个儿子刘星的头脑,真的是太聪明了

  “哈哈哈这才是我刘权的儿子!”

  刘星望着远去的父母,心中却是有一种愧疚之感。

  他们为了这个家,付出了太多,这到了这把年纪,还要操劳,甚至于买个西瓜还要为他遮挡闲言碎语。

  他们

  活着太不容易了,活着太累了。

  时间在忙碌中又过去了两三天。

  这天中午。

  刘星交代周自强做的网站初步有了轮廓。

  只是刘星望着手提电脑上四合院的画面效果和题材觉得不是很满意,这样直接将四合院拍出来,他估计看见的人绝对不会买面子。

  正绞尽脑汁想有什么办法改善一下,屠刚兴奋的厨房跑了出来,拿着手机大声喊道:“兄弟,我爸来电话了,问你明天有没有时间,有时间的话准备一下去老虎崖。”

  刘星笑着望着跑来的屠刚连道:“当然有时间啦,你跟龙伯伯说,我这就收拾东西,晚上就到你家去。”

  “好的!”屠刚憨厚的连点头。

  经过这几天的时间,莴笋有老天大雨的眷顾,除了晚上偷偷浇点灵水之外,根本就不要刘星操心。

  四合院的装修有老同学马建的操持把关,除了中午吃饭要来一锅美味的水煮鱼,其它的根本就不要刘星插手。

  他这几天早就按耐不住想去老虎崖了。早一天找到屠龙双刀,早一天请到屠龙,他的心也就放下来。

  接下来

  刘星将手里的事情都交给了周自强和伊莲。

  有他们俩在,请挖机修复青鱼水库的事和农家乐装修的事情他放心的很。至于朱晓和他的那帮朋友们每天必来的钓鱼和吃饭,他也交代了屠刚,一切看着办。

  因为从这几天与朱晓朋友的相处来看,他们真的不差钱!而且为人诚实守信,绝对不会吃完抹抹嘴就走人的。

  时间一晃而过。

  到了傍晚,马建和他的工匠收工回去了。

  刘星提着早就准备好的背包,从空灵戒里叫出了黄金战士,坐着屠刚的摩托车一道去了屠家村的村口。

  屠龙在电话中交代过,他们等人在村口等刘星他们。

  屠刚的摩托车刚停稳在没路的屠家村小道上,刘星就看见不远处,一个身形伟岸身穿青色布衣的中年人、腰间系着一个酒葫芦,肩上挎着一把长长的猎枪,正和一个满脸麻子的中年人,在一棵苦楝树树下抽着烟闲聊着什么。

  这个身形伟岸的中年人,就是屠龙,至于旁边的麻子,刘星却是不认识。

  走近了。

  眼尖的屠龙望见了走来的刘星,鹰眼打量着上下看了看,丢掉手中的烟头笑道:“星娃子你可来了,我们等了你可有老半天了。对了,听人说你得了肺结核,我看你的面色红润的样子不像啊,你个狡黠的小子是不是又在耍什么花招啊!”

  “哪有啊!龙伯伯!”刘星讪讪的笑了笑:“我得肺结核的事情是真的,只是我回来的这些日子保养的好而已。您啊,看不出来的。”

  其实

  刘星说这话自己都有点怀疑他的肺结核是不是好了,那种咳咳喘喘、上气不接下气的症状,这自从有了空灵戒,好像都不存在般了。

  “哈哈哈”屠龙豪爽的大笑:“好了好了,不策你了,闲话少说,眼下天已经黑了,我们出发。”

  刘星、屠刚连点头。

  崎岖的小路上。

  刘星、屠刚、屠龙还有那个麻子脸的中年人一行四人,带着三只猎犬,还有黄金战士,打着电筒缓缓的向茅草林小路走去。

  一行四人还没走十来分钟,天就彻底黑的伸手不见五指。

  刘星走在最后面,疑惑的问屠刚:“这天都黑了,我们有必要这么赶吗,大白天去老虎崖不行吗?”

  “这你就不懂了。”走在最前面一个身穿黑衣,脚穿套鞋的麻脸中年人嗤笑了一声:“你不知道要到达老虎崖,就必须经过茅草林,而这茅草林里是七彩旱蚂蝗的天下,你只要大白天走进茅草林,保管你是好人进去,骷髅出来。”

  刘星听着心头一震。

  这七彩旱蚂蝗他是听说过的,据说每条都有拇指大小,只要方圆两百米之内的血气动物经过的他的身边,它就能无声无息的潜伏在你的身上吸你的血。

  吸血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这七彩蚂蝗是群居的,只要在其周围发现一条,那么周围至少有上百条。这七彩蚂蝗一多,你想像一下,被几百或者上千七彩蚂蝗附身吸血的情形,估计肉都会吸掉。

  所以就有好人进去去,骷髅出来的说法。

  而这七彩蚂蝗的弱点与一般水田里的蚂蝗弱点截然不同。

  它的弱点就是怕冷怕黑,一般晚上潜伏在潮湿的腐蚀树叶里或者水里,到了白天再出来寻食吸血。

  屠龙这一行人之所以要带着他们晚上经过茅草林,其实是在躲避七彩蚂蝗。

  茅草林面积颇大,放眼望去全是一人高密集的青色丝茅草,跌跌荡荡看不到头。

  人家都说风吹草低见牛羊,而茅草林这里却是风吹草低见蚂蝗!

  因为丝茅草密集长在一起的缘故,这就造就了其生长的土地常年潮湿,温度保持在20度左右,成就了七彩蚂蝗繁殖居住的天堂。

  刘星听着中年人这么一说,眼睛不由得盯着脚下看,生怕发现蚂蝗串出来吸他的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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