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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

  (10)

  门被打开,院子里忽然涌进了一群人,印象中的13弄27号从未如此热闹过。

  虽然人多势众,但他们都不敢出声,只是规规矩矩地站在那里,等待着夏花发话。不过我估计夏花要是再不肯走,这群人一定会一拥而上将她活活绑走的。所谓识时务者为俊杰吧,夏花抹了一把脸,站起身,提着她的包,摇摇晃晃地往门外走去。刚走到门边,就马上有人接过了她手中的包,她转回身,对我笑了笑,潇洒地对我摆了摆手,算作告别。她的样子,像极了旧电影里飞上枝头的阔姨太,所有道具均齐全,只差一件花色旗袍。

  印象中她也有一次假装酩酊大醉的经历,就是那一次,她欠了别人一屁股债,流落街头,幸而遇到了阿南,替她付了酒钱。他们后来如何历经相爱相知到分手的过程,我未曾做过多少猜测,如果分手是必须的,那么她现在的结果未必不是好结果。

  至少,她不会像林果果一样,一辈子漂泊,一辈子不知所终。至少,她选择了一个正好的停靠岸可稍作休息,谁能说这不是一种幸运?我不相信她装出来的爱慕虚荣,正如我永远不会相信林果果那句挂在嘴上的“钱,永远不嫌多”。

  明明对她来说,只有爱,才是最大的奢侈品。

  如果享受不了,至少还有金钱填补空虚。何乐不为?

  毒药追上去,她执意甩开毒药的手,不肯被搀扶。毒药仍然跟上,一把搂过她的肩膀。她嬉笑着,踮着脚,一只胳膊架着毒药,另一只手伸到毒药头上,一边搓揉他的头发,一边假意埋怨:“送姐出门了,也不放鞭炮?”

  “有的,”毒药的回答却出乎我的意料,“怎么可能忘?”

  说完,他放开她的胳膊,从屋里拖出一个蛇皮袋,又从葡萄架上折了很长一根竹竿,将鞭炮支起,交给一个站在院子边上的胖子手里,粗声粗气地说:“举着!”

  说罢,从口袋里掏出一个打火机,点上。

  噼里啪啦作响的鞭炮瞬间炸开了花,冬夜的空气像被这惊天动地的鞭炮感染了,让人不觉寒意。鞭炮声刚刚响起来,毒药慢慢蹲下身,让夏花到他背上去。

  夏花娇笑了一下,身子靠了上去。

  我从没见过他这么温柔而严肃,他缓慢地站起身,一步一步安静地迈向门口,如此恭顺地履行着这个仪式——背她的姐姐嫁入别人家。

  我看到夏花把头埋在毒药的脖子上,不知道她是在哭还是笑。我想,多半是笑着的吧。只是我自己,怎么越来越看不清楚他们的背影了呢?

  他们渐行渐远,往巷口走去,人群跟在他们身后,堵住了我的视线。我低下头,才发现自己原来真的流泪了。

  也算是高兴的泪吧,我是真心祝福她。

  我相信,如果阿南知道,也会替她高兴的吧?他是那样好的一个好人,纵使自己不能拥有,看着别人幸福也是好的。

  我不知道在门边站了多久,毒药回来的时候,只剩下他一个人,低着头,一路只顾着自己的脚尖移动,像一个迷路的小孩。

  走到我面前时,他抬头问我:“还记得那条狗吗?”

  我点点头。

  “前年死了。”他说,“死在夏花怀里,也埋在这里。以后这个院子,就只剩它看家了。”他的表情和语气,真是孤单极了。我心里的那块裂痕又开始疼痛,不由自主地伸手抱住他,像抱住最后一团可以温暖我的火焰。

  他什么也没说,只是将我横抱起,一直抱进他的房间。

  这里的末世气息我永世难忘。灯光照着我绯红的面颊,他的面目却模糊不清。

  我想念黑暗的感觉,很多时候,我甚至想一头深深扎入这昏暗的世界永不抬头。就像在很宽很宽的海面上,抱着一块浮起的木,不管怎么用尽全力拼命挣扎,海水仍然一点一点地弥漫上来,灌进我的鼻子耳朵眼睛,毫无回旋之力。

  毒药,毒药。他和他的名字一样,我难以抗拒。

  多年前他在这个屋子里把我打得遍体鳞伤,如今我们在这里,我却成了抚慰他伤口的人。还有很多话我来不及问,但已经不再重要。没有什么比拥抱着他更让我有勇气。哪怕他现在掐着我的脖子,要致我于死地,我发誓也不会再有任何挣扎。

  这一切只因为,我在他眼里的孤单里看到我自己,这些年,其实我也一直这样孤孤单单的,不是吗?一个人读书,一个人坐地铁,一个人吃盒饭,一个人悲伤,一个人快乐,一个人辛苦考虑自己的将来,一个人远离爱情。

  “我的。我的。我的。”他在我耳边重复着简短的这两个字。

  我不想发出任何声音回应他,这排山倒海的幸福令我恐惧,恐惧这梦境随时会醒来,而那首缠绕我生命的如魔咒一般的离歌,又会无可抗拒地在耳边响起。

  我配拥有这样的幸福吗?我配吗?

  我只是抓住自己脖子里的护身符,紧紧抓住,不为什么原因。

  仅仅这一刻,我真的已经足够。或许我的血液里有她的因子,义无返顾,不懂危险,就算付出生命的代价,也愿意含笑九泉的吧。

  只是他会不会懂呢?

  不知道几点,他起身,点了一支烟。我将床头灯打开,头靠在靠垫上看着他。他伸出一个手指,温柔地在我睫毛上捋了捋,叹息说:“你终于是我的了。”

  我捏捏他的下巴表示回答。他又叹息说:“她终于嫁了。”

  “高兴点吧,”我说,“她这样选择,总有她的原因。”

  他搂住我,吸着烟,跟我说故事:“十三岁的时候,我就在地下赌场给人当小弟,其实就是个充场子的。她在一个美容院里做服务员,我没钱了,就去找她要。我那时候被人骗,和人炸金花输了两千块,她就偷了店里老板的钱给我还债,结果被抓了现行,带到警察局里蹲了几天。那老板是个色鬼,自己有老婆,看上了她,非叫她陪他,说这件事就不追究了,她就当众把口水吐在他脸上,后来这事不知道为什么被那时候带我的老大知道了,他不知道想了什么办法把她弄出来,我一不留神,他们就好上了。那应该是她第一个男朋友,那人是个跛子,我亲眼见过他揍她。就用那根拐杖,很粗的。你别看她平时显得多威风呢,在他面前就吓得跟那小耗子差不多。不过多亏那跛子,她才自己租了个小店面,帮人做做美容什么的,挣了点钱养活我们两个。后来我问她,‘他打你,你还和他好?’,她从橱里拿出一个碗,在桌边敲,把那只碗敲破一个口子,说:‘要么呢,你自己跑路去挣大钱,要么,你就拿着这个出去讨钱。’我差不多那个时候才懂事,知道她不容易。”

  “为什么又认识于秃子了呢?”我被他的故事吸引,忍不住问下去。

  “也是个巧合,”他说,“我偷了于安朵的钱,后来又搞得于安朵自杀,他爸找到我家,要取我的命。她替我求情,结果于秃子看上了她的美貌,开始追求她。我那时候天天闯祸,她那个小的美容院,光替我赔债就不够的。于秃子给了她些甜头,她就老老实实关了美容院,陪他逢场作戏去应酬。她没了生计,于德海就更是吃定她了,要么怎么说他老奸巨猾?当然如果不是有我这个讨债鬼在,她不需要这样出卖自己的。或许找个好人就嫁了,过着太太平平的日子。你看现在,她还年轻漂亮,去嫁了这么一个糟老头子,是我欠她的,这辈子我都还不了。”

  说完,他扔掉烟头,用手捂住了他的脸。

  我伸手拉开他的手,握住他的掌心。然后我靠近他的脸,主动送上我的唇。他正要回应,电话却响了。他看了一眼他的手机,从床上坐了起来,然后,他拿着手机走进了洗手间。

  其实是多此一举,因为四周太安静,旧房子本来也不隔音,所以我可以很清楚地听到他在洗手间里说话的声音。

  “怎么回事?”他仿佛遇到什么令他吃惊的事。

  一阵沉默之后又听到他说:“不用接,我自己打个车很快的,你照应好他,我查下明天最早一班飞机,尽快赶回来。”

  对着电话那边的那个她,他的声音出奇的平和成熟,完全不同于和我说话时的霸道与无理,好像另外一个人。

  我从梦境里迅速跌出来,抱住双腿,浑身冰凉。

  他在洗手间呆了一会儿,终于走回床边。跟我说:“对不起。”

  “对不起谁?为什么对不起?”我问。

  “我得赶回去。”他说,“有点急事。”

  “什么事?”

  他不肯答,与此同时,他打开了衣橱,把一个黑色的小型皮箱取出来,打开。

  我惊讶地看着他做的这一切,继续问:“你专程赶回来参加夏花的婚礼,如今又急匆匆要走,这算什么?”

  “真的有急事。”他说着,从皮箱的夹层里取出厚厚一沓人民币,大概有四五万,他把钱放在我手上,说:“这些钱,麻烦你明天替我交给夏花。”

  “难道你不该自己给她?”

  “我要走了,现在到机场,可以赶上最早一班的飞机。”他的口气变得很严峻,乃至于陌生,以往这时候,我就知道刹车了。可是今天我实在是忍不住,把一打钱向床上扔去,然后我下了床,利索地穿好衣服,走到门边,听到他在我身后说:“马卓,如果你今天走出这个门,就永远不要再回来,我们不会再见。”

  我走到院子里,我在那里停留了几秒钟,其实我还是希望他会追出来,从后面抱住我,恳求我不要走。但这不是他的风格,不管是当年那个戴鸭舌帽的桀骜少年,还是今天这个穿英伦西装的英俊男人,都做不到这一点。我很想回头,但我分明听到他房间里传来电话的声音——很明显,他已经在打电话询问最早一班的飞往深圳的航班时间了。

  一切不过是画了一个圈,又各走各路。

  他还是他,我也还是我。

  我们还是不可以在一起。

  我打开手机,看到现在的时间是02:39分。院子里冷得我无法再多呆一秒。我从来都不是他最重要的人,至始至终,从来都不是,也不可能是。

  我深吸一口气,拉开紧闭的大门,走了出去。

  仅仅这一刻,我真的已经足够。或许我的血液里有她的因子,义无返顾,不懂危险,就算付出生命的代价,也愿意含笑九泉的吧。

  只是他会不会懂呢?

  不知道几点,他起身,点了一支烟。我将床头灯打开,头靠在靠垫上看着他。他伸出一个手指,温柔地在我睫毛上捋了捋,叹息说:“你终于是我的了。”

  我捏捏他的下巴表示回答。他又叹息说:“她终于嫁了。”

  “高兴点吧,”我说,“她这样选择,总有她的原因。”

  他搂住我,吸着烟,跟我说故事:“十三岁的时候,我就在地下赌场给人当小弟,其实就是个充场子的。她在一个美容院里做服务员,我没钱了,就去找她要。我那时候被人骗,和人炸金花输了两千块,她就偷了店里老板的钱给我还债,结果被抓了现行,带到警察局里蹲了几天。那老板是个色鬼,自己有老婆,看上了她,非叫她陪他,说这件事就不追究了,她就当众把口水吐在他脸上,后来这事不知道为什么被那时候带我的老大知道了,他不知道想了什么办法把她弄出来,我一不留神,他们就好上了。那应该是她第一个男朋友,那人是个跛子,我亲眼见过他揍她。就用那根拐杖,很粗的。你别看她平时显得多威风呢,在他面前就吓得跟那小耗子差不多。不过多亏那跛子,她才自己租了个小店面,帮人做做美容什么的,挣了点钱养活我们两个。后来我问她,‘他打你,你还和他好?’,她从橱里拿出一个碗,在桌边敲,把那只碗敲破一个口子,说:‘要么呢,你自己跑路去挣大钱,要么,你就拿着这个出去讨钱。’我差不多那个时候才懂事,知道她不容易。”

  “为什么又认识于秃子了呢?”我被他的故事吸引,忍不住问下去。

  “也是个巧合,”他说,“我偷了于安朵的钱,后来又搞得于安朵自杀,他爸找到我家,要取我的命。她替我求情,结果于秃子看上了她的美貌,开始追求她。我那时候天天闯祸,她那个小的美容院,光替我赔债就不够的。于秃子给了她些甜头,她就老老实实关了美容院,陪他逢场作戏去应酬。她没了生计,于德海就更是吃定她了,要么怎么说他老奸巨猾?当然如果不是有我这个讨债鬼在,她不需要这样出卖自己的。或许找个好人就嫁了,过着太太平平的日子。你看现在,她还年轻漂亮,去嫁了这么一个糟老头子,是我欠她的,这辈子我都还不了。”

  说完,他扔掉烟头,用手捂住了他的脸。

  我伸手拉开他的手,握住他的掌心。然后我靠近他的脸,主动送上我的唇。他正要回应,电话却响了。他看了一眼他的手机,从床上坐了起来,然后,他拿着手机走进了洗手间。

  其实是多此一举,因为四周太安静,旧房子本来也不隔音,所以我可以很清楚地听到他在洗手间里说话的声音。

  “怎么回事?”他仿佛遇到什么令他吃惊的事。

  一阵沉默之后又听到他说:“不用接,我自己打个车很快的,你照应好他,我查下明天最早一班飞机,尽快赶回来。”

  对着电话那边的那个她,他的声音出奇的平和成熟,完全不同于和我说话时的霸道与无理,好像另外一个人。

  我从梦境里迅速跌出来,抱住双腿,浑身冰凉。

  他在洗手间呆了一会儿,终于走回床边。跟我说:“对不起。”

  “对不起谁?为什么对不起?”我问。

  “我得赶回去。”他说,“有点急事。”

  “什么事?”

  他不肯答,与此同时,他打开了衣橱,把一个黑色的小型皮箱取出来,打开。

  我惊讶地看着他做的这一切,继续问:“你专程赶回来参加夏花的婚礼,如今又急匆匆要走,这算什么?”

  “真的有急事。”他说着,从皮箱的夹层里取出厚厚一沓人民币,大概有四五万,他把钱放在我手上,说:“这些钱,麻烦你明天替我交给夏花。”

  “难道你不该自己给她?”

  “我要走了,现在到机场,可以赶上最早一班的飞机。”他的口气变得很严峻,乃至于陌生,以往这时候,我就知道刹车了。可是今天我实在是忍不住,把一打钱向床上扔去,然后我下了床,利索地穿好衣服,走到门边,听到他在我身后说:“马卓,如果你今天走出这个门,就永远不要再回来,我们不会再见。”

  我走到院子里,我在那里停留了几秒钟,其实我还是希望他会追出来,从后面抱住我,恳求我不要走。但这不是他的风格,不管是当年那个戴鸭舌帽的桀骜少年,还是今天这个穿英伦西装的英俊男人,都做不到这一点。我很想回头,但我分明听到他房间里传来电话的声音——很明显,他已经在打电话询问最早一班的飞往深圳的航班时间了。

  一切不过是画了一个圈,又各走各路。

  他还是他,我也还是我。

  我们还是不可以在一起。

  我打开手机,看到现在的时间是02:39分。院子里冷得我无法再多呆一秒。我从来都不是他最重要的人,至始至终,从来都不是,也不可能是。

  我深吸一口气,拉开紧闭的大门,走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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