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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时间定在冬至那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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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风馆,宿星楼。

  高琅刚换上鹤娘特意为他送来的玄青色缂丝绸衫,房门便被拍响了。

  小钏哥侯在外边等着领高琅上堂子里去。

  昨日晚上高琅已经跟着小钏哥走了一趟,熟悉了自己该做的活儿,今日按鹤娘的吩咐,再由小钏哥领着他走一圈,之后便由他自己看着来。

  堂子里暖风融融,芳香扑鼻,软烟罗的幔帐,一帘又一帘,一重接一重,在烛熏雾绕中,似真似幻,恍若仙境。

  堂子中间的木台上,有长相俊美的男子奏丝竹管弦,嘈嘈切切,声声慢。

  他们身后是山花蕉叶暮色丛起的布景。

  高琅手执泡了青桔乌龙的小铜壶,往返于一个个雅席之间。

  他要做的很少,不过是添添茶,跑跑腿,传传话。

  堂中雅席上的客人,有的望台上的人,有的看台下的人。

  看台下人的客人都惊异于南风馆什么时候来了一个如此好看的小倌,长得这么好看不上台去,反而做起了端茶递水的活儿。

  可真是暴殄天物!

  有人招了招手,高琅便提着铜壶过去了,手一抬,泛着橙花香气的茶水泊泊流淌进青玉杯子里。

  席间的人盯着高琅的脸一个劲的看,半晌才出言道:“你叫什么名字?可愿跟我走,我可是娄捕头的外甥!”

  高琅咧嘴,傻傻一笑。

  “我外甥问你话呢!”那男子旁边,一个身穿锦衣的人见高琅只笑不答,茶杯一放,摆起架势到。

  这男子高琅见过好几回了,正是长安收买来几次三番给金小楼透口风的那个捕快。

  娄捕头话音刚落,二楼雅间上忽的砸下一个酒杯来,正正好,落到了他的头上。

  “奶奶的,哪个不长眼……”疼得娄捕头倒吸一口凉气,蹦起来便准备破口大骂。

  “娄捕头,你这外甥有点大呀。”楼上有人探出了头来说话,是高琅不认识的面目。

  可火气正盛的娄捕头一见那人瞬间便蔫了。

  “虎提辖,你怎么,怎么也在这里?我是我娘的老来子,小外甥和我一边儿大。”娄捕头苦笑着躬了躬身,他可不敢得罪这位虎提辖,捡起刚刚砸过自己头的玉杯,递给高琅,“还不快洗干净了,给楼上的大人送上去!”

  高琅头也不点,腰也不弯,接过了酒杯便走。

  娄捕头窝了一肚子火,却不能吭一声。

  这个虎提辖,名叫虎山,尚不足二十岁,虽然年轻却有为,家住在蜀中山里,本是个读书人。

  今年春末夏初,去乌黎江边走亲戚,正好碰上南夷来犯,当即便丢了笔杆子拿起了宽刀长矛,这一上才晓得竟是如此骁勇,有他在便连连得胜。

  不到三个月的功夫,已从一个不知名的长矛兵,升成了提辖。

  现如今不仅要操练士兵训练,还掌管着信宁县榷货场,监管食粮、金帛等贸易。

  这虎山人长得斯斯文文,却是嗜血成性,性情极为粗犷强横,前一个得罪他的人,被钉在校场的木桩上,让人给活活鞭挞死了。

  娄捕头可惹不起这虎提辖。

  高琅刚走到二楼雅阁门口,白水曲柳的雕花木门从内拉开,虎山站得工工整整,规规矩矩,见人进来忙上前打千:“七爷。”

  高琅点点头,径直走到当中的椅子上坐下。

  长安站立在一旁,接过高琅手里的铜壶,倒上了一杯金桔乌龙。

  “七爷,这人名叫虎山。”长安引荐到。

  高琅抿了一口茶:“是个英雄好汉,记住一身血性要用在战场上,不要使在自己人身上。”

  虎山一警,敛了神色,忙应下来。

  “你带来了什么消息?”高琅看了一眼长安,问到。

  “七爷明察。”长安叹服,七爷总是一眼便能看破自己的所作所为,“这消息,是虎山带来的。”

  虎山接口道:“前几日,卑职在营地里捉到一个南夷那边来的奸细,据他道此次南夷之所以来犯,是因为在我朝中有人接应,其人答应只要帮忙除去一个人,便将乌黎江拱手相送。”

  “要除的人是谁,这奸细却始终不说,只道不知道,直到被活活打死。”虎山皱起了眉,“卑职想,这人或许是真不知道,不过他说,动手的时间定在立冬那日。”

  “立冬?”高琅放下茶杯,眯了眯眼,“还有一个月零三天。”

  高琅抬眼看向虎山:“消息很好,你先下去罢。守好乌黎江,我们大周土地,一寸也不能让。”

  “是!”高琅的眼眸冷冷的,说出来的话却叫虎山心热,他知道自己选择的人,不会错。

  待虎山出去之后,高琅问长安:“京城可有事发生?”

  长安回道:“南阳飞鸽传信来,皇上的病愈加严重。宫里新来了个苗医,说是金骏山上有种乌黎草,治咳血之症有奇效,太子殿下主动请命前去寻找。”

  金骏山就在乌黎江边,南夷那一侧。

  “什么时候到?”高琅神色丝毫未变。

  “估摸着,近日就到了。”长安垂手,细细一想,“若是路上耽搁些,也应该在这个月内。”

  “高琅!”楼下,鹤娘扯着嗓子的声音拨开靡靡丝竹撞进雅间里。

  “盯紧了老五。”高琅撂下一句话,起身提着铜茶壶,便往外走。

  长安看着自家七爷离开的背影,隐隐有些担忧。

  一场风雨即将来临,他猜不透南夷要杀的人究竟是谁,却害怕一切又如同一年前一样……

  一年前的险象环生,七爷的腹背受敌,仍旧是在这信宁,长安此刻想起仍然心有余悸。

  这一次,长安希望七爷才是最后的那只黄雀。

  高琅刚到楼下,便见鹤娘站在南风馆门前冲他道:“你家娘子给你寄信来了。”

  信?高琅见馆门口一个马车夫站在前头,手里头捏着一封信:“少爷,小楼姑娘今早特意交代我送到南风馆高琅公子手上。”

  “小夫妻就是好,一日不见如隔三秋。”鹤娘笑趣到。

  鹤娘故意这么扯着嗓子一喊,更多的人看到了这个模样非凡的小倌。

  鹤娘将高琅当做花瓶,招揽生意的目的,便达到了。

  高琅拿了信转身便往后院走,立在假山旁边,廊檐花灯下,将信封拆开来。

  里面是一张纸,纸上画了一个小鼻子小眼睛的小人,穿着厚厚的衣服,一手抓着烤鸭,一手抓着猪蹄……

  高琅脸一黑,这是要让自己吃饱穿暖的意思……不过,这金小楼是以为自己不识字吗?竟然用这样低劣的图画来侮辱他的智商……

  高琅一边嫌弃,一边将图画好好塞回信封中,放进贴身的荷包里。

  ……

  昨天晚上,金小楼将周书礼的信交给黄桂枝后,不知怎么的,突然心血来潮的想要给高琅写一封信。

  在现代的时候,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方便又快捷,金小楼从未写过信。

  此刻,高琅不在身边,正好给了她写信的机会。

  只是当她拿起笔才惊觉,以高琅那五岁小孩子的脑子,能认识字吗?不如画个画吧!

  于是,就有了到高琅手里的那封信。

  “小楼,吃饭了。”桂枝将腊肉和毛豆老南瓜炒在一起,冒出香味后再把煮过半熟的米饭闷在上面,盖上锅盖用旺火烧一盅茶的功夫。

  腊肉焖饭就做成了。

  新鲜腊肉熏出来的香油全浸进米粒里,闻到就让人流口水。

  傍晚风光静好,两人搬了凳子坐在门前,端着饭碗,一璧看斜阳落日,一璧吃热腾腾的焖饭。

  “太阳就像南瓜一样,被捣得稀碎,涂得满山都是。”桂枝舀了勺饭,开口到。

  “桂枝,你要是在现代,就是个诗人!”金小楼随口赞到。

  “什么代?”黄桂枝有些奇怪。

  金小楼才意识到自己说漏了嘴,赶紧扯过去:“绝代!你就是绝代诗人黄桂枝!”

  她的话音刚落,前边金家的院子里,院门被人推开,谭猎户提着猪头和肥鹅,笑得一脸横肉的上门提亲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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