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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尔·盖曼作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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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尘

第一章 石墙村,九年一度的奇事

作者:尼尔·盖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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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前有个年轻人,他想追寻心之所向。

  这么开场虽毫无新意(古往今来,许多年轻人的故事都是这么开场的),可这个不平凡的年轻人即将展开一段不平凡的人生,尽管这一切他永远无法悉数知晓。

  这个故事同许多故事一样,得从墙说起。

  六百年来,石墙村一直坐落在林地中央一块高耸的花岗岩上。村里的屋子方正古旧,由灰岩砌成,屋顶覆着深色瓦片,烟囱高高耸立。所有屋子相倚而建,一栋挨着一栋,充分利用了岩石上的每一寸空地,与灌木和小树交相掩映。

  有一条小径从石墙村通往外界,蜿蜒曲折,自南边的森林陡然而上,边沿铺满石块和石子。它向南一直行进,穿过森林,小径会变成一条柏油大道;再走上一程,路面渐宽,总是挤满了往来奔忙的汽车与货车;最终,这条路会带你抵达伦敦,不过呢,从石墙村到伦敦需要一晚上的车程。

  石墙村的居民天性沉默,可分为这么两个类型:一类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面色苍白,高大结实,宛如石墙村的花岗岩地基;另一类是外来人口,他们在石墙村落脚成家,繁衍后代。

  石墙村西边是一片森林,南边有个湖,湖水平静得令人害怕,由北边山丘上淌下的小溪汇流而成。山丘上有大片原野,是放羊的地方。东边是一片更加广袤的林地。

  石墙村的东侧赫然矗立着一堵高大的灰岩墙,村庄因此得名。

  这面古墙由粗凿的花岗岩石块堆砌而成,长长的石墙从树丛中显露,又隐没于林间。

  墙上只有一处裂口,宽约两米,稍偏向村子北侧。

  透过墙口向外张望,映入眼帘的是一大片嫩绿的草甸,草甸尽头是一条小溪,小溪尽头是一片树林。向林间眺望,时而能瞧见人影或其他影子,大小不一,稀奇古怪,还有亮晶晶的小东西一闪而逝。草甸上的牧草鲜嫩肥美,可没有村民会去墙的另一头放牧或耕种。

  成百上千年来,村民们反倒在裂口两侧安置了守卫,并力图打消自己越墙的念头。

  即便到了今日,仍有两位村民夜以继日地站在裂口边,每八小时轮一次班。他们手执粗大的木棒,一左一右站在裂口内侧。

  守卫的主要职责是防止村里的小孩钻出裂口,溜到草甸上或更远的地方去。偶尔他们也得劝阻独行者或来镇上的少数游客,不让他们穿过墙。

  若想吓跑孩子们,挥挥棍棒足矣,但若碰上独行者或游客,守卫们有更多招数。只有牧草刚生长出来,或这里有脱缰的野牛之类的说辞不管用时,他们最终才会动用武力。

  只有极少数人怀着明确的目的来到石墙村,有时守卫会放他们通过。这些人眼中散发出的光彩,看上一眼便懂了。

  自二十世纪以来,从没发生过一起跨墙走私案,村民们引以为傲。

  守卫每隔九年会休息一天。那天是五月一日,村里还会在草甸上举办一场集市。

  接下来要说的事发生在许多年前。那时维多利亚女王已登上王位,可还不是温莎堡的黑寡妇。她面色红润,脚步轻快。梅尔波恩爵士时不时会轻声斥责这位年轻女王,说她举止轻浮。她那时已陷入热恋,却还没结婚。

  查理斯·狄更斯正在连载小说《雾都孤儿》;德拉普刚拍下月球的第一张照片,将苍白的月面冻结在冰凉的纸面上;莫尔斯新近宣布了一种靠金属丝传递信息的方法。

  若你向他们中的谁提起魔法或精灵,只会招来嘲讽。没准儿狄更斯例外,他那时还是个没长胡子的小伙子,大概会愁眉不展地看着你。

  那年春天,人们来到不列颠群岛,或独行,或结伴,从多佛、伦敦或利物浦登陆。男男女女,肤色各异:有的苍白如纸,有的黝黑似火山岩,有的呈肉桂色,嘴里讲着五花八门的语言。四月里,他们陆续抵达,乘蒸汽火车,骑马,坐大篷车或马车,还有许多人步行而来。

  那年,邓斯坦·索恩十八岁,他不太懂浪漫。

  他生着榛子色的头发、眼睛和雀斑,个头不高不矮,讲起话来慢条斯理,随和的笑容为他的脸颊增色不少。他曾在父亲的牧场上做白日梦,幻想着离开石墙村——这个尚未显露魅力的地方,去往伦敦、爱丁堡、都柏林,去往那些风向无拘无束的大都市。他在父亲的农场上干活,除了远处田间一栋父母给的小屋外,他一无所有。

  四月天,游客们陆续来到石墙村参加集市,邓斯坦对此暗觉不悦。“第七只喜鹊”是波洛缪斯先生的酒馆,素来空房颇多,也早在一周前客满。而今,外乡人只能在农场或私人住宅留宿,用奇异的硬币、药草、香料,甚至宝石来付房钱。

  集市的日子渐渐近了,期待的气氛也愈加浓厚。人们醒得越来越早,计日以俟。墙边的守卫显得焦躁不安、心烦意乱。草坪尽头的树丛里,不时有各种各样的人影和阴影攒动。

  大家一致公认,“第七只喜鹊”的布丽琪·康蕊是酒馆最漂亮的女侍。她在与自己交往一年的汤米·弗瑞斯特和一个黑眼大汉间挑起了争端。大汉揣着一只呜里呜噜叫的小猴子,会说一点儿英语。每回见布丽琪经过,他都会露出含情脉脉的微笑。

  在酒吧里,那些老主顾跟游客们凑得很近,这么说道:

  “要九年才一次呢。”

  “据说过去每年仲夏都举办一次。”

  “问问波洛缪斯先生吧,他准知道。”

  波洛缪斯先生个子挺高,橄榄色皮肤,绿眼睛,黑色发卷儿紧贴前额。村里的姑娘长大后都会爱慕他,可他从不予以理会。据说他很久以前也是游客,来到石墙村就留下了。他酿的酒甘洌醇厚,当地人都赞不绝口。

  酒吧里,汤米·弗瑞斯特和黑眼大汉爆发了冲突,那大汉似乎叫阿伦·贝。

  “看在老天的份上,别吵了!谁来劝个架啊!”布丽琪大喊,“他们要为了我拳脚相加了。”她优雅地一甩头,好让油灯的光照亮她美丽的金色鬈发。

  尽管有一大帮村民和外来客在看热闹,可没人出面劝架。

  汤米脱掉衬衫,握紧拳头举到胸前。阿伦·贝呵呵一笑,冲草坪上吐了口痰,拽住汤米的右手一抡,汤米立刻腾空飞起,下巴磕地。他手脚并用,挣扎着爬起身,直扑阿伦·贝,正想冲对方的颧骨迅猛地来上一拳,就被一阵扑面而来的拳风击倒在地,摔了个狗啃泥。阿伦·贝坐在他身上咯咯直笑,用阿拉伯语咕哝着。

  不费吹灰之力,这场打斗就迅速收场了。

  阿伦·贝从汤米·弗瑞斯特身上站起来,神气活现地走向布丽琪·康蕊,朝她深深一鞠躬,咧嘴一笑,露出洁白的牙齿。

  布丽琪没理他,快步跑到汤米身旁。“天啊,亲爱的,他到底对你做了什么?”她一边问,一边用围裙擦去他脸上的灰,用各种爱称呼唤他。

  阿伦·贝与看客一同回到酒馆。等汤米回来后,阿伦·贝好心好意地为他买了一瓶夏布利干白葡萄酒。两人都不知道谁胜谁负。

  那天晚上,邓斯坦·索恩不在“第七只喜鹊”。他是个实在的小伙子。最近六个月,他一直在对黛西·海斯塔——一个同样实在的姑娘献殷勤。晴朗的夜晚,他俩会肩并肩绕着村子散步,探讨庄稼轮作的原理、天气和其他切合生活实际的话题。每次散步,两人总喜欢深情对望,黛西的母亲和妹妹必会识趣地拉开六步距离,跟在他们后头。

  来到海斯塔家门口,邓斯坦会停下脚步,鞠躬道别。

  黛西会走进家门,摘下花边女帽,说:“我真希望索恩先生能下定决心向我求婚。我想爸爸一定不会反对。”

  “没错,我也是这么想的。”黛西的母亲附和道,每个夜晚她都会这么说。她摘下女帽和手套,带两个女儿走进客厅。客厅里有个高个子绅士,留着长长的黑胡子,正坐在地上整理包裹。黛西、妹妹和母亲一齐向他行屈膝礼(他几天前刚到村里,会说一点儿英语)。这位临时住客站起身,鞠躬回礼,又转回自己那包木制品,继续分类、整理、抛光。

  四月寒气逼人。英格兰的春天总是变幻莫测、难以捉摸。

  南来的游客沿着林间的羊肠小道而来,挤满了所有空房,或将就在牛棚和谷仓里搭铺睡。有些人支起彩色帐篷,还有些人乘着大灰马或毛发蓬乱的小矮马牵拉的篷车。

  森林里遍地开满铃兰。

  四月二十九日清晨,邓斯坦·索恩抽到签,要与汤米·弗瑞斯特一同站岗。他们站在裂口两侧静静等候。

  邓斯坦轮值过许多次,可迄今为止,他的职责仅限于站在原地,时而用嘘声吓走孩童。

  今天他自觉重任在身。他和汤米手执粗短的木棍,一见到外乡人靠近裂口便开口制止:“明天再来吧,各位好心的先生,明天再来。今天谁都不许通过。”

  外乡人会退后几步,目光依旧不离墙外朴实无华的草坪、草间毫不出奇的树木和远处单调呆板的森林。有些来客会与邓斯坦或汤米搭话,可两人都抿紧嘴唇,拒绝交谈。他们对守卫之职颇感自豪,自然也有了些架子。

  到了午餐时间,黛西·海斯塔为两人捎来一小锅肉馅土豆饼,布丽琪·康蕊给两人各带来了一大杯调味麦酒。

  黄昏时分,村里另外两个身强力壮的年轻人手提油灯前来换班。汤米和邓斯坦走进“第七只喜鹊”,波洛缪斯先生为他俩各上了一大杯品质上佳的麦酒,作为站岗的报酬。好酒果然名不虚传。酒馆挤得超乎想象,热闹非凡,到处都是兴奋的嗡嗡声。对于走出村外的森林就丧失距离感的邓斯坦而言,只觉得五湖四海的人都聚集此地。因此,他恭敬地看着邻桌的高大绅士——一位头戴黑色大礼帽,从伦敦远道而来的绅士。对共进晚餐的另一位皮肤黝黑、一袭白袍、身材更为高大的绅士,他同样心存敬畏。

  邓斯坦心知盯视他人是不礼貌的,再说,作为石墙村的村民,他理所当然地认为自己比“长毛野人”[1]优越。邓斯坦嗅着弥漫在空气中的奇异香气,听着男男女女用百来种语言交谈,毫无顾忌地打量着他们。

  头戴黑色丝绸大礼帽的男士注意到邓斯坦的目光,招手示意他过来。“你想吃蜜糖布丁吗?”他唐突地开口,以此代替自我介绍,“穆坦长老被叫走了。这么多布丁,我一个人可吃不完。”

  邓斯坦点点头。盘中的蜜糖布丁散发出诱人的香气。

  “好啊,请便。”新朋友递给邓斯坦干净的瓷碗和点心匙。邓斯坦也未作推辞,直接大口吃起布丁来。

  见两人的碗盘都快见底,戴大礼帽的绅士说:“我说,小伙子,看来这家客店已经没空房了,村里别的房间好像也被租光了。”

  “是这样吗?”邓斯坦一点儿都不惊讶。

  “真是这样。所以我想问问你,你知道哪里还有空房吗?”

  邓斯坦耸耸肩:“所有房间都租掉啦。我记得九岁那年,父母把我打发到牛棚顶睡了一礼拜,把我的房间腾给一位东边来的女士和她的家人还有仆从。她送了我一只风筝作谢礼,我常在草坪上放。后来有一天风筝断了线,飘上了蓝天。”

  “你现在住哪儿?”

  “我有栋小木屋,在我父亲的田产边上,本来是我们家牧羊人住的。他在两年前最后一轮收割时去世,父母就把木屋给了我。”

  “带我去。”听到这话,邓斯坦压根没起拒绝的念头。

  夜空澄净,明亮的春月高挂在天。两人向着村庄下方的森林走去,穿过一整片索恩家的农田(大礼帽绅士被一头睡在草上的母牛吓了一跳,它在睡梦中喷鼻息),来到邓斯坦的小屋。

  屋里仅有一间房和一个壁炉。外乡人点点头,说:“这儿挺不错的。听着,邓斯坦·索恩,接下来三天我想租下这里。”

  “你拿什么来交换?”

  “一块一英镑金币、一块六便士银币、一块一便士铜板,还有一块崭新锃亮的法寻[2]。”

  这年头若遇上好收成,一个农民能有十五英镑的年收入就算相当不错了,两夜一英镑已是高于行情的价格。可邓斯坦依旧犹豫不决,他对那人说:“如果你是来这儿赶集,那该把钱花在买卖奇闻趣事上吧?”

  高大男人点点头。

  “这么说,你正在追寻某些个奇闻趣事,对吧?”

  那人再次环视邓斯坦的单间木屋。这时下起雨来,细雨滴滴答答,落在茅草屋顶上。

  “对,没错。”高个绅士略有些不耐烦,“一个奇闻,一件趣事。明天你就会追寻到心之所向。来,把钱拿去。”他轻轻一晃手,从邓斯坦耳中掏出一枚钱币。邓斯坦拿起钱币磕碰门上的铁钉,以辨别真伪,接着向绅士深深鞠了一躬,转身走入雨中,把钱币扎进手帕。

  邓斯坦冒着淅沥小雨走进牛棚,爬上干草堆,很快沉入了梦乡。

  夜里电闪雷鸣,他于半梦半醒之际也有所察觉。凌晨时分,有人不小心踩到他的脚,把他弄醒了。

  “抱歉。”一个声音说,“我是说,请原谅。”

  “是谁?谁在那儿?”

  “是我,我是来赶集的。昨晚我睡在一棵空心树里,可树被一道闪电劈中,像蛋壳一样开裂,像树枝一样折断了。雨水淌入我的脖子,险些漏进我的包。包里有些东西必须保持干燥,必须干得和沙子一样才成。我一路走来一直小心翼翼,可包依旧湿得跟……”

  “跟水一样?”

  “没错。”黑暗中的声音接着说,“所以呢,我就想问问,你是否介意我在你的屋檐下留宿一晚。我个头不大,也不会碍手碍脚的。”

  “你别再踩到我就好。”邓斯坦叹了口气。

  恰在此时,一道闪电照亮了牛棚。借着亮光,邓斯坦瞥见角落里有个浑身毛茸茸、头戴硕大软帽的小东西。四周又陷入黑暗。

  “但愿我没打搅到你。”那声音说。邓斯坦心想:这声音听上去也毛茸茸的啊。

  “不会。”邓斯坦应道。他已经很累了。

  “那就好。我真的不想吵到你。”

  “拜托,让我睡觉吧。求你了。”

  那东西抽了下鼻子,尔后轻轻打起呼噜来。

  邓斯坦在干草堆上翻了个身,不去想它是谁、它是什么。那东西放了个屁,挠了挠身子,再度打起鼾来。

  邓斯坦听着细雨拍打棚顶,想起黛西,思绪中浮现出两人并肩散步的情景。六步之外跟着一位戴大礼帽的高个子男人和一个毛茸茸的小生灵,邓斯坦看不清它的脸。他们要去看邓斯坦的心之所向……

  明晃晃的日光照到邓斯坦脸上,牛棚已经空了。他洗了把脸,朝农舍走去。

  他换上最好的外套、衬衫和裤子,用折刀刮掉靴子上的泥巴,接着走进厨房,亲了亲母亲的面颊,又动手取了条乡村面包,配上一大块刚凝固的新鲜黄油。

  他将钱币扎入质地细密的礼拜日亚麻布,揣在怀里走进石墙村,向裂口边的守卫道了声早安。

  透过裂口看去,满眼尽是撑起的彩色帐篷和架好的摊位,彩旗迎风招展,人们来回走动。

  “中午之前,我们不会放任何人通过。”守卫说。

  邓斯坦耸耸肩,走进酒吧,思索该用积蓄(他存了一枚锃亮的半克朗和一枚六便士,六便士被钻了个孔,穿上一根牛皮绳,系在他脖子上当幸运符)和手帕里的意外之财买些什么。眼下他还真忘了昨夜大礼帽绅士的另一个承诺。钟声敲响十二点,邓斯坦忐忑不安地跨过石墙,宛如冲破了不容触犯的禁忌。他一路向前,一扭头,突然瞧见那位黑色大礼帽绅士就在身旁,向他点了点头。

  “嗨,我的房东。你今天感觉如何?”

  “好极了。”

  “陪我走走,咱一同逛逛。”

  他们穿过牧草地,走向那堆帐篷。

  “你来过这儿吗?”那人问。

  “九年前,上回集市时我来过,那时我还是个小男孩。”

  “嗯……”他的房客说,“记得要有礼貌,别接受礼物,时刻牢记你是个客人。由于我发过誓,现在我要将欠你的最后一笔租金付清。我的馈赠会持续很久,赋予你和你的第一个孩子以及你孩子的第一个孩子……只要我还活着,这份馈赠便会流传下去。”

  “那是什么呢,先生?”

  “你内心渴望的东西——你的心之所向。”

  邓斯坦向他鞠了一躬,两人走进集市。

  “眼睛!眼睛!以旧换新!”一个娇小的女人大声吆喝。她身后的桌上摆满了瓶瓶罐罐,装着各形各色的眼睛。

  “来自大千世界的乐器!”

  “口哨一便士!哼歌两便士!唱诗班的赞美诗三便士!”

  “来试试运气!站上来!答上一个简单的谜语,就能赢得一朵银莲花!”

  “永不枯萎的薰衣草!风铃草布!”

  “瓶装的梦,一先令一瓶!”

  “夜晚穿的大衣!黄昏穿的大衣!拂晓穿的大衣!”

  “幸运刀剑!权力魔杖!永恒指环!恩典卡牌!快来,快来,这边来!”

  “药膏和香脂,春药和万应灵丹!”

  邓斯坦在一个摆满水晶饰品的摊位前驻足,细细观览摊上的迷你动物,思忖要不要给黛西带上一个。他拣起一只还不及自己拇指大的水晶猫。小猫灵动地冲他眨眨眼,吓得他猛一甩手。只见小猫在空中翻了个跟头,四爪着地,跟真猫毫无二致。它轻盈地蹿到小摊的角落,舔舐自己的毛皮。

  邓斯坦继续往前走,穿越拥挤忙碌的集市。

  赶集的人熙来攘往,闹哄哄的。前几周来石墙村的外乡人全都过来了,还有许多石墙村的村民。波洛缪斯先生搭了个帐篷,向村民贩卖葡萄酒和馅饼。村民们常被墙那边的人兜售的食物所引诱,尽管他们的祖父严守先辈的教诲,苦口婆心地告诫他们千万不可以吃精灵食物,尝精灵水果,喝精灵水或饮精灵酒。

  每隔九年,石墙外山那边的人会在牧草地上举办精灵集市,昼夜迎客。在这九年一度的日子里,不同国度间可以交易通商。

  交易品有奇迹、珍宝和各种匪夷所思的东西,你梦也梦不见,想也想不出(邓斯坦纳闷得很,谁会要装着暴风雨的蛋壳呢)。他把手帕里的钱币捏得叮当响,想挑一个价格实惠的小物件来博黛西一笑。

  在市集的喧闹中,隐约飘来悦耳的钟乐声,邓斯坦循着乐声走去。

  他途经一个小摊,五个彪形大汉正伴着哀婉的手风琴音乐翩然起舞,拉琴的是一只面色哀戚的黑熊。他又路过一个小摊,见一个身着鲜艳和服的秃子打碎瓷器,将碎片抛进熊熊燃烧的碗底。五彩缤纷的烟雾从碗里冒了出来,引得许多路人围观。

  清脆的钟乐声越来越响。

  邓斯坦追溯音乐之源,来到一个空无一人的摊位。小摊饰满花草:风铃草、毛地黄、风信子、水仙花,还有紫罗兰、白百合、娇嫩的赤色犬蔷薇、洁白的雪花莲、幽蓝的勿忘我和许多邓斯坦叫不上名的花儿交相辉映。每朵花都是用水晶或玻璃做的,辨不出是雕刻还是拉丝工艺,每一朵每一簇都活灵活现,发出与远方玻璃钟一样的轻灵乐声。

  “有人吗?”邓斯坦叫唤。

  “先生您早,欢迎来到集市。”摊主吃力地从小摊后方的彩绘篷车中爬下来,粲然一笑,微暗的面色衬出洁白的牙齿。一瞥见她的眼睛和黑色鬈发下露出的耳朵,邓斯坦便知她是墙那边的人——深紫罗兰眸色,耳朵像猫耳一样微微卷曲,覆着一层深色绒毛。不得不说,她长得相当漂亮。

  邓斯坦从小摊上挑出一朵花,不由赞叹:“好美啊。”那朵紫罗兰在他手中流泻出叮咚的乐音,仿佛潮润的手指摩挲酒杯的边缘。“这个要多少钱?”

  她耸了耸肩,样子惹人怜爱。

  “哪有人一上来就谈价钱的啊?也许它会大大超出你的预算,然后你就会掉头就走,弄得我俩都一无所获。我们该换个更灵活的法子谈价钱。”

  邓斯坦沉吟片刻。这时邓斯坦的房客——头戴黑色大礼帽的先生恰好路过,他悄声说:“看哪!我欠你的债有着落啦,房租完全付清了。”

  邓斯坦甩了甩头,仿佛要确认这不是梦。他再次看向那个年轻女人,问:“这些花是从哪儿来的?”

  女人会意地笑了笑:“在卡拉孟山的一侧长着一大片玻璃花田。去时的旅途艰辛多难,回程的旅途更是凶险重重。”

  “这些花有什么用途?”

  “主要用来装饰和怡情。它们能发出悦耳的声响,捕捉最为赏心悦目的光线,可作为爱慕的信物赠予爱人。”她迎着阳光举起一株铃兰,可透过紫色玻璃的光辉都不及她的眼眸明丽深邃。邓斯坦不由自主地望向那双眸子,完全移不开目光。

  “我明白了。”邓斯坦说。

  “施法或念咒时也用得上,如果您是一位魔法师……”

  邓斯坦摇摇头,他发觉这个年轻女人有些与众不同。

  “哦。即便如此,花儿也令人心情愉悦。”她又微微一笑。

  她身上的不寻常之处是一条系着手腕和脚踝的细长银链,链子末端一直拖到她身后的彩绘篷车里。

  邓斯坦指了指银链。

  “这条链子吗?它把我束缚在摊位上。我是一个女巫的女奴,这儿是她的花铺。几年前,我在崇山峻岭间的瀑布边玩耍,她变成一只可爱的小青蛙在我面前扑腾,我就追着青蛙跑,可每当我快抓到它时,它就蹬腿一跳,引诱我不知不觉一步步走出父亲的领地。她突然现出原形,啪的一声把我丢进了布袋。”

  “你要永生永世当她的女奴吗?”

  精灵女郎笑了笑:“不会。等哪一天月亮失去了女儿,一周里出现两个星期一,我就会重获自由。我正耐心等待着那一天的到来。眼下我得听吩咐办事,但也会做做梦。年轻的先生,你想从我这儿买朵花吗?”

  “我叫邓斯坦。”

  “真是个可敬的名字。”她调皮一笑,“邓斯坦先生,你的长钳在哪儿?你会夹住撒旦的鼻子[3]吗?”

  “那你的名字呢?”邓斯坦羞得满脸通红。

  “我没有名字了。我是个私奴,早被剥夺了名字。每当听到‘喂,你!’‘丫头!’‘蠢婆娘!’或别的叫骂声时,我就得立马回应。”

  丝绸衣袍紧贴她的腰身,勾勒出优美的曲线,紫罗兰色的眼眸凝视着邓斯坦。他不由咽了口唾沫。

  邓斯坦无法继续直视她,他伸手从衣兜里掏出手帕,将钱币倒在柜台上。“这要多少钱?你直接拿就好。”他从桌上拿起一朵洁白的雪花莲。

  “我们摊位不收钱。”她把硬币推回给他。

  “不收钱?那你们收什么?”他很焦躁,明明自己只想来买一朵花送……送给黛西,黛西·海斯塔。可不得不说,看摊位的年轻女人令他难以自持。

  “我可以拿走你头发的颜色,或是你三岁前的所有记忆,还能取走你左耳的听力——不会全部取光,但你将再也无法享受音乐,无法聆听淙淙流水和萧萧林风。”

  邓斯坦摇了摇头。

  “要不,你给我一个吻?喏,就亲这边脸上。”

  “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啦!”邓斯坦欠身凑近摊位,伴着水晶花清亮的丁零声和交织的光线,在她柔嫩的脸颊上印下一枚纯洁的吻。她的体香是如此醉人、如此梦幻,在他的头部、胸腔和心中久久萦绕。

  “好,请收下。”女人将雪花莲递给邓斯坦。他伸手接过,方觉自己的手粗大笨重,全然不似精灵女郎那双纤巧玲珑的小手。“邓斯坦·索恩,今晚月落之时,我要你回这里见我。到了以后,像纵腹纹小鸮那样咕咕叫,你能做到吗?”

  邓斯坦点点头,跌跌撞撞地离开了。他不必过问女子怎么会知道他的姓。那一吻后,她不仅拿走了姓氏,显然也一并取走了别的东西。比如说,他的心。

  雪花莲在他掌心中晃出轻灵的脆响。

  邓斯坦在波洛缪斯先生的帐篷摊位前碰到黛西,她正与家人和邓斯坦的父母一同坐着,品尝上好的棕色香肠和黑啤酒。只听她说:“怎么了,邓斯坦?”

  “我给你买了个礼物。”邓斯坦喃喃低语,将丁零零的雪花莲递给她。雪花莲在午后的阳光下熠熠生辉。黛西困惑地接过礼物,手指上还沾着香肠的油渍。邓斯坦一时情难自抑,他倾身向前,当着父母、妹妹、布丽琪·康蕊、波洛缪斯先生及众人的面,亲吻了黛西素净的脸颊。

  果不其然,四下一阵起哄,可海斯塔先生没在仙国边界白活五十七年,他惊呼道:“嘘!安静!瞧他的眼睛。难道你们没看出来,这可怜的孩子丧失神志、迷失心窍了吗?我打赌他被下咒了。嘿,汤米·弗瑞斯特!快过来,把小邓斯坦带回村子,留神看着他。他想睡就让他睡,想说话就陪他说说话……”

  汤米带着邓斯坦离开集市,回到石墙村。

  “没事了,黛西。”黛西的母亲轻拂她的秀发,“他只是被小精灵碰了一下,仅此而已,你犯不着这样。”她从丰满的胸部抽出一条蕾丝手帕,擦拭女儿顷刻间沾满泪水的脸颊。

  黛西抬眼看着母亲,抓过手帕擤了擤鼻子,抽噎个不停。海斯塔太太瞅着女儿,见她似乎笑中含泪,心中疑惑不已。

  “可是,妈妈,邓斯坦亲了我。”黛西将玻璃雪花莲别到花边礼帽上。雪花莲一亮一闪,发出动听的乐音。

  海斯塔先生和邓斯坦的父亲搜寻了好一阵子,才找到那个水晶花小摊,可摊主是个年迈的老妇人,身边陪着一只美丽的异国鸟,鸟儿被一条纤细的银链锁在栖木上。老妇人完全说不到点上,当被问及邓斯坦的事时,她只是一味念叨有个家伙将她的某件珍品白白送给了一个废物,真是忘恩负义,还抱怨当今世风日下,仆人多么差劲云云。

  空荡荡的村中(精灵集市期间,谁还会待在村里),邓斯坦被带进“第七只喜鹊”,靠在高背长椅上安坐歇息。他一手托住前额,茫然地盯着虚空,不时像风一样长叹。

  汤米试着与他聊天:“嘿,老伙计,打起精神来。对,就是这样,笑一笑好吗?要不要吃点什么?喝点什么?听我的吧,你看起来怪怪的,邓斯坦……”听不到任何回应,汤米的心飞回了集市。他抚弄着温润的下巴,心想可爱的布丽琪一定由某个相貌堂堂的高大绅士陪伴着,那人身着异国服饰,带着一只呜里呜噜叫的小猴子。在确信自己的伙伴会安静地待在空无一人的酒馆后,汤米再次走回集市。

  集市上热火朝天,到处是木偶表演、变戏法、手舞足蹈的动物、马匹拍卖,还有各类物品的售卖或以物易物。

  黄昏时,另一类人登场了。其中一个吆喝叫卖着当今报纸上的头条新闻——“风暴堡堡主罹患神秘顽疾!”“烈火山庄搬到沙丘堡!”“加拉蒙地主的唯一继承人变成了呼噜噜叫的威金猪!”……只需一枚硬币,便能知晓天南地北的奇闻趣事。

  夕阳西下,一轮圆圆的春月露出脸来,高挂天空。一阵寒气袭来,摆摊的人纷纷退进帐篷。游客们被悄声邀请去观览数不清的奇迹,当然是收费的。

  月亮落到天边时,邓斯坦轻踩着卵石地走向石墙。一路上,许多寻欢作乐的游客或外乡人与他擦肩而过,可极少有人注意到他。

  尽管石墙很厚,可他刺溜一下就跃过了裂口。他忽然好奇起走在石墙顶上的感觉来,他的父亲也曾这么想过。

  这一夜穿过裂口后,邓斯坦生平第一次准许自己穿过牧草地,渡过溪流,隐于远处的树林之中。万千思绪如不速之客,在他脑中蠢蠢欲动。待抵达目的地后,他极力甩掉这些念头,宛如向客人致歉,称自己有约在先,不得不失陪。

  月亮沉入地平线。

  邓斯坦将手拢到嘴前,咕咕叫了起来。没有回应。天空色泽深沉,或许是蓝色,或许是紫色,但不是黑色。无穷无尽的星辰在天上闪耀。

  他再次咕咕叫。

  “这哪里像纵腹纹小鸮啊!”耳边响起嗔怪的女声,“更像是雪鸮,乃至仓鸮。若我用枝条堵住耳朵,估计会把这想象成鹰鸮。可总归不是纵腹纹小鸮。”

  邓斯坦耸耸肩,傻里傻气地咧嘴笑了。精灵女郎在他身边坐下,让他心醉神迷:鼻腔里满是她的体香,毛孔一张一合,感受着她的气息。

  “英俊的邓斯坦,你觉得自己被下咒了吗?”

  “我不知道。”

  她嫣然一笑,笑声如清泉,从山岩间汩汩流出。

  “帅小伙,帅小伙,你没被下咒。”她仰面躺在草坪上,凝望夜空,“你们那边的星空是什么样的?”邓斯坦在她身边清凉的草地上躺下,定定地仰望着满天繁星。比起村里,这边的星星的确有些奇异:兴许是色彩更为缤纷,像闪烁的玲珑宝石;兴许是星座和星星的数目有所不同,奇幻美妙,不可言说。然而……

  他们背靠背躺着,仰望星空。

  “你有什么人生追求吗?”精灵女郎问。

  “我不知道。”他应承说,“你吧,我想。”

  “我想要自由。”她说。

  邓斯坦伸出手,抚摸那条从她的手腕连到脚踝、继而隐没于草丛间的银链。他用劲拽了拽,发觉银链比看上去更加坚韧。

  “这是把猫的呼吸、鱼鳞、月光和银子混在一起做成的。”她告诉他,“除非魔咒破解,否则坚不可摧。”

  “哦。”他躺回草坪上。

  “我也不该太过介怀,反正这条链子很长很长。可光被链子系着就让我心烦。我想念父亲的国土,况且那个女巫也算不上个多好的女主人……”

  她不说话了。邓斯坦靠近她,伸手摸她的脸,感到有湿热的东西溅到了手上。

  “怎么了?你在哭。”

  她默默无言。邓斯坦拉近她,用大手徒劳地擦拭她的泪花,接着小心翼翼地凑近她泣不成声的小脸,吻上她火热的双唇,也不顾此情此景下这样做是否得当。

  她愣了一会儿,张嘴迎合,舌头滑入邓斯坦的口腔。漫天奇异的星辰下,邓斯坦无可救药地迷失了。

  此前他也吻过村里的女孩,可从未更进一步。

  他的手感受到丝裙下小小的乳房,触碰乳头上硬硬的蓓蕾。她就像个溺水的人儿,紧紧攀附着他,笨手笨脚地揪弄他的衬衫和裤子。

  她太娇小了,他生怕会伤到她,弄疼她。好在他没有。她在他身下辗转承欢,娇喘微微,扭动着抬起腿,用手引导他进入。

  她在他的脸和胸口印下百来个炽热的吻,跨坐在他身上,一边喘息,一边甜笑,像一条汗淋淋、滑溜溜的小鱼。邓斯坦喜极欲狂,拱起身子不断挺进,脑中满是她,只有她。若知晓她的名字,他准会大声呼唤。

  末了他想抽出,可女子不允。她用双腿紧紧缠住他,使劲挤压。邓斯坦感觉两人宛如占据宇宙一隅。在那席卷一切的一刻,他们融为一体——给予,同时接纳。群星渐渐暗淡,消失于黎明前的夜空。

  他们并排躺着。

  精灵女郎整了整丝袍,再次穿戴齐整。邓斯坦稍带愧疚地拉起裤子,握住她的手轻轻揉捏。

  皮肤上的汗收干了,他又冷又落寞。

  天色渐亮,现出拂晓前的灰白,他能看清她了。周围的动物渐渐苏醒:马儿跺蹄;鸟儿用歌声迎接黎明;牧草地上,人们纷纷钻出帐篷,四处走动。“现在你得走了。”她一边柔声说,一边惋惜地看着他,眼眸紫莹莹的,紫得像悬于黎明高空的卷云。她又温柔地吻了他,唇齿间溢出碾碎的黑刺梅浆果的味道。一吻完毕,她站起身,走回小摊后的吉卜赛篷车。

  孤零零的邓斯坦走回集市,神思恍惚,觉得自己一下子老了许多,不再是十八岁了。

  他回到牛棚,脱下靴子,一直睡到正午才醒。

  第二天集市散了,邓斯坦没再过去。外乡人陆续离开石墙村,村里的生活恢复如常。虽说与大多数村庄相比有那么些不寻常(尤其是风向不对劲的时候),但总的看来也够寻常了。

  集市过去两周后,汤米·弗瑞斯特向布丽琪·康蕊求婚,她答应了。又过了一周,一天清晨海斯塔太太来拜访索恩太太,两人在会客厅里喝茶。

  “弗瑞斯特那小子真有福气。”海斯塔太太说。

  “就是呀。”索恩太太说,“亲爱的,再来块司康饼[4]吧。我想你家黛西会去当伴娘。”

  “我相信她会的,只要她能活到那个时候。”

  索恩太太心头一惊,抬起头问:“什么?她可千万别病了啊。”

  “她什么也不吃,一天天憔悴,只会偶尔喝一点儿水。”

  “天哪!”

  海斯塔太太继续说:“昨晚我终于找出她的心病了,是你家邓斯坦。”

  “邓斯坦?难道他……”索恩太太捂住嘴。

  海斯塔太太连连摇头,抿了抿嘴:“不,不是你想的那样。邓斯坦对她爱理不理,两人好些日子没见面了。她笃定邓斯坦不再在乎她,只好攥着他送的雪花莲伤心地掉眼泪。”

  索恩太太从罐里舀出一些茶叶倒入茶壶,添了些热水:“说实话,邓斯坦他爸和我也有些担心他,他这些天来一直魂不守舍,干起活来也没头没尾。他爸说得让这孩子定定心,还说若他能安顿下来,就把整片农场都给他。”

  海斯塔太太缓缓点头:“海斯塔当然也想让女儿开心,他准会把家里的绵羊分一大群给她做嫁妆。”方圆几里,海斯塔家的羊以品质优良闻名:羊毛蓬松,灵性十足,犄角蜷曲,蹄子带劲。海斯塔太太和索恩太太喝着茶,就这么将婚事谈妥了。

  邓斯坦·索恩与黛西·海斯塔的婚礼于六月如期举行。尽管新郎有些心不在焉,佳人却光彩照人、甜美娇俏,比起其他新娘毫不逊色。

  两人身后,双方父亲正商量着要为新人在西边草场盖一栋农舍。两人的母亲一致认为黛西美极了,只可惜邓斯坦不让她将那枚雪花莲佩戴在婚纱上。

  花雨漫天,鲜红、鹅黄、淡粉、洁白的花瓣纷纷扬扬,他们的故事快要结束了。

  或者说要暂时告一段落。

  小农舍还没盖好前,他俩先住在邓斯坦的小屋里,日子平安喜乐。养羊,放羊,修剪羊毛,护理小羊,如此日复一日,邓斯坦的眼神渐渐不再迷离。

  秋去冬来,而今是二月末,正是产小羊羔的时节。天寒地冻,刺骨的寒风吹过旷野和枯林呼啸而来,冰凉的细雨自铅灰色的天空淅沥而下。傍晚六点,太阳已经下山,天色暗沉,一个柳条筐从石墙裂口外被推了进来。站在裂口两边的守卫起初都没注意到篮子,毕竟他们朝着别的方向。当时又暗又湿,他们只顾着跺脚取暖,苦着张脸,眼巴巴地瞅着石墙村的灯火。

  一阵尖厉、哀怜的哭叫声响了起来。

  他们这才低下头,看到脚边的篮子。篮子里有个襁褓,裹着防水丝布和羊毛毯,当中露出一张哭得声嘶力竭的通红小脸,小眼睛眯成一道缝,张着嘴咿咿呀呀,看来是饿了。

  羊毛毯上夹有一枚银别针,别着一片羊皮纸,上面写着几个优雅而略带古风的字:

  特里斯坦·索恩

  [1]长毛野人:Furriner,发音近似Foreigner,即外国人。

  [2]英国旧时货币:几尼(Guinea)、英镑(Pound)、克朗(Crown)、弗罗林(Florin)、先令(Shilling)、便士(Pence)、法寻(Farthings);兑换标准:1几尼=21先令;1英镑=20先令;1克朗=5先令;1弗罗林=2先令;1先令=12便士;1便士=4法寻。

  [3]十世纪,英国坎特伯雷大主教也叫邓斯坦。他有高超的金属铸造手艺。据说撒旦曾化作美女来诱惑他,他用长铁钳夹住撒旦的鼻子,撒旦痛得受不了,只好恢复原形求饶。

  [4]司康饼:Scone,英式点心,以燕麦或面粉为主要原料烘烤制成,味道可甜可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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