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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鸦片战争到五四运动》11章 反对外国侵略的群众运动的兴起

  (一)六十年代的反侵略群众斗争

  在以太平天国为中心的全国性的革命高潮中,人民斗争的主要锋芒是针对国内封建地主阶级的统治。这以后,人民斗争的主要锋芒逐渐转向外国侵略者。在这里所说的三十年间,群众性的反对外国侵略的斗争,虽然还处于逐步兴起的过程中,但连绵不断地在全国各地发生。由于外国传教士作为侵略的先锋深入到中国广大内地,群众对外国侵略者的仇恨和斗争,大量地表现为反对外国传教士和外国教堂的行动。由此而引起的同外国的纠纷,当时被称为教案。

  反对外国侵略者的斗争具有极为广泛的社会基础,比起反封建斗争,它能够把更多的社会阶级和阶层卷进来。但是在一个时期中,这种斗争还不能形成全国性的高潮。人民中占最大数量的农民,经历了反动势力的严重镇压以后,要恢复元气,重新组织起来,不是很快就能做到的。又由于外国侵略者的势力伸入全国各地有先有后,群众的反抗斗争的发展在各地区是不平衡的。所以这种斗争分散在各地,此起彼落。

  在农民阶级还不能重新形成有力的斗争组织的时候,许多地方的地主阶级及其知识分子参加到反侵略的人民斗争中来,甚至成为这种斗争的鼓吹者和发动者。他们企图利用下层人民的力量来抵御外国侵略者对他们的统治地位的损害。但是腐朽没落的地主阶级不可能坚持反对外国侵略者的立场。大地主阶级当权派已经确立了对外国侵略者妥协投降的方针,各个地方的地主阶级至多也只能在一个短时间内表现出反对外国侵略者的激烈姿态。他们力求使反对外国侵略势力的斗争具有维护封建主义的经济基础及其上层建筑的性质。他们的参加,在思想上、行动上对群众运动起了败坏的作用。他们总是把斗争引起的牺牲和损失推给下层群众而自己迅速地退出斗争。

  在最早同外国侵略者相接触的沿海地区,地主阶级退出反侵略斗争也最早。这里可以拿同治五年(1866年)前几年间英国人要求进入潮州城的纠纷为例。

  第二次鸦片战争中,清政府承认广东的潮州为新开放的商埠之一。英国虽然立即派出领事驻在汕头,但是在咸丰十一年(1861年),英领事在清朝官方保护下进入潮州城时,“突有数百千人,抛掷瓦砾,蜂拥鼓噪,势不可遏。该领事即时退出”。(注:《同治夷务》卷三十七,页20。)这以后,英国坚持要求清朝官方负责造成让英国人安全进城的局面。英国人赫德在同治四年(1865年)写的《局外旁观论》中把这一点当做清政府是否遵守条约的一个重要问题,并且进行威胁说:“潮州进城之事,经五年之久,文书来往,至今领事未曾进城,而事愈久愈难,……若再不办,必致生事”。(注:《同治夷务》卷四十,页20。)

  潮州进城问题虽然同第一次鸦片战争后的广州进城问题(见第四章第一节)性质类似,但解决的过程颇不相同。清朝官方和当地的多数地主绅士并不象在广州进城纠纷中那样比较坚持地利用下层群众的力量来使外国人放弃进城的要求。

  为了满足英国人的要求,同治四年(1865年),两广总督瑞麟和广东巡抚郭嵩焘派专员到潮州城“会集同城文武,邀约绅耆,面为剖析,并出示遍贴晓谕,俾知此次洋人入城,系钦奉谕旨,遵守条约,万无中止之理”。但是英领事这次进潮州城,仍然遭到群众的抗议。“入城之先二日,潮民又复沿街遍张揭帖,肆意阻挠”,进城后“百姓因之大张揭帖,商贾均至罢市”,所以英领事只在官衙内住了三天,仍被护送出城,出城时“百姓沿街拥塞,抛丢石块”。英领事向两广总督表示很不满意,并且认为在潮州百姓的这种行动背后,有一部分地方绅士在“挑唆摆布”。(注:《同治夷务》卷三十七,页21-24。)这个问题立即由英公使在北京向总理衙门交涉。总理衙门的答复是:“此事广东地方官,实属尽心竭力办事,领事官须加体谅。其哄闹之人,恐系发逆奸细,或本地匪人乘机煽惑,借以生事。”(注:《同治夷务》卷三十七,页41。)两广总督和广东巡抚也再三说明,地方绅士并没有存心反对洋人进城,官绅间是合作得很好的。他们说:“其倡议阻止洋人入城,事隔多年,起自何人,无凭查究。而愚民浮动之气,一发而不可遏,反复开导,持之愈坚。”(注:《同治夷务》卷三十八,页19。)

  朝廷把李鸿章手下擅长办洋务的官员丁日昌(他是潮州人)派到广东去,帮同地方官办理此事。为了完成让英国人进潮州城的任务,丁日昌同广东地方官一起做了许多准备工作。他们通过潮州的绅士们制造舆论,“由绅士刷印公启,挨户遍分,使之晓然于逞忿开衅之不祥,违旨恣行之非法”。又通过绅士们维持地方治安和控制群众,在潮州城内设立了十三个“局”,“每局雇勇一百名,各派绅董约束,如一隅有事,即惟该局之绅董是问。”还把“平日造言生事之詹大吉等六名,借他故次第弋获,使喜事之徒,有所儆惧。”经过这样的周密的准备后,英领事及其随员在同治五年(1866年)五月安然无事地进了城,地方官绅和他们酬酢交欢,八十多岁的绅士邱步琼等特别去拜会英领事,使“该领事尤为欢欣鼓舞,谓官绅真能款我以礼矣。”官绅们还同意英国人在城内“设立公馆,常相往来。”(注:《同治夷务》卷四十三,页18-19。)

  潮州进城问题的“解决”,可以说明,沿海地区,特别是通商口岸的地主阶级,得风气之先,已经追随卖国投降的清朝政府,放弃对外国侵略者的反抗,连温和的反对派也不当了。

  与此同时,在较晚接触到外国侵略势力的内地,地主阶级及其知识分子,其中包括地方上有权势的豪绅直到地方官员,往往在当地开始兴起的反对外国侵略者的运动中充当带头人或幕后策动者。

  早在咸丰十一年(1861年),湖南已有地主绅士刊行反对天主教的书籍,散发攻击天主教的檄文。江西的绅士立即加以翻印,“刷印数万张遍贴省内外通衢”。(注:江上蹇叟(夏燮):《中西纪事》卷二十一,页5。)这时法国的传教士正拿着总理衙门给的执照来到湖南、江西活动。同治元年(1862年)二月,南昌发生了群众捣毁教堂的事件。发动和参加这次行动的主要是在省城应考的生童们,他们大都是地主富农的子弟。受省城的影响,南昌东南的进贤县也发生了类似事件。同时,在湖南的湘潭、衡阳等县,外国人设的教堂,相继被群众烧毁或拆毁,其情节也大致类似。例如在湘潭,据湖南巡抚说是“倡首滋事之人,查系阖郡生童,乘考聚集,一时乌合。”(注:《同治夷务》卷十六,页20。)这些事件发生后,法国公使在北京向总理衙门交涉,借端进行勒索。江西、湖南省当局为此而处分了一些县官,给法国人赔了银子,并划给了建造教堂的土地或代为重修被毁的教堂。两省官方都表示无法捉拿到为首闹事的人。这几次斗争,如果不是由当地有权势的绅士策动,也是他们所支持的。

  偏僻的贵州省,在这时发生的教案甚至还是地方官员所促成的。贵州提督田兴恕、巡抚何冠英曾向全省官员发出公函,号召驱逐外来传教的人:“不必直说系天主教,竟以外来匪人目之,不得容留。倘能借故处之以法,尤为妥善。”(注:《同治夷务》卷六,页44。)田兴恕是个年轻的军阀,他在咸丰十一年指挥地主武装烧毁青岩的天主堂,杀死四个信教的中国人。到了同治元年,开州知州戴鹿芝,利用当地地主武装和外国教堂间的纠纷,杀死了一个法国传教士和五个中国教徒。这些案件涉及拥有兵权的地方大员。法国人起先坚持要把田兴恕处死,清朝政府感到十分为难。在同法国人反复进行讨价还价后,清朝政府除了要地方上付出巨额赔款外,把田兴恕撤职,充军到边地,才算了事。

  以上所说湖南、江西、贵州的几次教案发生的时间还是在太平天国战争结束前。这以后,从同治四年(1865年)到八年(1869年)这几年间,在这几个省分和其他若干沿海和内地的省分的许多地方,层出不穷地涌现带有群众性的反外国教会的斗争。四川东部的几个县的斗争尤其激烈,并具有代表性。

  法国人在重庆设立了川东主教,他所派出的传教士在川东各地进行活动,引起了群众的强烈反感。在这些地方,豪绅地主势力向来很大,“团防”(即地主武装)是官方所依靠的一个重要力量。在酆都、彭水、酉阳各地几乎连年不断地发生以团防武力为主体的反对洋教的斗争。同治四年(1865年)和七年(1868年)有两个法国传教士在酉阳先后被杀,教堂被毁。法国人认为这些事件都是在地方官员纵容下地方绅士主使造成的,要求严办。为了解决同治四年的事件,酉阳的豪绅抓了一个叫冉老五的人作为替罪羊,处以死刑,并且筹款八万两银子赔给法国人。这些赔款当然要分摊到一般居民头上,所以清朝官方说:“治罪之外,又令不滋事之人,代滋事之人摊赔银两巨万,以致众心愤怒不平,”就又继续酿成新的“仇杀巨案”。(注:《同治夷务》卷六十四,页35。)同治七年的事件发生后,法国公使进一步胁迫清朝政府,认为必须严惩地方官和地方绅士,甚至要求处分四川总督。清朝政府特派当时任湖广总督的李鸿章入川处理此案,并处理接着发生的贵州遵义的教案。同治八年(1869年)五月“遵义县城鸣锣聚众,将新城老城封闭,经堂学堂医馆尽行打毁”,也有一个法国传教士死于此役。(注:《同治夷务》卷六十八,页2。)这次遵义的反教运动的主力也同样是地方豪绅领导的团防力量。

  由于法国主要利用天主教向中国各地,包括比较偏僻的内地,发展其势力,所以绝大部分的教案都与法国有关。法国侵略者经常宣称,教案的发生是由于清朝政府无力约束地方的官绅,所以他们要自己来处理。例如同治五年(1866年)法国公使向总理衙门照会说:“照得南方有数省之官员及各该处绅士富豪通同一气,欺凌陷害传教士及习教人,本大臣不得不派本国兵船到各处所,俾该处官员及劣绅富豪悉按和约,保护教务。……凡法国兵船到处,必须该处官员及绅士富豪,至少每日供给兵船费用一千两。”(注:《同治夷务》卷四十二,页56-57。)到了同治八年(1869年)正在李鸿章奉派入川处理川、黔教案时,法国公使罗淑亚出京,到天津带同兵船到上海,并进入长江,到南京、安庆、九江。一路上清朝地方当局对法公使奉命唯谨,按照他提出的要求,付出一笔笔银子来了结当时在安徽、江西各地发生的教案。最后,法国公使到了武昌,声称还要入川。湖广总督李鸿章连忙从四川赶回武昌,向法公使报告他对酉阳教案的处理情形。李鸿章本来在川时已经把一个据说是杀外国教士的凶手砍了脑袋,并和法国人讲妥赔银一万八千两,但法国公使认为不够。结果李鸿章承认赔银数增为三万两,并且接受法公使的要求,把被认为是酉阳反教会行动的后台的一个豪绅迁移到别的地方去,这样才算把酉阳教案了结。至于贵州遵义的教案,最后是以赔银七万两结案。

  这些年发生的教案有些是涉及英国的。例如同治七年(1868年)三月台湾的台南的英国人设的教堂被群众捣毁,同年七月江苏的扬州也发生针对英国人的教会的暴动。有个英国传教士为了在中国内地发展教会势力创办了个“中华内地会”,扬州是中华内地会最初设立传教站的十一个城市中的一个。这次教案发生时正值府考。事先,全城贴出告白,称英国教士们为“耶稣教强盗”。参与行动的群众不下万人。英国人认为这次群众暴动是地方绅士和生童们煽动起来的。(注:《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二卷,页249。)两次事件发生后,英国人曾出动兵船到台湾和南京进行威胁,达到了勒索“赔款”和处分地方官员的目的。

  这几年间的教案,使我们看到,在各地地主阶级及其知识分子,包括豪绅和某些地方官员的支配下,反对外国侵略的群众运动是不可能健康地发展起来的。

  那些地方上的封建官绅之所以仇恨外国侵略势力,是为了维护本来由他们所独占的统治权力。同治五年江西巡抚刘坤一说:“行教者(指外国传教士)每纵教民以干预公事,挟侮长官,甚至地方匪类,假冒招摇,而各教士辄出把持,使各州县不得行其法。”(注:《同治夷务》卷四十一,页43。)这是说出了地方官绅痛恨教会势力的根本原因。刘坤一还从维护封建主义的上层建筑立场出发,认为外国人传教比通商害处更大。他的看法是“通商不过耗我之物产精华,行教则足变我之人心风俗”。(注:《同治夷务》卷四十一,页44。)同治元年刊印的一本反天主教的小书中说:“天主教不许供君亲牌位,不许祀祖先父母,真率天下而无君父者也。”(注:《辟邪纪实》卷上,同治元年刻本,页10。)在反封建的农民革命尚在进行和余波未平的情势下,封建官绅引导群众反对外国教会,就其主观意图说,是包含着诱使群众离开反封建斗争的用意的。

  封建官绅当然不可能正确地揭发外国教会及其传教士作为外国资本帝国主义者的侵略先锋所起的罪恶作用。由于仅仅用维护封建的“人心风俗”不足以鼓动群众,他们还造作了种种奇谈怪论,例如说外国传教士有什么迷惑人心,使人忘记父母的“迷药”之类。这些编造的故事虽然在当时条件下很能起煽动群众的作用,但显然妨碍群众得到正确的认识,并把群众的行动引入歧途。

  外国传教士能够吸引到的信徒,在各地方居民中总是占少数。教会除了从思想上蛊惑他们以外,还以他们的实际利益的保护人自居。信教的群众中有不少是为了逃避封建势力的无穷压榨,例如入教后有权拒绝地方绅士以迎神、赛会、修庙等名义摊派款项的负担,这种权利得到教堂的保护,并为清朝政府所正式承认。其实,人们在逃避了这方面的压榨后,又陷入了教堂的种种剥削。还有些流氓无赖投入外国教会倚仗洋人势力为非作歹。当地的官绅痛恨这一部分人托庇于洋人而摆脱自己的统治网,就竭力挑起不信教的人对他们的憎恨、敌意和仇杀。在清朝的官方文书中也习惯地使用“民教仇杀”,“教民、团民仇杀”之类的用语,实际上是把信教的人当成了“化外之民”。在反教的地方官绅的煽动下,不分皂白地迫害所谓“教民”,只是更把他们驱逐到洋人的保护伞下面去。

  地方官绅既然只是从这样的立场出发反对洋教,所以在他们感到外国侵略势力反不了的时候,在他们看到容忍教堂势力并不会在根本上危害封建经济基础及其上层建筑的时候,他们当然不会再同曾接受他们煽动的群众一起继续斗争下去。

  同治元年十二月(1863年初),江西巡抚沈葆桢上报说:“街谈巷议,咸谓官藉外国,威逼小民,人情汹汹”。(注:《同治夷务》卷十二,页27。)他派员到民间私访,据报,私访者遇到的不知姓名的人说:“官府绅士总是依他(指洋人——引者),做官的止图一日无事,骗一日俸薪,到了紧急时候,他就走了,几时顾百姓的身家性命?绅士也多与官差不多,他有家当的也会搬去,受罪的都是百姓,与他何干。我们如今都不要他管,我们止做我们自己的事。”(注:《同治夷务》卷十二,页33。)这个议论可以代表当时已经看出不可能依靠官绅来反对外国侵略者的下层群众的愤慨情绪。但是人民群众要完全摆脱封建地主阶级的坏影响,而正确地展开反对外国侵略者的斗争,还需要经历相当长时期的实践和学习的过程。

  (二)洋务派对教案的态度和天津教案

  前文(第十章第四节)曾说到,在封建官僚中洋务派和反对洋务的极端守旧派虽然在要不要引进洋枪、洋炮、机器工业等问题上有分歧,但是他们同样都是封建主义的维护者。从这个立场出发,极端守旧派固然对洋教的传播痛心疾首,洋务派也认为洋教是极其有害的。例如,洋务派的巨头李鸿章在同治六年(1867年)说:“自天主教弛禁以来,各省多毁堂阻教之案,足见民心士气之尚可恃,而邪教不能以惑众也。最可虑者,教士专于引诱无赖穷民,贫者利其资,弱者利其势,犯法者利其逋逃,往往怂恿教主与地方官相抗。因习教而纵奸徒,固为地方之隐患;因传教而召党类,尤藏异日之祸根。”(注:《同治夷务》卷五十五,页16。)这种议论和守旧肖是大体一致的。

  但是,从洋务派的有些议论中,却可以看出,他们对教案的态度一开始就同极端守旧派有所不同。极端守旧派一般都认为,因为国家没有办法制止外国人的传教活动和其他侵略活动,唯一可行的办法就是纵容和利用群众的力量。满洲贵族醇郡王奕譞在同治八年(1869年)发表的议论可以代表,他主张:“设法激励乡绅,激励众民,贤者示以皇恩,愚者动以财货,焚其教堂,掳其洋货,杀其洋商,沉其货船。夷酋向王大臣控告,则以查办为词以缓之,日久则以大吏不便尽治一省之民为词以绝之。……若谓该酋以利诱民,使无斗志,亦可明告百姓,凡抢劫洋货,任其自分,官不过问”。(注:《同治夷务》卷六十四,页13。)他以为这就是“收民心以固根本”的办法,其实是卑怯地企图利用群众力量来反对他们所痛恨的洋人。洋务派则认为这种办法是很危险的,行不通的。主持总理衙门的恭亲王奕的议论同他的弟兄奕譞不同,他说:“传教一事,实无良法箝制。……若再过事迁就,教士教民,必将更事鸱张。且恐民间积怨已深,万一以诛杀教民为名,势必至衔恨之人群起而应。彼时事变既成,臣等无术羁縻,必至决裂。尤可虑者,民心既已煽动,后患不可胜言。”(注:《同治夷务》卷十四,页29。)他们既害怕反教的活动招致外国侵略者的“决裂”,又担心“民心”煽动起来后引起的“后患”。他们认为断不能同外国侵略者闹翻,所以虽然口头说,不能对外国人“过事迁就”,实际上每次处理教案都是完全顺从外国人的意志,而宁可镇压群众。他们处理教案的办法常常遭到极端守旧派的攻击。但是极端守旧派并不真是相信人民群众的力量,并不真是敢于和能够动员人民群众的力量来反对外国侵略者,这是我们已经说过的了。那个愚蠢的贵族醇郡王不过是以为可以用“财货”来煽动群众,把群众推到反洋人的第一线上去,并以为“王大臣”们可以用封建官场中习用的推卸责任和拖延的办法来对付洋人。他们被洋务派讥为“不识时务”。

  同治九年(18970年)爆发的天津教案,引起了洋务派和极端守旧派的激烈争论,但是从此洋务派的方针明确地成为官方处理这一类事件的主导方针。在极端守旧派思想指导下煽动群众反洋教斗争的各地官绅也就渐渐地偃旗息鼓了。

  天津教案的发生,和地方绅士也有若干关系。事前,“乡绅集会孔庙中,书院停课”;(注:王文杰:《中国近代史上的教案》,1947年版,页76。)社会上纷纷传说教会的种种罪行。五月二十三日,有群众几千人聚集在法国人办的教堂前面。法国领事丰大业认为官方没有认真弹压,自己带了枪到教堂前,向当时正在处理此事的天津知县刘杰开枪,并打伤了刘的仆人,更激起群众的义愤。群众当场把他打死。跟着,群众放火烧掉了教堂和其他多处外国人的房屋,在纷乱中被杀的有十五个外国人(其中大部分是法国人,有三个俄国人)和若干中国教徒。丰大业无理开枪,显然是造成这一事件的主因。事件发生后,不但天津人心浮动,社会秩序混乱,而且影响到京畿附近以至外省各地。清朝当局和驻华的各国人员都感到十分震动,除了法国公使借端向清政府提出威胁外,英、美、俄、意等国也联合提出抗议,并出动军舰进行示威。

  从事件发生后总理衙门的文件中可以看到,这些办洋务的大员们担心的是什么。第一,他们怕各地群众效尤,“为谣言所惑,群起与洋人教民为难”。根据总理衙门的请求,朝廷立即下谕,“着各直省督抚,严饬所属地方官,务须剀切晓谕,妥为弹压,并将各处通商传教地方,随时保护,毋任愚民借端滋事”。(注:《同治夷务》卷七十二,页29。)第二,他们怕法国人“遽行决裂”,“因此用兵”,其他各国也配合行动,“协以谋我”。其实,当时法国在拿破仑第三统治下,国内局势十分不稳定,在天津教案发生后只有一个月,普法战争就开始了,法军迅速被打败,拿破仑第三在色当之役中全军覆没。所以法国并没有能力来在远东采取什么行动。对于国外局势,清朝官员丝毫不了解,反而把法国在华公使的踌躇不决的为难情况看成是一种凶兆。总理衙们说:“查该使臣遇各省细故,皆暴燥异常,此次反若不甚着急,似伊已有定谋,恐成不测。”(注:《同治夷务》卷七十二,页30。)朝廷根据总理衙门的建议,特派驻天津的三口通商大臣崇厚充任出使法国的钦差大臣,去赔礼道歉。至于天津教案本身,则派令直隶总督曾国藩立即由保定前往天津处理。

  天津教案可说是曾国藩一生所办的最后一件大事。在办完天津教案后,他被调任两江总督,在同治十一年(1872年)就死了。他用了三个月的时间处理天津教案。当时任江苏巡抚的丁日昌又被派到天津协助。他们都认为,如果不向外国人交出足够数量的人头,是解决不了由这次教案引起的危机的。但因为是群众一拥而起的行动,很难找到证据确凿的“正凶”。曾国藩、丁日昌在八月下旬向朝廷报告说:“自七月下旬设局发审,严立限期,昼夜追求,直至中秋节前,仅得应正法者七八人。”他们说,“若拘守常例,实属窒碍难行,有不能不变通办理者”,(注:《同治夷务》卷七十六,页28、29。 )也就是说,定罪不一定要有充分的证据,这样总算把“可以正法”的人数增加到十五名。二十天后,又把处死刑的人增加了五个,此外还有一批判处充军和徒刑的人。被官方捕拿、追逼供状的受害的人,为数更多。曾国藩等报告说:“先后两次,共得正法之犯二十人,军徒各犯二十五人,办理不为不重,不惟足对法国,亦堪遍告友邦。”(注:《同治夷务》卷七十七,页18。)此外,总理衙门在北京按照法公使开的数目给了四十六万两银子的赔款,对俄国人也给了三万两银子,数目之大也超过以往历次教案。

  在办案过程中,曾国藩说:“天主教本系劝人为善。……彼以仁慈为名而反受残酷之谤,宜洋人之忿忿不平也。”他认为教堂在中国并没有干什么坏事,唯一可疑的是社会上有些“迷拐人口”的罪犯可能同教堂有关,所以他说:“挖眼剖心决非事实,迷拐人口实难保其必无。”(注:《曾文正公奏稿》卷三十五,页10、12。)他不追究外国教堂的活动在侵略中国中所起的作用,不查问为什么外国教堂会引起群众的仇恨,为什么种种有关教堂的流言会到处流播,却把教堂说成是蒙了不白之冤,应当为之“昭雪”。他把“迷拐人口”说成是教堂惟一可疑的事,正是掩盖了外国侵略者以传教的名义所干的全部真正罪行。

  事后,曾国藩谈到这次教案的处理时说:“外惭清议,内疚神明,为一生憾事。”但是他的“内疚”并不是因为对人民滥施重刑。他说:“在中国戕官毙命,尚当按名拟抵,况伤害外国多命,几开边衅,刁风尤不可长。”又说:“此案因愚民一旦愤激,致成大变。”(注:《曾文正公奏稿》卷三十五,页11、13。)要这些“愚民”“刁民”交出脑袋,在他看来是合情合理的。使他感到遗憾的只是天津知州和知县这两个官员受到牵连。他本来并不想定地方官的罪,只是因为法国公使坚持要知州、知县抵命,他才被迫上报朝廷把这两个官员下狱,以致这两个官员遭到流放的处分。曾国藩向朝廷说:“微臣之所深自负疚者此也。”(注:《同治夷务》卷七十六,页40。)

  受了极端守旧派的议论的影响,朝廷在六月底曾下令说:“此后如洋人仍有要挟恫喝之语,曾国藩务当力持正论,据理驳斥,庶可以折敌焰而张国维”,并表示要在各地作军事戒备。曾国藩立即回奏说:“中国目前之力,断难遽启兵端,惟有委曲求全之一法”,并且说:“皇上登极以来,外国盛强如故,惟赖守定和议,绝无改更,用能中外相安,十年无事,此已事之成效。……以后仍当坚持一心,曲全邻好,惟万不得已而设备,乃取以善全和局。”曾国藩的这个奏文结语说:“臣此次以无备之故,办理过柔,寸心抱疚,而区区愚虑,不敢不略陈所见。”(注:《曾文正公奏稿》卷三十五,页13、14。)会读官场文牍的人当然看得出来,他的这些话,好象是自责,其实是说,他的“办案过柔”,是有理由的,由于中国没有力量抗御外国侵略,所以只能委曲求全,只能采取对外柔顺的态度。

  协助曾国藩处理天津教案的丁日昌刚一到天津就非常鲜明地表明他的方针。他说:“大约如此大案,总须缉获四五十人,分别斩绞军流”。又说:“彼英、俄等国,此时但恐中国官吏,无弹压百姓之威权,致异日彼族蹈聚歼之覆辙,是以汲汲然聚而合谋于我”。(注:《同治夷务》卷七十五,页7。)因此,他认为,封建统治者为求保存自己,就必须表现出他们还具有弹压百姓的充分权威。丁日昌的这种态度也就是曾国藩的态度。

  曾国藩这个农民革命的最凶恶的敌人,这个标榜“自强”的洋务派的头子,的确是外国侵略者认为满意的工具。

  封建官僚中反对办洋务的极端守旧派,在天津教案发生后进行了一阵鼓噪。例如内阁中书李如松说,天津的人民群众是因为保卫官员而杀掉洋人,“民知卫官而不知畏夷,知效忠于国家而不知自恤其罪戾”;他还以为可以“乘此机会,尽毁在京夷馆,尽戮在京夷酋”。(注:《同治夷务》卷七十三,页17。)他们不敢直接反对曾国藩,便以丁日昌为攻击对象。例如太常寺少卿王家璧在奏折中说他在江南就被人称为“丁鬼奴”;其“抑民奉外,罗织株连,以求快洋人之意,自可想见”。(注:《同治夷务》卷七十八,页17。)当时发表这种议论的主要人物是皇族中的醇郡王奕譞,他非常愤慨地表示反对天津教案的处理办法。极端守旧派斥责洋务派在天津教案上丧权辱国,抑民奉外,一时形成了使洋务派官僚们抬不起头来的舆论。但是极端守旧派官僚以为腐朽的封建统治势力能够把人民群众动员起来站在自己这一边,一举而把洋人势力赶走,这种议论,洋务派官僚也有理由认为只是非常胡涂的空谈罢了。丁日昌说:“局外之议论不谅局中之艰难,然一倡百和,亦足荧听闻而挠大计。卒之事势决裂,国家受无穷之累,而局外不与其祸,反得力持清议之名。”(注:《同治夷务》卷七十四,页19。)他所讥讽的“清议”就是指极端守旧派的议论。事实上,这些极端守旧派官员也只能揎拳捋袖,空喊一阵,而让一切涉及洋人的事务由善于迎合洋人意志的洋务派官僚去处理。

  以慈禧太后为首的清朝统治者,一方面按洋务派的方针镇压群众的反侵略运动,向外国侵略者表示自己还是值得他们来加以支持的政府,一方面又让极端守旧派发表些应当“爱护民力”的“清议”,以求在人民群众中造成这个皇朝是能够同人民群众一起去反对外国侵略者的幻想。封建统治者为维持自己的生存而同时施用这两手,的确是既恶毒而又狡猾的。

  (三)从七十年代到九十年代初年的反侵略群众斗争

  天津教案重刑镇压的先例虽然使地主阶级逐渐退缩,却不能阻止下层群众的斗争的继续。随着外国传教士到处横行霸道,在这以后十几年间,发生教案的地区比过去更广得多。

  象在天津教案以前贵州的田兴恕那样公然煽动反对外国教会的地方官员,这时已经没有了。各地大小官员,对外国传教士和任何外国人保护唯恐不周,对他们的欲求不敢有一点违逆。各地的有声望的上层绅士一般地也都退出了反教的斗争,只敢在私下里吐露他们对“洋鬼子”、“洋教”、“吃洋教的人”的愤懑。下层群众激于义愤自发地进行反对外国侵略者的斗争,总是遭到官方的镇压。在个别地方,仍然有些地主阶级分子利用这种群众斗争混水摸鱼,谋求自己的利益。例如光绪二年(1876年)四川邻水和江北厅的反洋教斗争是这几年中规模比较大的,当地的“团首”(即地主武装的头头)在斗争中向群众发号施令。但他们当然不会把斗争引导到同官方的镇压坚决对立的方向上去。

  光绪初年发生在福建省北部山区的延平县(今南平县)的教案,可以说明在反侵略斗争的发展中,下层群众和地主绅士们的分裂。光绪元年、二年(1875、1876年)延平群众两次捣毁美国教堂。地方绅士支持这个行动,联甲总局绅董发出公启,指斥教会“蛊惑人心,败坏风俗,大为地方之害”。商人也参加斗争,各铺户遍插“齐心联甲,驱逐番夷”的旗帜。(注:《清季教案史料》第一册,故宫博物院1937年版,页74。)可见在这里的反洋教斗争曾经包罗上下各阶级和阶层。到了光绪五年(1879年)美国传教士以开设书店为名,重建“福音堂”,进行传教活动,引起群众的反对。美国传教士开枪打伤了一个中国人。愤怒的群众捣毁福音堂,在地方官的保护下,美国传教士才得逃脱。闽浙总督立刻应美国领事的要求派员前往“查办”、“惩凶”。曾经表示反对洋教的联甲总局的绅董们这时退缩不敢再有所动作。街头贴出了些新的告白,其中说:“当今洋鬼子,诡计多端,存心叵测。殚我民财,鸦片恣其流毒;谋我土地,租买恃其钱财。起洋楼于海口,隐占要关;设教堂于冲途,显招牙爪。无非欺我冲主,谋我中国。正臣子痛心疾首,仇同不共戴天者也。”告白又针对官员们和绅士们说:“若听鬼子一面之词,倒行逆施,则是鬼子私他贿他,特谋此差而来,纵然回去讨好,得了高官,何颜对人,与宋代秦桧无异也。木偶乡绅,平日常与地方官说话,不知大义,一味巴结。官说是则应是,非则应非,皆洋人驱使。”(注:《清季教案史料》第二册,页159。)这个告白显然出于参加下层群众斗争的小知识分子的手笔。从告白中可以看到,下层群众已把反对洋教的意义提高到反对外国侵略的水平,并且看出官绅实际上站在外国侵略者一边。但是告白的作者仍以忠于朝廷的臣民自居,为受洋人欺负的“冲主”(年青的皇帝)鸣不平。其实官绅对洋人的态度就是朝廷的态度,群众对巴结洋人的官绅的敌意不可能不进一步发展。所以光绪五年翰林院侍读王先谦表示担心:“始则愚民不知(不知道朝廷对洋人的态度——引者),仅怨官府;今知之,而骎骎乎怨及朝廷矣。”(注:《洋务运动资料》第一册,页191。)

  群众斗争的火焰燃烧得更加炽烈起来,是在光绪十年(1884年)的中法战争以后。如果说,在天津教案以前的几年间,内地的上层地主阶级常常担当反对洋教斗争的吹鼓手和策动者,那么,过了十多年后,在许多地方这种斗争的主角则是民间的秘密结社——哥老会(天地会)。各地方的地主阶级和他们所掌握的武装力量已经完全站在运动的对立方面了。

  在以重庆为中心的四川东部地区,群众的反对外国教会的斗争,从六十年代的酉阳教案以后,几乎逐年不断发生。光绪十二年(1886年)五六月间,法国人和美国人、英国人在重庆所建的教堂和其他设施几乎全部被打毁。打教堂之风立即传播到了铜梁、南川、大足、綦江等地。其中大足县龙水镇的法国教堂在光绪十二年、十四年、十六年三次被打毁。法国教士彭若瑟在龙水镇大量占买土地,仅在龙西二村这一个村子里,他所占买的水田即达一千二百亩之多。许多在中国内地的教堂占有大量耕地,实际上成为封建庄园主,使信教的中国人既在精神上受奴役,又成为被剥削的佃户,龙水镇的情形就是这样的一个例子。在光绪十六年(1890年)六月间,龙水镇教堂被打毁时,县里的官兵进行弹压,并要捉拿被认为是主犯的一个小地主蒋赞臣。以蒋赞臣的朋友余栋臣为首,就在这时发动了武装暴动。余栋臣别号余蛮子,出身于只有少量土地、不得不当挖煤苦力的家庭,他是当地哥老会的头头。在他领导下的基本队伍是“煤窑纸厂工人一百多人”,其实都是贫苦农民。他们曾占领龙水镇,次年三四月间,他们被川东道派兵击溃。这次起义在川东各地下层群众中引起了强烈的反响。道、县官员向上报告说:“现在县属绅团,非但不与匪勾连,并且均愿随同官兵径往攻捕。”可见当时的“绅团”(地主武装)是完全站在官兵一方面的。(注:关于余栋臣的起义材料,见《近代史资料》1955年第四期和1958年第一期,关于余栋臣与四川农民反帝运动的资料。)

  在长江下游的广泛地区内,光绪十七年(1891年)掀起了群众斗争的新浪潮。开始是四月间,芜湖贫民聚众万余,焚毁教堂。这事件迅速影响到安徽、江苏二省沿江一带,并进而波及江西、湖北的若干地方。以江苏的情形来说,当时的两江总督刘坤一上报说:“本年四月间,安徽芜湖教堂被匪造谣焚毁后,江苏之丹阳、金匮(在今无锡县境——引者)、无锡、阳湖(在今武进县境)、江阴、如皋各属教堂接踵被毁。虽滋事情形轻重不一,要皆由于匪徒潜窜,捏造无根之言,煽惑愚民,聚众滋闹”,“此外各属亦复谣言四起,并有张贴揭帖情事。”他还说:“此等造谣滋事之匪,极为诡秘,行踪飘忽,缉捕较难。”不久,官方在芜湖杀了两个被认为是“预谋滋闹焚抢”的犯人。刘坤一说,他对这两个人“按照惩办会匪章程,批饬立予就地正法,传首江宁、镇江、上海等处示众”。所谓会匪,就是指哥老会。第二年,刘坤一又上报,在江苏各地抓了好些哥老会的人,其中有人承认“商谋毁抢教堂”,刘坤一认为沿江一带的教案就是由哥老会发动的。(注:上引刘坤一语,散见《刘坤一遗集》第二册,中华书局1959年版,页698、704、727。)当时的北京朝廷和外国人也都把哥老会看做是这些教案的祸首。上谕说:“江苏、安徽、湖北、江西等省,屡有焚毁教堂之事,半由会匪从中主谋”。(注:《光绪东华录》,总页2914。)美国公使田贝在1981年五月向他国内报告说:“这几年来,几乎在长江各通商口岸都有骚乱发生。……据说,秘密的会社是这些骚乱的根本原因。该项会社以长江流域为最多,他们都是反对外国人的,他们同时也是中国官吏所最恐惧的对象。”(注:《美国外交档案》。转引自卿汝楫著《美国侵华史》第二卷,页600。)

  光绪十七年(1891年)冬天,又在长城以外的热河东部朝阳、平泉、赤峰一带发生了一次较大规模的武装起义,起义者也以消灭洋人传播的天主教为号召,同时还号召反对欺压人民的清朝官员和蒙古王公。直隶省的东北部和奉天省的西南部都受到影响,发生群众的骚动。清朝政府调动热河、奉天、直隶的军队实行残酷的镇压,被屠杀的起义群众达两万余人。这次起义的骨干是在理会,它是哥老会到了北方演变成的一种秘密结社。

  天地会、哥老会、在理会这一类民间秘密会党,是清朝官方严格禁止的非法组织。由于他们采取宗教迷信的形式,统治阶级称之为“邪教”。在光绪十七年以后不久,一个地主阶级分子写文章讨论教案问题,提出了“兴正教、安异教、除邪教”这样三条纲领性的主张。(注:叶瀚:《整顿中国教务策》。见《增订教案汇编》卷四,光绪二十八年刊本,页6-7。)他所说的“正教”是指“圣人孔子之教”,“异教”主要就是指天主教、耶稣教,而所谓“邪教”就是指秘密会党。但这里说的当然并不是什么宗教问题。这个纲领表明,地主阶级认为他们的孔孟之道是可以和代表外国侵略势力的天主教、耶稣教和平共处,相“安”无事的,而为了“安异教”,就必须“除邪教”,铲除下层群众的反对外国教会的斗争力量。这文章说:“自教案之起,上下江教匪声应气求,势皆联络。今日虽得其主名,擒戮殆尽,然哥老会匪特其一党耳。此外伏患于无形者尚不乏人”。“今之邪匪与天主耶稣为仇,勾连盘结,仍然肆妄,一旦变起,诚有不可卒制者也。非严刑峻罚剪除党类不可”。这一类言论最鲜明不过地表明,地主阶级已不同下层群众的暴乱行动相牵连,他们一般地已经退出反对外国侵略势力的群众斗争,并且力求镇压这种斗争。

  在八十年代后期出现的资产阶级改良主义者,对于反对外国侵略势力的群众运动从不表示同情,而站在与之对立的立场上。他们不从本质上看问题,只看到地主阶级参与这种运动而使这种运动染上的落后性,便加以反对;以为群众的“暴乱”行为只能引起外国人的干涉而造成祸端。他们虽然在一些问题上同洋务派官僚比较明显地区别开来,但在另一些问题上则和洋务派官僚划不清界限,在有关教案的问题上就是如此。例如,汤震和陈炽(在第十章第四节谈到这时期的资产阶级改良主义者时已提到过他们)在他们所著的书中,都把教案的发生说成只是由于外国教会吸收的教徒多半是“顽钝无耻之徒”的原故,他们以为只要采取官方掌握“教民”的清册之类的办法就可解决问题。(注:见汤震:《危言》卷三;陈炽:《庸书外篇》卷下,《教民》。)这些初期的资产阶级改良主义者把反对外国教会的群众看成“愚民”,更把会党看成是“作乱犯上”的“暴民”。他们的先天不足、后天失调的软弱的资产阶级立场,使他们只能和封建地主阶级站在一起反对群众自发的反侵略斗争。

  我们已经指出过(见第五章第一节),天地会、哥老会、在理会这些秘密会社的主要成分是各式各样的江湖上流荡的游民,在外国资本主义的势力日益使得封建经济遭到破坏的情况下,这种游民的数量越来越多,他们的秘密结社不顾清朝统治的严厉镇压越来越发展。他们参加反对外国侵略者的斗争,造成了浩大的声势。但是他们不可能使这种斗争提升到较高的政治水平。如何克服封建地主阶级参与这种斗争而给予它的坏的影响,同时又把一切仇视外国侵略者的社会力量都动员和组织起来,如何把反对外国侵略者的斗争同反封建的斗争结合起来,把争取中国民族的独立的斗争同争取中国社会的进步发展的斗争结合起来,这是历史提出来的新的课题。害怕和反对群众斗争的资产阶级改良主义者和以游民为主要成分的秘密会党都解答不了这些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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