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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剑恩仇录》读后感——一入龙阙抛碧血,独留蝶冢向黄昏

  金庸小说中的生离死别(三)

  《书剑恩仇录》

  一入龙阙抛碧血,独留蝶冢向黄昏

  金氏小说之中颇有几位天仙化人的姑娘,香香公主是其中一位。在《书剑恩仇录》之中金老把她写得如此天仙、如此天真,以致于写成了一个极端符号化的假人。

  香香公主最为人知的特征是:体有异香(怎么会这么香呢?因为她从小爱吃花。人需要吃多少花才能遍体生香、香成一个人肉香水瓶那样呢?数十吨?),纯洁美丽。似乎是为了跟她精明能干的姐姐霍青桐做对比,这位公主娘娘智力极低,听听她说的话,往高了说也就只有七八岁的智商,整日只知与小花小鹿为伴,和陈家洛寻找霍青桐来到天山双鹰的住处,晚上居然玩起了砌沙子——那是七八岁小孩都不屑玩的。而她对世事之懵懂,更到了令人发指的程度——比起她来,阿甘简直精明得能当国务卿。

  这种弱智法只有两种可能:一种是爹妈近亲结婚,天生产品质量不达标,另一种是像《狼犬丹尼》中的杀手李连杰,被人为封闭幽禁起来。但喀丝丽不是弱智,而且也能很自由 地到处乱跑。在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就算她父亲与姐姐宠爱她,不让她操心族中事务,耳濡目染也该懂点战争与和平,怎么会满口是些“亚低能”的话呢?

  ——前半年很红的一部迪斯尼电影 《曼哈顿情缘》中的女主角倒与喀丝丽有几分相似:童话世界里生活在森林中的小姐刚与王子定情,就被邪恶王后送到了现代都市纽约。那位小姐也是不通世事,只知道唱歌跳舞,到处闹笑话。但人家是童话人物情有可原,而且她比喀丝丽可爱太多,便在于她没有被塑造成一个玻璃人瓷娃娃。

  金庸写作《书剑》之时三十余岁,还十分年轻,在“天真”与“弱智”间的悬索之上,笔力尚待锤炼的他十分失败地让喀丝丽堕入了“弱智”的深渊,让一个本意要写得天真“无邪”的角色变成了天真“无脑”。很多人觉得陈家洛是个失败的人物,其实他和香香公主比起来,都不知哪个比哪个更糟一点。

  陈家洛在政治上的幼稚天真比之喀丝丽的低智不遑多让,佳偶天成。他与喀丝丽向乾隆借来的那最后一天,既是生离,亦是死别,只是那时两人心里都还怀着幻想。起初喀丝丽完全蒙在鼓里,陈家洛强作欢颜,陪她游玩,为她唱曲:“细细的雨儿蒙蒙淞淞的下,悠悠的风儿阵阵的刮。楼儿下,有个人儿说些风风流 流的话,我只当情人 ,不由的口儿里低低声声的骂,细看他,却原来不是标标致致的他,吓的我不由的心中慌慌张张的怕”,这明显是首艳情歌子,妙的是听在公主娘娘耳朵里就成了笑话:“原来这个大姑娘眼睛不大好”;游览嘉峪关之时,陈家洛为她解释长城的作用,喀丝丽的感想是:“大家都在一起唱歌跳舞有多好,干嘛要打仗”,还是四五岁小孩的口吻。但最后陈家洛不得不告知她,太陽落山就要把她送回乾隆身边——太陽落山了,香香公主“跳了起来,哭道:‘大哥!太陽下山了!’”。我前日重读此处,自己“情景重现”,表演了一下“跳了起来,哭”,结果把自己狠狠地恶心着了——喀丝丽该年一十八岁,一个十八岁的成年女子作出这等这种撒娇发嗲的幼儿举动,想象一下真令人作呕。

  这场离别之令人叹息在于:喀丝丽对陈家洛是完全的言听计从,哪怕是他让她做她认为最可怕的事情,她也绝不会说个不字。然而就是这个人,为了幼稚的政治幻想,亲手把她推回了火坑,从此万劫不复。喀丝丽香魂有知,也许倒不会怪他,但是在生者的朝朝暮暮,陈总舵主想起喀丝丽信任的目光,再想想他犯下的无以复加的严重错误,心中滋味只怕是生不如死吧?

  P.S.陈家洛为喀丝丽唱的小曲见之于清人编写的《霓裳续谱》,该书收集了清乾隆时期传唱于天津北京一带的民歌时调,此曲名叫《寄生草》。

  再P.S.我在《清稗类钞》第一卷“祠庙类”中,发现了这样一段记载:“香冢:京師南下洼之窑台,在陶然亭东,其地有香冢、鹦鹉冢,相传香冢为张春峐侍御瘞文稿处,鹦鹉冢则瘞谏草处也。香冢銘云:浩浩愁,茫茫刧,短歌终,明月缺。郁郁佳城,中有碧血。碧亦有时尽,血亦有时竭,一缕烟痕无断绝。是耶非耶?化为蝴蝶。又诗云:萧騷风雨可怜生,香梦迷离 绿满汀。落尽夭桃又穠李,不堪重读瘞花铭。”《书剑》之中,这段被挪来放在全书的最后,安排成陈家洛为香香公主写的铭文。“一缕烟痕”改做“一缕香魂”。

  

  《雪山飞狐》

  可叹三侠肝胆照,堪怜一子此日孤

  胡一刀夫人是金庸十四部之中着墨不多却光彩照人的一个角色。在《雪山飞狐》里,众人出场时候她和丈夫胡一刀早就死了二十余年,他们夫妻的事迹都是大家在凑在玉笔山庄之中,你一段我一段讲出来的——用人物对话来交代主人公事迹,以增添传奇色彩,乃是金庸的拿手好戏(如《神雕侠侣》中风陵渡口一段,众人讲演神雕大侠故事,《笑傲江湖》起始时仪琳讲述令狐冲斗田伯光故事)。胡夫人所最震撼人心的是她自刎之前对苗人凤说的遗言。

  且暂放遗言不表往前看:那一日,胡一刀约好了苗人凤决斗,而胡夫人刚刚为他诞下一子,也就是日后的雪山飞狐。决斗前夜,胡一刀在房中哭泣,呜咽对孩子道:“孩子,你生下三天,便成了没爹没娘的孤儿,将来有谁疼你?”——这般的深夜啼哭,真真切了鲁大佬的诗句:“无情未必真豪杰,怜子如何不丈夫”。然而问题在于:与苗人凤决斗的只是胡某一人,就算胡某决斗身死,不还是有孩子的妈抚养幼子么?

  胡夫人的承诺便是在这时候做出的:“大哥,你不用伤心。若是你当真命丧,我决定不死,好好将孩子带大就是。”——夫妻连心,胡一刀一早知道自己若死,爱妻是必定会自戕相随,直到胡夫人答允不死,他方才“大喜”。然而复又叹道:“死是很容易的,你活着可就难了。”翌日苗人凤与胡一刀决斗前谈话之时,胡一刀又道:“你若杀了我,这孩子日后必定找你报仇,你好好照顾他吧。”苗人凤的回答则是:“你放心,你若不幸失手,这孩子我当自己儿子一般看待。”

  五日的决斗之后,胡一刀到底是怎么死的,第一个讲述者宝树和尚有所隐瞒,然而胡夫人那段遗言他却还是字字照说了:

  “我本答应咱家大哥,要亲手把孩子养大,但这五日之中,亲见苗大侠肝胆照人,义重如山,你既答允照顾孩子,我就偷一下懒,不挨这二十年的苦楚了。”

  言讫,胡夫人横刀刎颈。

  短短一句遗言意义丰富:第一表示她与丈夫情深意重,胡一刀既死,她徒留世间也只是煎熬,答应不死,只是为了尚有抚养孩子的任务。确切地说“二十年苦楚”,说明她早已想过待孩子长大自立,任务完成,依然是要自戕;之后她对苗人凤的托孤,胜过千言万语的赞颂,既从冷眼旁观者眼中道出苗人凤令人赞服心折的英雄气概,又显示出胡夫人识英雄知英雄之胸襟眼光,实在可与她的丈夫相匹,堪称女中豪杰;而胡一刀能得如此女子倾心爱慕,又反衬出他的英雄了得。

  慷慨捐生易,从容就死难。胡夫人说这话时从容镇定,并未呼天抢地,也无含悲带怨,只是平静说来,表明自杀不是冲动之下的行为,而是经过了深思熟虑。死去反而是偷懒,可见爱之深切,惟高山沧海堪与比拟:微斯人,生命便全无可恋,且成了干妨再世相见的障碍,必欲除之而后快。《雪山飞狐》全书,这一句最动魄惊心。当日第一次读至此处,为之浑身剧颤,泪如泉涌。那时我年方二七,抛书默祷:若将来我亦有幸能得与一人相爱,如胡一刀与胡夫人,则不求无患难无别离,只求上苍准我与他同死。

  胡一刀胡夫人与苗人凤,有如隋末的风尘三侠李靖红拂虬髯客,教人想起贺铸的《六州歌头》:“肝胆洞,毛发耸,立谈中,死生同,一诺千金重”,那冲霄的侠气,有如森寒剑气,光耀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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