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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夜黑风高

  “十斤?”田赛飞夸张地说道,“吹牛吧你!”

  “不信咱就现场测试一下!”李晓宁淡淡地说道。

  “我当然不信!”田赛飞梗着脖子说道,“现在就证明给我看,如果你真能喝十斤,我立刻就跟你走。”

  “这可是你说的,不准再反悔了啊?”李晓宁笑着说道。

  “反悔的是孙子!”田赛飞涨红着脸说道。

  “那好!秀才,你去准备一下!”李晓宁回头冲侯修才说道。

  “你真要喝十斤啊?”侯修才也是一脸的惊讶。

  “当然了。君子一言,驷马难追嘛!”李晓宁豪气干云地说道。

  “你这是要玩命啊!”侯修才仍然站着不动。

  “你怎么那么多废话呢?”李晓宁不满地说道,“让你去准备就去准备,赶紧的,麻溜的,不然我炒你鱿鱼!”

  侯修才无奈之下,只好转身去准备白酒和器皿去了。

  围观的众人见李晓宁要挑战“十斤哥”,现场的气氛顿时又掀起了一个高潮,大家纷纷拿出手机,准备录下李晓宁的壮举。

  李晓宁来西疆是为了反恐的,自己的形象如果传出去,对工作是有害无利,他连忙制止了大家的拍摄行为。辅导员也出面协调,最终将大家的手机都没收了,才允许大家留下来观战。

  很快侯修才就带着人搬了两箱白酒过来,仓促之间也没有买到什么好酒,就是普通的白酒,不过度数却一点儿也不低,52度的。

  一箱装六瓶,两箱就是十二瓶。李晓宁看了田赛飞一眼,笑着说道:“一个人喝没意思,要不咱俩一块喝,我喝五瓶,你喝一瓶怎么样?够胆吗?”

  “你喝十瓶的都不怕,我怕什么?”田赛飞也豪气干云地说道。男人都是重面子的,在这么多人面前,田赛飞当然不会认怂了,而且他确实挺能喝的,平时喝一斤多白酒没问题,但是从来没有像这种喝法喝过。不过他并担心,因为他不相信李晓宁能喝十斤。

  有几个学生主动上前帮忙,大家七手八脚地把酒打开,倒入不锈钢盆和大碗中。一个不锈钢盆倒了五斤,大碗倒一斤。

  李晓宁卷起袖子,端起一个不锈钢盆,冲田赛飞说道:“我先来,你看着。”

  “你喝一盆,我肯定也喝一碗。”田赛飞毫不示弱地说道。

  李晓宁微微一笑,将不锈钢盆凑到嘴边,一仰脖子,咕咚咕咚地喝了起来。

  现场的众人嘴巴都张的大大的,眼睛瞪的跟铜铃似的,他们不是没见过能喝的,但是像李晓宁这么能喝的,还真是头一回见。他这哪里叫喝酒啊?简直就是在倒酒,仿佛他的嘴巴跟肠胃是直接连接在一起的一般,酒液迅速减少,前后不到一分钟的功夫,五斤高度白酒已经全部进了李晓宁的肚子。

  李晓宁将不锈钢盆轻轻放在桌子上,脸不红心不跳,微笑着冲田赛飞说道:“该你了!”

  田赛飞早已经吓呆了,但是话已经说出去了,想反悔也不行了,只好硬着头皮端起大碗,一咬牙也大口地喝起来。不过他的喝相就没有李晓宁那么潇洒了,酒液顺着嘴边哗啦啦地往下流,将衣服前襟濡湿了一片,一斤酒愣是撒了有二两,当中还歇息了两回,但是好歹也算把一碗酒喝了下去。

  一碗酒下肚,田赛飞的脸庞顿时红的跟猴屁股似的,但是他还算掌的住,没有趴下,把大碗往桌子上一扔,瞪着血红的眼睛说道:“再来!”

  李晓宁轻轻一笑,再次端起另一个不锈钢盆,又是用了不到一分钟的功夫将剩下的五斤酒也干净利索地解决掉了。

  田赛飞骂娘的心思都有了,妈的,这个李晓宁到底是人还是鬼?有这么能喝的吗?那可是十斤高度白酒啊,就这么跟喝水似的喝下去了?就是十斤水也未必喝的下去啊!而且看他那模样,还留有余力,估计再来五斤都有可能。

  虽然心中腹诽不已,但是田赛飞却也不能丢了面子,男人可以败,但是绝对不能主动认输,这牵扯到尊严问题。所以,虽然肚子里已经是翻江倒海,脑袋也晕的七荤八素的,但是田赛飞仍然硬着头皮把那最后一碗酒端了起来。

  但是现实是残酷的,空有不服输的劲头是远远不够的,还得有实力做后盾才行,田赛飞虽然努力想把这碗酒也灌下去,但是喝到一半的时候还是撑不住了,哐当一声栽倒在地。

  李晓宁笑了,他知道这回自己彻底征服了这个小伙子。酒这个东西是很神奇的,他可以很快速地拉近两个人的关系,虽然“酒肉朋友”这个词充满了贬义,但是不可否认,有时候用酒联络起来的感情比所谓的“淡如水”的君子之交要来的更加牢靠。而且,世人都是崇拜英雄的,和平年代很难造就真正的英雄,于是乎能别人所不能的人往往就会被冠以英雄的称呼,喝酒也不例外。“十斤哥”是绝对值得崇拜的。

  回到宾馆休息的时候,侯修才冲李晓宁由衷地赞叹道:“我以前只知道你能喝,没想到你酒量居然这么好,一口气喝十斤都没问题。是不是你体内的酒精分解酶特别多,不然喝那么多,不会没反应,我在旁边闻的头都晕了。”

  李晓宁得意的一笑道:“我是能喝,但是一般也就喝三斤左右的样子,十斤是万万喝不了的。不过国安后勤部门研制的药物可以帮助我快速分解酒精,下次给你一盒,酒桌上也能千杯不倒。”

  “无耻,作弊。”侯修才笑道。

  “这叫兵不厌诈,哈哈!”李晓宁爽朗地一笑,“不过我得先去下厕所,十斤啊,膀胱憋的受不了了。”

  太阳西沉,天山市静静地躺在夜的怀抱里,似乎已经睡去。

  就在这时,两个男人出现在一条小巷里,他们当中一个脚步轻,一个脚步重。拐出小巷来到僻静的街上后,他们站住不走了。这条街上几乎没有行人,偶尔有出租车驶过。

  “就在这儿杀人?在街上?”矮个子急切地问高个子道。

  高个子轻蔑地看了矮个子一眼,然后警惕地四下望望。

  矮个子仍然挑衅道:“球,你说你在境外培训过,你上过战场,可我看你也就那么回事。”

  高个子却不言语,但是这次他把一只手从口袋里抽出来了,那只手对着一辆正在行驶的出租车挥了挥,于是,出租车开着大灯向他们迎面开来。

  看见高个子拦车,矮个子兴奋起来了,他问道:“劫出租车?然后杀了他?”

  高个子冷冷地看了他一眼,仍然无语。

  出租车开到高个子面前,他用力拉开车门,自己坐进后座,然后用目光示意矮个子坐在副驾驶座位。

  “两位去哪儿?”出租车司机是个三十出头的女子,长的挺漂亮,热情地打着招呼。

  高个子在后座冷冷地回答:“不远,往前开几公里就到了。”

  女司机没有看到高个子那双冷冷的蓝眼睛,只觉得深夜里搭车的这两个男人有些怪异,他们既不像外地人扛着行李,又不像当地居民表情随意,他们周身透着一股杀气腾腾的劲儿。想到这儿,女司机仿佛预感到什么,后悔不应该停车,她的收车时间已到,本想回家的,可是看到有人招手,她想再挣一点辛苦钱。自己的小女儿刚刚两岁,家里花销挺大的。

  矮个子重重地把车门关死了,女司机终于没有说出拒绝的话,她说了声“好的”便挂挡提速,向前开去。

  越往前开,女司机心里越发毛,她莫名其妙地恐惧起来,于是,“吱”地一声把车停住了,对两个男人说道:“你们下车吧,我不拉了……”

  女司机的话还没说完,“叭”的一声枪响,不知姓名的女司机和母亲倒在了血泊中。

  高个子那支黑洞洞的格洛克17式9mm手枪冷冷地顶在女司机的耳根子后面,子弹从她的耳根子方向穿过她的头颅,女司机的大脑神经突然中断,她就那样保持着一种驾驶的姿势,人却死了。她最后留下的声音像是被寒风吹落的树叶,一片一片的,遁入飘渺的黑暗之中。

  坐在副驾驶座位上的矮个子先是吓了一跳,继而气愤起来,说道:“你怎么招呼都不打就开枪了,我还想玩玩呢,长的这么漂亮。现在倒好,死人一个了。”

  高个子镇静地收起短枪,冷冷地说道:“我们是自由战士不是劫财劫色的土匪。”

  他很满意这个结局,以后,无论矮个子是不是服从他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今晚矮个子亲眼看到了他冷血残忍的一面。他相信矮个子那张嘴会很快把杀死司机的场景夸张之后在同伙中间传播,他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矮个子已经从惋惜的情绪中走流出来,扑到女司机的尸体上,翻着她的衣袋,从中翻出一把零钱,装进了自己的腰包。

  高个子推门下车。他佯装解手,四下看看无人,然后拉开前车门,一屁股坐在女司机的尸体上,发动引掣,把出租车开到更偏僻的郊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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