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卷 万木霜天红烂漫

作者:瑞根

如果说杨永贵的第一个问题是针对国企改革层面的性质而担心的话,那么第二个问题就是针对这一轮改革的具体方略质疑了。
前者需要厘清关系,明确性质,而在这一点上,恐怕只是一些理论上的解释是难以说服人的,对此陆为民也有心理准备,他原本以为可能会是陈昌俊要在这个问题上发难,没想到却是杨永贵先跳出来了。
后者是麓山集团的兼并步骤问题,对这一点陆为民倒没觉得杨永贵的说法有什么问题,只怕不仅仅是杨永贵,其他人或多或少都有一些这方面的疑虑。
麓山集团不到十万锭的产能,资产也不过区区2.2亿元,一下子要吞下四家国企,总资产超过12亿,这要说是蛇吞象一点不为过,就算是当下麓山集团发展势头很快,但是也不能脱离发展的客观规律,这样超常规的膨胀,很容易消化不良,甚至可能导致企业崩盘。
在这一点上有人质疑陆为民觉得很正常,甚至他估计尚权智和童云松乃至魏行侠都一样担心,只不过这个方案是自己煞费苦心的制定出来的,而且自己也曾经谈及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可以按照一定顺序循序渐进来推进,所以他们才没有把这个问题提出来。
但现在杨永贵把这个话题挑明了,那就需要对这个问题进行回应。
“杨书记的问题恐怕也是很多人的担心,事实上对于这两个问题我也考虑过,第一个我觉得这是一个定性问题,那就是当我们的企业在进行兼并重组改制时,是不是两个公有制性质的企业兼并就只能变成纯粹的公有制企业,不能牵扯其他性质的权属?我觉得这个问题要这样来看,我们的包括管理层在内的工人都是企业的一部分,我们不能单纯的把职工和企业割裂开来,我们在完成企业改制时,实现了产权权属的变更,那么就理所应当的包含他们为之付出的劳动,他们也是全民也好,集体也好,都是劳动者的一部分,这是我的理解,那么给予他们一定数量的股权我认为是合情合理的,当然杨书记说提到的没有法律依据这一点也的确是一个问题,所以我准备将这个方案再报经省里有关部门审批的同时也提交给市人大常委会,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并制定关于宋州企业改革相关法规,这样有助于我们在推进企业改革中依法履职,避免盲目妄动。”
陆为民的话立即引起了在座众人的一阵议论,提交市人大常委会来制定相关法规,这是所有人都未曾想到的,但是很快就有人醒悟过来,宋州市是国务院审批通过的较大城市,人大常委会有权制定相关地方性法规,这种地方性法规具有法律意义。
尚权智和童云松、魏行侠都交换了一下眼神,对于陆为民的这个回答也都是惊奇中有些赞许,这家伙脑瓜子的确够用,没有法律支持,那么宋州市人大常委会就可以制定通过地方性法规来成为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