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流小农民

作者:凡凡一世

  之前,王小兵没有吃那枚“强身丹”半成品时,林忆娜就抵挡不住他的进攻。
  而今,他的力量与速度都比以前要更强了,是以,她就更难以适应他强大的进攻了,只要他一抖动起来,不消五分钟,她便要求饶了。
  但他一大动起来,极少能停下来的。
  是以,她下面虽有点红肿了,但他还是继续进进出出,一直骑在她的身子上弄了两个多钟,见她身子软成一滩烂泥,下面也真的肿起来了,知道再开凿隧道,她明天都参加不了她堂哥的婚礼了。
  将第六波**送给她之后,把精华储藏在她的神秘山洞了,他才收工。
  此时她浑身汗光闪闪,平添几分湿身的诱惑。
  他紧紧搂着她娇嫩的身子,将她每一寸滑腻的肌肤都吻了一遍,随后,才弄醒她,一边爱抚她温软的脊背,一边问道:“老婆,你堂哥在哪里摆结婚酒啊?”
  “在县城里。”她呵气如兰,娇`喘道。
  “哦,你堂哥在县城工作吗?”。他吻着她的坚挺雪山,问道。
  “是啊,他是县艺术团的成员,经常会下乡表演的。”她也轻轻地摇动双峰,祭出“双峰压”来磨他结实的胸膛,道。
  “呵呵,原来你堂哥还是个艺术家啊。”他笑道。
  “嗯~,不许笑人家~”她吻住他的嘴巴。
  两人激吻了十数分钟。
  随后,他又骑在她的娇躯上大动了番。
  至此,她下面也颇为红肿了。一天之内,他把两个美人的下面都弄得红肿了。如果在洪东妹那里呆久一些,必然也会让她胯下红肿起来。
  最后,两人洗了个不干不净的鸳鸯浴之后,才相拥在一起睡觉。
  不过,王小兵一时睡不着,等她入睡之后,再进入玉坠里,一直尝试炼制了数个钟头的“强身丹”,但还是没有完全成功炼制出来。
  之前,他炼制出了半成品,吃下之后,淬炼了肌肉。
  后来,又吃了两枚,不过,可能药力只能淬炼肌肉,是以,效果不明显,非得完全炼制成功之后,再服用,应该会见到大效果。
  半成品已有不小的效果了,如果一枚正品,那效果肯定喜人。
  在玉坠里炼制了数个钟之后,直到凌晨五点多,他才出来,然后倒头便睡,只睡了三个钟头左右,但精神也颇为充沛了。
  这天,林忆娜已请了假。
  是以,两人吃了早餐之后,便准备到县城去了。
  林忆娜打扮得花枝招展,如果穿上婚纱,那必然像个新娘,她也在等着那一天:跟王小兵一起拍婚纱照。
  九点钟出门,下了楼,走到停车场,扫视一圈,不见他的摩托跑车,林忆娜讶道:“小兵,你的摩托不见了!你昨晚没锁上吗?”。
  “我没有开摩托来啊。”他笑道。
  “哦,那我们搭中巴去吗?”。她微有失望,毕竟,坐中巴的话,还要转车。
  “不用,我的车在那里,看到没有。再坐三个人都可以。”说着,他指了指十数米开外的桑塔纳,笑道。
  林忆娜循着他所指,看到了桑塔纳。
  “你又换回开嘉陵摩托了吗?”。她还道桑塔纳旁边那辆七成旧的嘉陵摩托是他的呢。
  “不是啊,你没看到小车吗?我从洪姐那里借来的。”他挽着她的脖子,一起朝桑塔纳走过去。
  “咯咯,你也会开小车吗?”。她笑靥如花道。
  “会啊。”
  两人上了车,他发动车子,便朝县城而去。
  路上,他边开车边问道:“诶,你堂哥在哪间酒店摆酒啊?”
  “万豪酒店。”林忆娜笑道。
  “哇噻,那间酒店是四星级的啊,消费很高的,你堂哥真有钱啊。”王小兵算是第一次到万豪酒店去吃饭。
  “我堂哥有个同事兼朋友,她也是艺术团的,她是万豪酒店老板的情人,所以我堂哥到那里消费可以打折,应该比别人要便宜吧。”林忆娜之前没想到王小兵会开小车去,心里特别高兴。
  闻言,王小兵微怔。
  半晌,才道:“你堂哥的那位同事是不是叫关之韵啊?”
  “好像是,诶,你怎么知道的呢?你认识她吗?”。林忆娜的话语之中明显有点醋意,转头凝望着他,关心道。
  “我不认识她。”他否定道。
  “那你怎么知道她叫关之韵?”她穷根究底道。
  “哈哈,你要知道万豪酒店的老板叫太子,是县城里黑道响当当的人物,他的情人,很多人都知道啊。我也是听朋友说的。”他如是道。
  “咯咯,我还以为她跟你很熟呢。”林忆娜努了努红唇,道。
  女人与女人之间,也是充满了较量。
  “听说她很会唱歌,是要认识一下,听听她的歌声。”他醉翁之意不在于酒。
  “听她唱歌?你是知道她长得漂亮,想泡人家吧?既然她是太子的人,估计你泡不到的,还是死心了吧。”林忆娜撇撇嘴道。
  “哈哈,我没说要泡她啊。”他微有尴尬道。
  “还想骗我呢,我可是你肚子的一条蛔虫。”她狡黠一笑,淡淡地横了他一眼,幽幽道。
  他打了个哈哈,不敢再与她谈论下去。
  毕竟,被她说中了自己的心思,再说下去,那倒更使人发窘了。
  不过,他真的想见识一下关之韵,看一看她是不是像黄勇进所说的那么漂亮,他只是想欣赏一番而已。
  不消四十分钟,便到了兴发商业街的万豪酒店。
  酒店门前,已有家属在迎客了。
  林忆娜的堂哥林兴民包了酒店二楼举办婚礼,张灯结彩,一片喜气洋洋。
  万豪酒店内部的装潢确实金碧辉煌,地面的大理石能映出人的倒影,上面吊着璀璨的高级吊灯,透着浓郁的现代气息,而楼梯与扶手,还有沙发等,又蕴含着三分古典。
  反正,走进里面,就可感受到中西合璧的气氛。
  王小兵暗忖会不会在这里碰到太子,所以,当走进了万豪酒店之后,便不停地扫视。
  他的这种一副急着找人的样子,倒叫林忆娜有点吃醋,因为她觉得他是在寻找关之韵,于是微嗔道:“你不会在找那个大美人吧?”
  “哪个大美人?”他一时反应不过来。
  那是由于他把注意力放在寻找太子的踪影之上,是以,听她突然这样问,没有听明白。
  不过,随即便领悟了,连忙笑道:“不是啊,我是第一次来这里,被这里豪华的装饰吸引住了,所以忍不住多看几眼。”
  他只好撒了一个善意的谎言。
  如果说实话,那她应该不会信,只有这样说,估计她才会有五成相信。
  果然,她半信半疑笑道:“诶,你想看大美人就直接说吧,不必这样遮遮掩掩的,我不会吃醋的。”
  她倒说得大方。
  其实,他已感觉出她在吃醋了。
  于是,笑道:“那好,我真的要好好看看大美人才行,要不,那就是浪费时间了。”
  闻言,她俏脸立时罩上了一层醋意。
  但他却是双手扶着她圆润的双肩,啧啧赞叹道:“好啊!果然是美如天仙,沉鱼落雁,不愧是一个大美人!”
  林忆娜微垂着头的。
  闻言,还道真的是关之韵现身了,于是抬头环视一圈,没见到要看的美人。
  随后,再瞥向他,见他正含情地凝视着自己,她莞尔一笑道:“你说哪位是大美人呢?我怎么没看到呢?”
  “诶,近在眼前,远在天边啊。”他笑道。
  “咯咯,不跟你胡闹了。”她知道他是说自己,不禁心花怒放,喜上眉梢。
  林忆娜的亲戚挺多的,三姑六婆等一大堆,婚宴还没有开始之际,她便把王小兵引见给每一位到场的亲戚。
  这种应酬,王小兵还算应付得了。
  不过,被各位大妈大婶拉着手仔细察看,那倒有点不好意思,就像是在市场被人挑选牲畜一样。
  林兴民请了婚纱摄影店来全程拍摄婚礼,从新娘出门那一刻开始,都被录制下来,留待日后两口子慢慢回味当日的幸福场面。
  酒席一共摆了五十多桌。
  当婚宴快要开始的时候,王小兵终于见到了关之韵。
  关之韵做司仪,拿着话筒在招呼宾客入座,然后在台上唱了一曲《祝福》,声音有个性,听了一遍,便教人记住了。
  而她的歌声或者不是最令人入胜的。
  因为众男宾客都盯着她来看,每个人的眼神里都透着一种意思,希望有透视眼,能把她的身子好好欣赏一遍。
  之前,王小兵也见过非常有气质的美人莫盈盈,如果说莫盈盈是有高贵的气质,那么关之韵就有一种出众的古典之美,瓜子脸,大眼睛,直挺的鼻梁,宽阔而性感的红唇,傲人的身材,这些组合在一起,就构成了关之韵独特的魅力。
  她不但有好看的脸蛋,还有魔鬼一般的身材,确实算得上尤`物。
  单是看一眼她高隆的双峰与浑圆挺翘的美`臀,便教男人的小弟弟来性趣,想入非非,就是用减寿一年作代价,也愿意跟她睡一觉。
  她是那种使人对床产生好感的美人。
  婚宴正式开始之后,王小兵没有见到太子的身影,估计是林兴民请不动对方。
  入席期间,因林忆娜是林兴民的堂妹,所以坐在家属就餐的行列里,又得向一众三姑六婆说奉承话,幸好,他还有点口才,把她的家属逗得开心不已。
  而关之韵也坐在王小兵那一桌。
  他与她只隔着林忆娜!
  如果之前不是林忆娜有一番吃醋的话,那他会不断地向关之韵行注目礼。
  如今,他不好意思多看她几眼,毕竟林忆娜就在旁边,并且正打起十二分精神留意着自己的一举一动,是以,他只好安分些。
  关之韵给人的感觉有点高傲,言辞之间,有一种不将别人放在眼内的意思。
  但她见到林忆娜的肌肤晶莹如玉,也不得不羡慕问道:“你用什么化装品,肌肤真好啊?”
  “我用很普通的化装品。”林忆娜如是道。
  “不可能,普通的化装品这么有效果?你应该是用大品牌吧,是用雅诗兰黛还是莲娜丽姿?又或者香奈儿?”关之韵侃侃道。
  “真的没有,我买不起那么贵的化装品。”林忆娜在对方面前,有一种被比下去的感觉。
  毕竟,关之韵满身珠光宝气,光彩照人,贵气四溢。
  “不说就算了。”关之韵有点不悦道。
  其实,林忆娜是不想介绍王小兵给她认识,所以没有说自己是吃了美容丸才会有这么好的肌肤。
  如今,王小兵见到关之韵有点看轻林忆娜的意思,心里不爽,便道:“她是吃了美容丸,肌肤自然就会好起来。”
  “美容丸?什么东西?街边货吗?”。关之韵气势凌人,语气充满了女强人的味道。
  “呵呵,那你看看她吃了街边货之后,是不是比你的肌肤还要更有光泽呢?”王小兵挟了一块猪肚进嘴里嚼着,气定神闲道。
  闻言,关之韵俏脸陡地沉了下去。
  听到王小兵在揶揄关之韵,林忆娜心里暗暗欢喜。
  “你这是什么意思?有意来讽刺我吗?话是不能乱说的。”关之韵有太子罩着,估计平时也是气焰比较高的。
  “关小姐,这不是讽刺,这只是说老实话,如果我要说假话,大可以说你的肌肤比我女朋友的要好,但在座的都是明眼人,一眼就可以看出,你的肌肤确实比不上我女朋友的。我说老实话,只是希望你的肌肤会变得更好。”王小兵并没有被关之韵的气势压住,慢条斯理道。
  “我肌肤好不好,又关你什么事?”关之韵脸色缓和了一些。
  “肯定关我的事,因为美容丸是我生产的,由上百种珍贵的药材配制而成,吃了之后,效果不用我多说,你看一看我女朋友,就可以知道这种药丸的效果之大了。这不是街边货能相比的。”王小兵直视着她那咄咄逼人的目光。
  关之韵终于顶不住了,只得移开了视线。
  “这么说来,是我刚才得罪了你。这样吧,大家都是朋友的朋友,不如就算了,不计较那点小过节,行吧?”她看到林兴民等人一副不知所措的样子,便道。
  “哈哈,关小姐果然够朋友。好,那我们之间的小过节一笔勾销。喏,我身上带了几颗美容丸,你可以拿去服用,如果没有效果,我赔你一万块。”说着,掏出一个小瓷瓶递给对方。
  “那谢了。”关之韵接了,不过,她的美眸里流露出狐疑。
  谁能知道小瓷瓶里装的不是毒药?
  俗语说话不可乱说,其实,药也是不可乱吃的,不然,吃下了就吐不出来了。
  林忆娜也感到这桌人都有点尴尬,而她作为一个中间人,虽不想帮王小兵介绍美容丸给关之韵,但此时不说两句,也过意不去,于是连忙道:“我真是吃了他的美容丸,才有这么好肌肤的。你听过养生堂吗?”。
  “听过,对了,就是说养生堂有这种美容丸卖。哦,你是养生堂的老板?”关之韵妙目里射出惊讶的神色,盯着王小兵。
  “是。如果以后想买美容方面的药丸,可以找我。”王小兵笑道。
  “真是对不起,我不知美容丸是你生产的,刚才冒昧了,还请不要记在心里。”关之韵虽没有买过美容丸,但确实很早就听说过养生堂了。
  她也像其他人一样,心里存着怀疑,根本不相信养生堂里销售的药丸那么有效果,还道是江湖骗子找托来到处骗人的。如果不是亲眼见到林忆娜那么出众的肌肤,她还是不能相信。
  “关姐,都说别计较那点小过节了,怎么还说呢,再说,要罚喝酒。”王小兵摆摆手,笑道。
  “好,你是个爽快的人。”关之韵妩媚一笑道。
  至此,王小兵算是与关之韵第一次相遇并且认识了。他对她的身子也有点兴趣。
  不过,想到她是太子的情人,自己想要趴在她的娇躯上驰骋一番,真是难以登天,是以,只能过过眼瘾而已。
  婚宴吃了一个多钟头。
  随后,各人便散了,关之韵与王小兵交换了大哥大号码。
  等到关之韵走了之后,林忆娜才悄悄道:“诶,她给大哥大号码你,对你有意思吧?”
  “哈哈,这只是一种客气的做法,没什么的。”王小兵安慰道。
  “看你那笑眯眯的样子,就知道你心里高兴得要死了。”林忆娜虽知道他有不少情人,但当面见他泡妞,还是有些不舒服。
  但当想起他强大的进攻力之后,又自然会看开一些。
  毕竟,她是难以独占他的,她一人根本满足不了他,想独占他的结果就是第二天走不了路。
  “走吧,我们去逛街,给你买几套衣服。”他挽着她的脖子,出了酒店,笑道。
  “那我要买好看的衣服。”她也用玉臂勾着他的豹腰,脑袋则依偎在他宽阔的肩膀上,娇声道。
  “没问题。”他爽快道。
  于是,两人便在兴发商业街上相拥而行。
  街上人来人往,穿梭不息,两人在人潮之中向前移动,每到一间服装店,就进去看看,如果她有喜欢的,就买下来。
  走了数间服装店,她只看中了一件羽绒外套。
  因为时间还早,两人继续逛服装店,就在街上走着的时候,突然有一把女声在背后叫了一声王小兵。
  他转过头来,见到是师姐马艳,笑道:“师姐,你也来逛街吗?”。
  说出来之后,他感觉有点尴尬,毕竟,之前曾对她说了那种表白的话,如今,自己亲密地搂着林忆娜,确实是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
  “是啊。”马艳扫视一眼两人,神色有些失落道。
  “娜娜,这是我师姐,我在咏春拳武馆里学艺。”他向林忆娜介绍道。
  两美人微笑着点头,表示是彼此相互问候过了,但她们的眼神都隐隐约约流露出一抹竞争的味道。
  女人是很敏感的。
  王小兵虽没说马艳是他的情人,但林忆娜已感觉出两人有非同一般的关系了。
  是以,她也认真地打量了一眼马艳,见对方姿色也不错,也不敢小看对方,觉得马艳是一个强有力的对手。
  “是了,师姐,上次跟你切磋,我输了,说过要给五百块你,你不要,不如这样吧,我们一起逛服装店,也买几套衣服给你。”王小兵脸不红,耳不热说道。
  马艳当然知道他是在说谎。
  而林忆娜却是不清楚有没有这回事。
  “哦,不用了,我们是闹着玩的,别当真。”马艳只好替他圆场,笑道。
  “肯定要的,一起吧,娜娜,我那次跟师姐比试,结果我输了,押了赌注五百块的,但她不肯要,我们买衣服给她吧。”王小兵道。
  “好啊,应该的。师姐,走吧。”林忆娜表面这么热情,但心里颇有醋意。
  只是在大街上不好发作而已。
  马艳是真的喜欢王小兵,如今,见他在女朋友面前说要给自己买衣服,那是讨好自己,虽不想要他的,但不要的话,自己又会感到惆怅,于是佯装推辞道:“不了,我自己买就行了。”
  “走吧,别客气了。再客气,我们都不好意思了。”王小兵爽朗一笑,道。
  “对啊,来吧,师姐。”说着,林忆娜便挽着马艳的手臂,拉着她走了。
  林忆娜是有意晾一晾王小兵,渲泄一下醋意。
  看着两美人手挽着手而行,王小兵倒觉得很有意思,他暗忖,要是自己的每一位情人都能和睦相处,那就天下太平了。
  不然,自己就头痛了。
  如今,他也感觉到林忆娜有点吃醋。
  不过,他知道,只要自己在床上好好地侍弄她一番,就可使她心里的不快统统随风而去。
  马艳忽然转过头来,道:“小兵,我有事想跟你说。”
  闻言,王小兵笑道:“什么事?”
  他瞥了一眼林忆娜,从她俏脸上掠过的一抹稍纵即逝的狐疑之色可以猜测出,她肯定在想是不是马艳要他在二人之中作选择。
  是以,他干脆让马艳当着林忆娜的面说,那就少了许多猜疑。
  “上次,我不是跟你说过了太子请我爸吃饭的事,其实,还有其它原因的。”马艳扫视一圈,见旁边没有可疑之人,便说道。
  王小兵也走了上去,与两美人并肩而行。
  “什么原因?”他非常好奇道。
  毕竟,之前他感觉太子是想收编马云天,难道这还不是终极目标?
  林忆娜虽不知是什么事,但也竖起耳朵,假装很有兴趣的样子,其实她心里有点不悦,因为她从马艳与王小兵的谈话之中,证实刚才自己猜测二人的关系颇为不简单,那是完全正确的。
  “太子想要我爸做他的手下,这是其一。”马艳老是扫视周围。
  毕竟,太子的万豪酒店就在这条商业街上。
  而太子的人马也极有可能会在街上走动,如果被听去了,那倒有点不妙。
  王小兵也知道马艳有点顾忌,于是道:“走吧,我们先到人民公园里坐一坐,待会再买衣服吧。反正有的是时间。”
  两美人也没有意见。
  于是,在食品店里买了不少小吃之后,再往前走。
  人民公园就在兴发商业街的旁边,步行十数分钟就到了,公园本来很大的,但由于商业发展,划了一半面积建房子,如今的人民公园小了很多,里面有个小湖,游人可以租一条小船在上面划船。
  进了人民公园之后,找了一处临湖的石凳,三人坐下。
  周遭很安静,而且没有什么闲人。
  这时,王小兵才问道:“太子想结交你爸还有很特别的原因吗?”。
  “是。”马艳吃着冰糖葫芦,道:“我也是昨天才知道的。当时,我跟我妈聊到太子要跟爸合伙开武馆的事,说着说着,妈就告诉我太子想从我爸那里得到一件东西。”
  “什么东西?”王小兵抽着好日子香烟,问道。
  “那是一把刀。”马艳瞥了一眼林忆娜,感觉冷落了她,又道:“娜娜,你这身衣服真好看。”
  “咯咯,我觉得还合身,就是腰再细一点就好。”林忆娜微笑道。
  “什么刀啊?难道是古董?”王小兵本想等马艳自己说下去的,但听她跟林忆娜聊起服装的话题,便连忙问道。
  “算是古董吧。”马艳不敢肯定道。
  “哦,我知道了,你爸收藏着一件很值钱的古董,太子想便宜些得到它,所以才想结交你爸,对不对?”王小兵一拍大腿,恍然大悟道。
  “那把刀值不值钱,我不清楚,但太子确实是想得到那把刀。而他要请我爸吃饭,除了想得到那把刀之外,也是想让我爸跟着他混。”马艳望着微微泛起涟漪的湖面,淡淡道。
  “那把刀什么样子的?”王小兵好奇道。
  问了之后,他也感觉出冷落了林忆娜,便亲热地挽着她的脖子,以示心意。
  马艳见他搂着林忆娜,眼神蒙上一层淡若轻烟的惆怅,微微抿了抿薄润的红唇,才道:“我没有见过那把刀。听我妈说,那把刀长三刀,宽三寸,厚背,薄刃,锋利无比。”
  闻言,王小兵觉得好奇。
  “那这把刀除了是古董之外,还有什么特别之外吗?”。他追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