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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千万里我追寻着你

  章总的遗体是在薇洲火化的,章总的骨灰盒是我搀扶着江姐抱回京兴市的。想章总离开京兴市时,是一个鲜活的生命,看章总回到京兴市时,已经化为了红绸子包裹下小盒子里的骨灰,而这个惨遭不幸的人却又是无数次无私助我之人,我就无数次地失声痛哭了。反而是善良的江姐强忍悲痛来安慰我。她让我想开点;她告诉我人都会死的;她还说,人的生死自有天数。薇洲摩托车集团公司为章总在京兴市最著名的殡仪馆举行了盛大的追悼会。为此,跑前跑后的竟是始终装出一脸沉痛之相的孟宪异,他不但代表赵自龙假惺惺地捐助死者家属抚恤金十万元人民币,还装模作样地在花圈的挽联上,写了一首不阴不阳的悼亡诗:

  热血红心苦沸腾

  单骑报国总难成

  假为真时真亦假

  阴间总会显赤诚

  江姐读了,不解其意,问我:“孟总这是啥意思?难道老章生前还背着公司单独干了啥?难道还有啥不能瞑目的事儿需要到阴间才能说清楚吗?”

  我理解,在孟宪异的诗里,他的“单骑”恐怕是对章总那方子洲式的与公司单打独斗的感叹,“便在阴间也赤诚”恐怕是表达了他对章总难于洗刷自己的一种无奈或者是同情。我感觉,诗中,除了对章总的英年早逝表现出假惺惺的惋惜之外,更多的倒是对章总蒙受不白之冤的平反和肯定,我真的读不出什么恶意来。这也是符合孟宪异这种虚伪之人的虚伪做法的。于是,我就安慰江姐道:“章总本是个正直又有雄才大略的人,这样去了,大家都非常惋惜。孟总恐怕没什么具体所指。”

  江姐听我这么一说,才半信半疑地不再问什么,只顾独自落泪去了。

  章总的后事,一切办得都似乎很得体,一切也都似乎冠冕堂皇,一切做得都似乎仁至义尽。江姐虽然悲痛欲绝,但是,对孟宪异以及摩托车公司对章总后事的处理,还是非常满意的。她不知道章总是为什么遇害的,也没人给她描述章总遇害的现场,她只知道章总是因公外出遇到抢劫而不幸身亡的。

  我的身心颤栗,深深的怜悯眼前这个善良的女人;同时,我也为她庆幸,因为,人死了,一切的一切都没了,知道了真相又有什么意义呢?正因为她不明白章总死亡的真相,她才有可能保持身心的一片安宁,才有可能享有一个平静的晚年。

  京兴市各界有头有脸的人物,除了市委书记文英明之外,来了很多,一些鬼魅魍魉,也仿佛立地成佛,在章总的追悼会上表现得如慊慊君子一般高尚,非一个“扮酷”能够说得!

  来宾之中最大的官,当然要算京兴市市委第一副书记、代市长谢庄严了。他在哀乐的伴奏下,在章总的骨灰盒及遗像前深深地鞠了一个躬,而后,又与江姐紧紧地握手,甚至紧紧地拥抱了一下,绝对是一副化悲痛为力量的德行。至少,我是感觉到了:他是没忘怀章总曾经给予过他的帮助的。

  没想到,王学兵也来了。他作为京兴市金融界的代表还送来一个巨大的花圈,只是这次他没写诗,而是毫无诗意地在挽联上提了一个对子:“痛悼昨日商友英灵,不忘今日银企一家。”

  王学兵从章总的骨灰告别室出来,不幸看到了我。他没躲闪,反而立刻迎了上来,脸上挂起了不阴不阳的笑容:“柳韵,你还好吗?”

  我没作老鼠见猫状逃离,但却没耐心和心情搭理他,只得作路人状,冷漠地扭头,快步溜走了。

  王学兵见四周无人,便望着我的背影,追了一句:“我就要外派出国了!咱俩该坐下来侃侃了!“

  我心里一惊:莫不是他见风头不妙,想见好就溜、潜逃国外?我站住了,回过头,盯视着这个对我来说像灾星一般的人物,冷冷地问:“你想溜?”

  王学兵见我停了下来,得意地笑了:“不是我想溜,是爱农银行的美国分行、几百亿美元的资产,需要我这么个行长!”

  我沉吟着,没开口。

  王学兵见我脸色难看,就做出寓意深刻的口气,告诫我道:“你可别执迷不悟呀!”

  我没说话,转过身,还是头也不会地走了。

  从章总的追悼会上回来,我一直打电话给方子洲(我当然不知道此时的他也像章总一样魂归天国了)。但是,手机里依然是那个声音:“对不起,该用户已关机!”

  我想到了那个眼睛像是要掉下来的何大爷。他无异于是方子洲的影子,我找到了他,自然就能找到方子洲。于是,我找到了隐藏在高楼大厦背后的细米巷胡同,我依然把自行车扔在了窄得骑不进自行车的胡同口。

  大杂院儿里那两间小平房的门依然故我地关闭着,虽然破旧,但却让我感到异常地亲切。

  我敲了门,等待着何大爷的出现,同时也期盼着突然出现方子洲。但是,我失望了,出来给我开门的不是方子洲,也不是何大爷,竟然是一个陌生的外地人!

  “你找啥子人嘛?”外地人操着外地口音诧异地问我。

  我除了惊异,更多的是失落:“方子洲和何大爷不在吗?”

  外地人摇了头:“早搬啥子地方去了!”

  我惊问:“啥子时候搬走的?”

  “前几天搬走的!”

  “具体搬到啥子地方去了?”

  外地人拿出一张小纸条,递给我看:“看,这是老汉儿留下的。”

  原来,何大爷位于清水洼地区的低租楼房已经装修好了,他不但自己搬过去住了,也把方子洲的东西一块儿搬了过去,当然,他是希望与方子洲同住。

  我问站在小平房门口的外地人:“可这平房是方子洲租的呀?”“老头子把房子转租给我了。他说,省了钱,好给方子洲娶老妞儿哩!”

  我知道在这个外地人的方言中,“老妞”就是“老婆”!我也知道,何大爷要帮方子洲娶的“老妞”就是我!面对何大爷的好心,不知为什么,我不但没有一点欣喜,却匪夷所思地感到了酸痛。

  见我表情复杂,外地人好奇起来,问:“老汉儿与那个叫方子洲的是亲戚吗?咋个长得不像哩?一个高高大大的,一个却¨¨¨像个土老坎儿!”

  我没心思和外地人争论方子洲和何大爷的长相了,抄下了纸条上的地址就往回走。

  天已经灰蒙了好几天,到傍晚,终于下雪了。由于感到身体极度困乏,我没有马上找方子洲,而是回到了我在清水洼的宿舍。

  由于房子多日无人居住,这里也显得阴霾、冰冷。没有任何洗漱,我直接钻进了被窝。但是,我却始终无法入眠,除了对章总死亡的悲痛,就是对江姐的哀怜,同时,还拌着对方子洲的一个接一个的不祥的胡思乱想,虽然他现在的居住条件可能因为何大爷而有所改变。

  我摆弄着手机,翻看着以往的短信息。这儿有我写给方子洲的诗,也有他顽皮的段子。

  茫茫人海中,为你怦然心动;你好似不在意的表情,却让我隐隐作痛;你的漠然,让我不敢表白心迹;可我不能自拔,现在我要你明白――你踩着我脚啦!!!

  读着方子洲顽皮的段子,我没笑出来,却莫名其妙地鼻子发酸,泪水也无声地从眼眶里涌了出来。望着窗外,已经是一片白茫茫的远方,我感到孤独,我几乎是机械的按动手机,下意识地组织文字,流淌着自己心底的声音,以此遣散自己内心的阴霾。

  呵,不要问我在这无人的旷野上找寻什么?

  昨天的绿叶已经落尽了,只有突兀的树枝在深秋中,孤独地伫立着。我能找寻什么呢?

  我仿佛在黄昏金色的彩霞下,看到一队南归的大雁排成“人”字形在飞着。它们是去找寻远方的亲人吗?现在的我,只希望大雁们能像信鸽,把我的祈祷带走;现在的我,只想在黄昏的旷野上,对着大雁飞去的方向跪下来,向远方的爱人,温情地祈祷一声:

  回来吧,我亲爱的!

  但是,我现在的心声,却不知道应该发送给谁?思来想去,我依然选择了方子洲的手机号码,虽然他一如既往地没开机,但是我依然几乎是机械地按了发送键。

  昨夜的一场大雪,像顽童捅颇了面簸箕,沥沥拉拉地撒,一直没歇下来过。老天爷大概把憋了多日的阴郁,通过这场大雪全部驱散干净了。今天一早,天空居然放晴。桔红色的太阳,彩球一般地挂在了清水洼旷野的地平线上。

  由于何大爷的家在旷野的对面,我一早起来,就踩着厚厚的白雪,听着“咯吱咯吱”的雪吟,踏上了这片我久违了的土地。

  北国的雪天是美丽的。除了晴空与暖阳,满眼里都是茫茫的一片白。大地被覆盖了,溪流也不见了,就连林子里的树木,都仿佛穿起了白色的羽绒服,没有了往日的突兀,变得洁净、雍容而典雅。我想那只硕大的黑贝犬,一定还活着,虽然我还没看到它矫健的身影,但是,我却看到了雪地上一排狗的脚印。

  在白皑皑的雪地中,我发现了一片洼地,根据经验估算,这里一定是被大雪覆盖的小溪了。我正迟疑着,盘算着怎么以最短的距离绕过小溪的时候,“汪汪!汪汪!”,树林后面却出现了那只黑贝犬。现在的它看见我,居然是一副很凝重的样子,眼睛不知道为什么,也仿佛没了往日的明亮,没了往日顽皮的神采。

  我的心情不好,没兴趣和这条野狗纠缠或者玩耍。听方子洲说过,狗是怕人弯腰的。因为,它以为人一弯腰,必然捡起石头,捡起石头就必然砸向它的狗头。这时候的狗,大凡都要一溜烟地逃走。于是,我便弯了腰,以期吓跑这条捣乱的野狗。

  但是,它却没跑,站在原地继续摇摆着它的大尾巴。眼睛里含着泪水,嗓子里发出“呜呜”的哀鸣。

  我后悔没给它带来一些吃的东西。我想,人活着不容易,大雪地里的它,没吃没喝的,一定更不容易。我简直动了收养它的念头,只可惜我的房子狭小,我的生活不规律,只怕是我的收养,不会给它带来更好的生活。

  见我望着它没表情,又要继续走自己的路了,黑贝犬摇摇大黑尾巴,退后了几米,继续“汪汪”地叫,眼睛里充满了哀怨。我向它的方向走了几米,它就再向后退几米,依然摇摇大黑尾巴,再次退后几米,对我上下点着狗头,而却不再继续“汪汪”地叫了,哀怨却依然在眼中流露着。如此这般的举动,我和它一连进行了好几次。

  我想,这狗不是想带着我找什么吧?于是,我就索性跟在它后面走,想看它到底要把我带到哪里去。我的行动大概中了它的意,它果然不再叫了,摇着尾巴,小跑着走在了我的前面。

  看来,这狗是通人性的,它一定是要带我去看什么东西的。以前,我听方子洲说起过它,说他们是从来不会糟蹋粮食的,因为,它永远是他们的剩饭拥有者和收拾者。

  当时,我不屑地嗔怪方子洲:“你们都是假善人!如果真的爱惜生灵,你们起码也得把好东西给它吃。至少要和你们同等待遇!”方子洲笑了:“人还没平等呢,你就要人狗平等了,早了点吧!”

  “那你们为啥子不收养它?”

  “我们为什么要夺去它的自由?我们之间最好的相处就是像现在一样,它不恶意对待人类,而我们则把剩余食物分给它!这才是天作之合!”

  想起方子洲们和这狗的不一般关系,现在,我甚至想,一定是方子洲通过这条狗在和我开什么顽皮的玩笑了。我想,按照方子洲老顽童一般的性格,他是能干出这种事儿的!但是,只要能马上见到方子洲,他再怎么恶作剧、不管他采取任何见面方式,我都愿意、我都高兴、我都不会嗔怪他!

  黑贝犬带我穿过了被冰雪覆盖的小溪,来到了林中的一片杂草丛中。它飞快的刨动两只前脚,在杂草的深雪里急速地找寻着。不一会儿,它给我叼出来一样东西。这东西像一具人手的模型。

  再仔细看时,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了。这只模型手的腕部竟存有鲜血的斑迹!而且,在其中指上,竟然戴着一枚银白色的戒指!!那戒指是纯银的,上面雕刻的竟是一个栩栩如生的弥勒佛!!!

  我的脑袋立刻大了起来,这枚戒指分明是我在终南山上捡到的那个幸运物?!这幸运物不是一直戴在方子洲手上吗!?难道方子洲¨¨¨

  我不愿、也敢相信这是真的。我鼓足了勇气,拿起那只我现在依然假想它是模具的手。立刻,我的眼前就漆黑一团了,因为,我发现那只手不是模具,而是¨¨¨

  我不知道是怎么报的案,我也不知道公安局的警察们是怎么样赶过来的。我只记得他们开始还以为是恶狗伤人,一个警察竟然掏出了手枪,要将它立刻击毙。是我毅然把它护在了身下。而后,我们在黑贝犬的带领下,又在被大雪覆盖的小溪边找到了被潜埋的方子洲的遗体。他的遗体被装在一只黑色的巨大塑料口袋里,已经被残忍地肢解了¨¨¨

  等我的记忆完全清晰,精神也重新好起来的时候,我又是躺在医院的病床上,而且,算下来,我已经是第三次因为昏迷进住医院了。一位陌生的警察同志告诉我,我的这次昏迷,不是被钝器砸了脑袋,也不是由于过渡惊吓,而是由于悲伤过渡,最终导致了休克。

  在医院的日子,我的大脑始终是昏昏沉沉的,人也介乎于似睡似醒之间。其实,我希望、也需要这样,因为我压根儿就不敢思维,因为只有思维器官的昏昏噩噩,我才能让自己的心灵保持平衡。

  出院后,我做得第一件事就是赶到了清水洼,去找那只黑贝犬。

  在方子洲的断手处,在半人高的薅草里,我看到了它。它依然顽强地生活在树林中,而且,它似乎一直守候在这里等待着我的出现。不管它的体形对于我的小房间来说,显得多么大,多么不协调,我都义无反顾地把它领回了家,像领回了一个有恩于我的客人。也正是这条黑贝犬分担了我的痛苦,帮着我度过了我人生这段最悲痛、最忧伤的日子。这是观世音的神力,还是方子洲灵魂的造化,我不得而知。

  方子洲生前曾经说过,它很聪明。熟人只要一个眼神,它就会过来;生人(或者它认为可疑之人)就是拿肉来诱惑,也是枉然。我发现它真的像方子洲说得那样通情达理、聪明睿智,因为我最担心的它的大小便问题,并没有成为问题。

  第二天,一大早,它就用前爪轻挠屋门。我以为它不习惯和我同居一室,又要重新回到方子洲说的它最适合的自由自在的野外生活的环境中去了。我只得给它开了门。于是,它便兴高采烈,飞一样地跑了。但是,没一会儿,我的房门又发出了轻微的声响,它真的又回来了。后来,我才知道,原来它一早一晚主动地跑出去,是找一些诡秘的地方作卫生间,以它的方式方便去了。

  方子洲生前曾经还说过,它没名字。我想直接叫它“方子洲”,但是,又感觉这样叫,以狗思人的动机太明显。如果方子洲活着的话,他一定会为此笑我没才情,太憋脚,且有贬低他的嫌疑。

  我又默默地落泪了。人死了,终究不会再复生。我叫它一千遍“方子洲”、“方子洲”,它也终究只是一条曾经和方子洲有过某种关系的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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